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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 引用: 
 你是怎樣看到我說"並非缺一不可"了? 我指的眉角跟問題是,辨識真假警察實務上有很多眉角跟細節, 同時身穿制服與出示警員證是警察表示處在勤務中應有的最低門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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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2-10, 09:18 PM
			
			
	#431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 引用: 
 對,我說的,你覺得有,你去找。 我不想找,原因很簡單,因為我要解決這種問題根本不需要判例。 | |||
|  2012-12-10, 09:21 PM
			
			
	#432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 引用: 
 你似乎還是沒講出[像樓主那種情境,不接受盤查而逃離,算不算是具體的事由]. 難道這也算業務機密嗎? | |
|  2012-12-10, 09:23 PM
			
			
	#43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 引用: 
 他只有離開既沒有跑也沒有逃阿.....  | |
|  2012-12-10, 09:24 PM
			
			
	#434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 引用: 
 那你還是認為缺一不可? 可是,你的認為跟第4條明顯有衝突.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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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2-10, 09:28 PM
			
			
	#435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 引用: 
 自己慢慢看 引用: 
 有看到上面寫著符合比例原則沒?制定法律的時候可沒想到會有人拿警察的身分招搖撞騙。 此文章於 2012-12-10 09:33 P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 ||
|  2012-12-10, 09:30 PM
			
			
	#436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 引用: 
 所以,結論是: PCDVD的網友還是不要直接相信你的說法? 若要相信,後果自負? | |
|  2012-12-10, 09:30 PM
			
			
	#437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 引用: 
 有離開是事實,是走是跑是逃,則見仁見智,我是認為檢察官或法官,應該比較傾向相信員警的說法. 你認為呢? | |
|  2012-12-10, 09:33 PM
			
			
	#438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 引用: 
 法律上不會去假設陳述、物證裡面不存在的條件, 警察要敢這樣講,那就要負舉證的責任,商家、社區監視畫面,要取得非常容易, 畫面調出來要是沒有這樣的事,或者是調不出畫面,該員警的結果....  需要擔心嗎? | |
|  2012-12-10, 09:38 PM
			
			
	#439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 引用: 
 1.你貼的內容裡: 引用: 
 此案,警察依法臨檢,但樓主不理會而跑掉. 2.那如果制服員警不出示證件,民眾可以不配合嗎? 再如果制服警察沒出示證件,有處罰的規定嗎? | ||
|  2012-12-10, 09:46 PM
			
			
	#4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