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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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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495
引用:
作者漲 停
把情緒抽離 , 把這件事故抽離 .
如果是你這樣撞到行人的事故 , 你就會知道誰對誰錯

你會主張行人違規穿越道路 , 還是檢討自己沒有禮讓行人 ?

https://lh6.googleusercontent.com/-.../1020122-06.gif


撞擊點不同

你的圖撞擊點在車道上

本樓小妹妹撞擊點在路肩,在未設人行道之路段,路肩是否為人行道?

若視為人行道

在『人行道上被撞』與『在車道上被撞』有很大的差別
     
      
__________________
只看得見別人在過爽日子嗎?

什麼時候努力讓自己過得爽一點呢?
舊 2013-01-22, 01:03 PM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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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oc離線中  
漲 停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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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以下這段是我在 #14 就寫到的 !

代碼:
光就交通規則來說 , 這件事故中行人的肇責會很大 .
而騎士有沒有超速 , 將是決定他有沒有肇責的因素 .
而不管有沒有超速 , 個人看那個速度是非常不妥的 ,
在車流量大 , 行人隨時可能出現的地方 , 應該降低車速
提高警覺 , 避免隨時可能出現的危險狀況 .

而騎士下車踹的那一腳 , 非常可惡 , 我希望小女孩的監護人
可以堅持提告 , 不要和解 . 好讓這種習慣動手的人受到教訓 .


當時候我無法確認該路段是兩車道還是一個車道一個路肩 .
後來確認是路肩後 , 也說明了機車行駛路肩是違規的 .


這篇太多人跳針了
 
舊 2013-01-22, 01:03 PM #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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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離線中  
stylus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57
引用:
作者jshj0314
重機騎士違規右側超車"而且"行駛路肩


我去德國出差了幾次
很訝異無限速高速公路的肇事率極低
後來租了車實際上路才知道

德國人從來「不右測超車」
要超車一定是走內線超車
不超車的人會自動走外線

就這麼一個簡單的規則
卻是所有用路人都遵守
也讓高速行駛的車安全不肇事

我這鬼島來的當然不吃這套
一樣從右側超車, 結果就是差點肇事
從此不敢再亂來了
舊 2013-01-22, 01:03 PM #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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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us離線中  
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今天最重要的是
這個車手沒幫忙叫救護車
反而過去踢那個傷者

報應最好來的快一點
還有另外一個踢的也是 

舊 2013-01-22, 01:03 PM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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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離線中  
漲 停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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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bonoc
撞擊點不同

你的圖撞擊點在車道上

本樓小妹妹撞擊點在路肩,在未設人行道之路段,路肩是否為人行道?

若視為人行道

在『人行道上被撞』與『在車道上被撞』有很大的差別



跳針了跳針了 ....

我國的道路交通的規定是採取絕對路權制 ,
小妹妹是違規從道路的另外一邊跨越雙黃線過來的 , 不是單純的走在路肩
還有 , 人行道是人行道 , 路肩是路肩 , 不同的東西

這篇下來 , 到底是誰跳針啊 ..




此文章於 2013-01-22 01:13 P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3-01-22, 01:05 PM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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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離線中  
meanway
Regular Member
 
meanwa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8
您的住址: 紅白機
文章: 66
引用:
作者漲 停
老兄 , 幾百頁之前 , 我就說過了 , 騎士如果有超速 , 行駛路肩的
違規 , 則將在事故中承擔一定比例的責任 !
我從來沒有否認騎士的違規行為 , 只是大家幾乎忘了行人是違規的
事故主因
.

這些都是跳針啊


我看的角度相反
我的看法是--騎士進市區沒減速並保持適當距離,是肇事主因!

今天如果有減速
就算小妹妹違規穿越
他也可以反應,可以不傷害到人,不擦傷愛車,不會氣的踹人

我問你啦!
一樣的車速
今天是一條大狗穿過去
你會氣得過去踹狗嗎?不會吧~不會笨的跟畜生計較吧
畜生才會跟畜生計較吧~人跟畜生計較像話嗎?
狗懂啥路權?你要牠賠什麼?
所以自我約速-進市區慢速,注意行人,才是真正的行車最高原則
你談的小妹妹違規,在我看來,相比之下,不是主因
騎士(市區高速)(沒保持適當距離)(跑到路肩車道),才是肇事主因!

你的重點還是批評小妹妹違規~
沒關西可以讓大家更看清楚大重
大重社會觀感變爛--真的只能怪自己!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13-01-22 01:10 PM 被 meanway 編輯.
舊 2013-01-22, 01:05 PM #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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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anway離線中  
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漲 停
每每在交通事故發生後 , 就可以看到一堆人的道安觀念錯得離譜 .

你自認懂很多,其實也只是個愛吹牛的半吊子而已.

