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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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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你要評論什麼呢?你想評論什麼呢?你沒買也沒載,代表你沒聽過,不管你要評好還是評爛,都是沒立場的不是嗎? 引用:
我有說有罪嗎?那你到是我說說,犯罪有沒有罪? 有罪你還幫助他,那是對的嗎?沒有罪?但你沒有錯嗎? 用P2P下載MP3是助長犯罪,因為你在幫忙上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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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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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意思就是說盜版不是問題所在的全部,當然還是會有其它的問題 但至少是其中的一項問題。既然是問題之一,那沒有盜版就會有增加銷量,有增加的話,反盜版就有必要,就算不能完全的解決問題,至少會有改進,其它的問題當然也要解決,但不代表反盜版就不必做了,那是兩回事。 請你先把什麼是助長犯罪的定義先搞清楚再說。不要搞不清楚在亂凹。 助長犯罪是實際有犯罪行為,然後從旁協助,這才是助長犯罪,這跟穿迷你裙的狀況差了十萬八千里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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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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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未經授權MP3來聽沒有反法嗎?應該是有吧...
P2P軟體最近好像台灣好像有一例是獲判無罪,但是是指他提供P2P平台無罪。因為他無法規範付費使用他P2P平台的消費者傳什麼,而且交換的檔案並不存在平台提供者的主機上。 不過當然誰也知道他們這些P2P業者在賺什麼錢....只是他們有這個漏洞鑽。但是消費者用這個P2P來獲取MP3可不是不違法喔.... 記得應該是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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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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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有PC零組件製造商如何製作盜版... 沒有網路業者如何大量快速散佈MP3... 沒有耗材業者怎麼燒CD... 企業用盜版被抓不過是在抱美國大腿好嗎... ![]() 為何在非營利為主...為何不能播放... 為何不能販賣正版的物品... 這就是版權無限上綱... 有看過買車不能借人開嗎...有看過買房子不能開party嗎.... ![]() 全世界有那個唱片公司有在賣副歌一段的CD... 但是台灣的唱片公司就是沒在賣(或是幾乎沒有)單曲CD 業者當然能不鳥...不是賣不好就怪消費者買盜版 ![]() 請先搞清楚到底盜版有多少銷售量吧 ![]() 漢堡肉獨立出來...就不叫漢堡肉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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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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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載...沒買...不等於沒聽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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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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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位大美人出了一張專輯之後連唱片公司都解散了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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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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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業者的歸因...全是因為盜版、MP3的關係才導致銷量下滑 反盜版本身本來就沒有問題... 目前的業者正是認為只要做好反盜版就能提高銷量(其實這根本沒用,多了幾萬張能幹麻 ![]() 買盜版有協助...穿迷你裙方便罪犯的犯罪行為不算協助... ![]() 法律只有一條...解釋有很多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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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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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像就是這首... 我在7-11聽到也覺得奇怪(當時不知道有F.I.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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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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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們在製作PC零組件,提供你網路頻寬,做CD耗材時,並不知道你拿去是用來盜版的,再沒有犯意的狀況下,不構成助長盜版的罪名。 引用:
那還是不改用盜版會被抓的事實 人家不抓你,是因為他們要先抓企業,因為目標比較大,不代表你無罪,那是兩回事。 引用:
你是說試聽嗎?有呀,廣播可以試聽,電視有MV可以試聽 現在滿多CD唱片行都有試聽的了。 散佈版權著作物,就算是非營利目的也是有罪的。 引用:
我們不是說在賣,而是說副歌能不能單獨存在 既然外國有單曲CD,就請買外國的CD去 總不能說外國有賣,就強迫台灣也要賣吧? 引用:
盜版有多少銷量?只要沒有盜版,就算只是多一張銷量,也有反盜版的價值。請搞清楚反盜版並沒有錯。 引用:
漢堡肉獨立出來,那叫肉,我要單買肉不行嗎? 此文章於 2005-07-02 05:40 PM 被 mind864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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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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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原來你也知道「這只是其中的一項問題」,那你認為還有什麼其他的問題? 我覺得你真的很喜歡跟網友打筆戰硬拗,而且還都是在爭執一些沒什麼營養與必要性的點。 就好像在這個討論串裡,版上根本就沒有人在支持盜版,為盜版說話,大家也認為盜版該取締,有相反意見者也僅是少數。大家在討論的也只是對於目前唱片產業的一點個人看法與建議而已,而這本來就是可受公評的事。偏偏你就不許,或認為大家不必討論,認為這"不該是消費者說的話"?? 你爭執這點有什麼意義嗎?? ![]() 就好像你之前跟其他網友爭執關於「MP4-DVD Player 和 XBOX 支援性殊優殊劣」的問題一樣。明明人家樓主的標題就是:「關於飛利浦和PONY MPEG-4 DVD player」,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89&postcount=46 而你偏偏就可以把他解讀成:「關於飛利浦和PONY MPEG4-DVD Player,只要能解決在電視看MPEG4的問題,不必非執著於PLAY不可。???」然後就開始大談你認為XBOX的好?? ![]()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17&postcount=45 還真是一樣米養百樣人,真不知道你在執著些什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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