這串一開始,你不是說騎士超速才違規嗎?
結果呢,騎路肩的違規這麼明顯,再次被打臉.

上一次,騎機車遇紅燈,下車牽車右轉,你也說沒違規,又是被打臉;
更早,我糾正小建網友後,他才糾正你的[同車道超車],你還是被打臉.

老實說,打你無數次臉,打到我手都腫了,你的臉不腫嗎?
還敢說別人不懂,你最懂.
難道你真的是鐵面人?


引用:
作者漲 停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還在小妹妹的違規是主要原因!?......

今天就算小妹妹是穿越路口, 沒穿過雙黃線,
在她到達對向路肩處還是會被重機撞到!
所以, 肇事主因明明就是是重機騎士違規路肩超車及超速.....


大型重機的路權比照汽車, 原先行駛在重機前方的白色小貨車都已經暫停,
等候小妹妹通過, 而這時在後方的重機應該做的就是停車等候.
如果重機騎士不違規, 小妹妹違規穿越雙黃線也不會被重機撞.
反之, 就算小妹妹當時沒違規由路口穿越, 還是會被違規超車的重機撞到,
所以重機違規才是事故必然發生的主因, 小妹妹無論有無違規都會被撞.

一直在那裡路權東路權西的, 明明重機就不該右側超車及行駛路肩,
也就是重機此時根本沒啥路權, 只有一連串的違規.

134-1-6
行人穿越馬路 , 必須確認左右都無來車 , 始得快速通過 .
這是行人的路權規定 , 如果你不懂的路權是什麼 , 先看看我的簽名檔 .
https://lh6.googleusercontent.com/-.../1020122-05.gif

你回操級廢員網友的文是在回個什麼東西?
你是閱讀能力差,還是解文能力差,還是腦袋不靈光?

我幫你畫重點,如果看不懂,回去問你的國小老師.
舊 2013-01-22, 01:07 PM #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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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離線中  
漲 停
*停權中*
 
漲 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chaotommy
今天最重要的是
這個車手沒幫忙叫救護車
反而過去踢那個傷者

報應最好來的快一點
還有另外一個踢的也是 



不是說同一個人去踢兩腳 ?!
混蛋至極泯滅良心才會這樣做 !



引用:
作者meanway
我看的角度相反
我的看法是--騎士進市區沒減速,是肇事主因!

今天如果有減速
就算小妹妹違規穿越
他也可以反應,可以不傷害到人,不擦傷愛車,不會氣的踹人

我問你啦!
一樣的車速
今天是一條大狗穿過去
你會氣得過去踹狗嗎?不會吧~不會笨的跟畜生計較吧
畜生才會跟畜生計較吧~人跟畜生計較像話嗎?
狗懂啥路權?你要牠賠什麼?
所以自我約速-進市區慢速,注意行人,才是真正的行車最高原則
你談的小妹妹違規,在我看來,相比之下,不是主因
騎士高速沒保持適當距離,才是肇事主因!



跳針了跳針了 ...
我前面有說過 , 道路的優先使用權是汽車 , 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才有最優先的路權 .
汽車如果超速是違規 , 但是他不會是肇事的主因 !

此文章於 2013-01-22 01:11 P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3-01-22, 01:07 PM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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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離線中  
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漲 停
把情緒抽離 , 把這件事故抽離 .
如果是你這樣撞到行人的事故 , 你就會知道誰對誰錯

https://lh6.googleusercontent.com/-.../1020122-06.gif

你這圖的狀況是車子依規定開在車道上,跟這次大型重機違規開在路肩有一樣嗎?

要辯也要拿出一點點基本程度,向這種辯法,很難看也很好笑.
舊 2013-01-22, 01:11 PM #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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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8
引用:
作者nawtequalizer
為什麼你一直說別人跳針?
為何討論的方向一定要跟著你的規則?
如果你發一篇主題,讓有興趣的人去討論路權的問題,那就另當別論。但這篇明明就不是你發的

ps我一直覺得你在路權的思考邏輯跟海苔工程師很像,一直懷疑你就是海苔的分身,只會叫別人遵守你的規則,卻不會想想自己什麼地方出了問題,

算了,不參與你的討論了,該說都說了。

不想引他的文來回 只好借用閣下的文

基本上 是他看不懂另一網友想要表達的意思就說別人跳針

人家說的是"COMMON SENSE" (基本常識)不是跟他說路權 他就硬要別人回到他堅持的路權

如果不是重機騎士速度快見前面小貨車減速 七早八早快閃到路肩超車 常理他應該會看到小妹妹站在路中央等過馬路 "正常人"看到有人已經站在路中央 就算不讓他過 也會擔心行人突然闖過去 心裡會有警戒
舊 2013-01-22, 01:12 PM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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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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