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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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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類似的東西應該沒幾個人沒看過吧?吸菸的還不是一堆...... ![]() 十幾年前我國小的時代就已經常拿這類的海報圖片來宣導了 最噁爛的是宣導交通安全,拿一堆血肉橫飛腦漿四溢的海報給小學生看 我們學校那時候還流行試膽大會:下課到貼海報的地方比誰撐得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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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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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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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的 吸煙會影響不吸煙的人 除非你把煙不吐出來 把它吸進肚子裡
為什麼不吸煙的人就必須忍受 吸菸者所帶來的影響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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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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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香菸和毒品一樣都有強烈的成癮性 可不是每一個老煙槍都能說戒就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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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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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法闖關失敗 反菸團體遺憾 寄給朋友 友善列印
菸害防治法在本會期確定無法闖關,稍早反菸團體,包括董氏基金會,在現場向拒吸二手菸的族群鞠躬表達歉意,不過他們表示不會因此放棄,在下個會期將繼續推動。反菸團體今天聚集在立法院,跟無盟代表進行協商,希望能夠在本會期最後倒數時刻,把菸害防治法排入院會之中進行審查。不過因為無盟對於菸害防治法還有相當分歧的意見,加上法案沒有超過4個月朝野協商期限,因此確定在本會期無法闖關。 而董氏基金會義工孫越表示強烈遺憾,但是向各位立委喊話,希望他們回去可以再看看菸害防治法的修正案,並且遵循國際反菸趨勢,為了全民的健康,也為了菸商子女的健康,孫越表示他不會氣餒,希望能夠訂定出對民眾有利的法案 http://tw.news.yahoo.com/060112/39/2r8c6.html 失敗了也好 那樣的規定實在是太嚴格 之前有人說....NY的PUB不能抽菸...但是業績還是成長的 但是不知道如果和VEGAS相比的話 又是如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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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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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挺有意義的
因為台灣的煙價便宜 負擔的起的人自然多了 東西貴 你難免會比較省一點抽 抽少了漸漸會覺得乾脆不要抽 對吸煙的人健康也好 印象中國外煙價都很高 所以常常有人會想跟你卡煙抽 當然治標不治本 不過一定有他的意義在 就好比未戴安全帽罰600 以前沒立法大家都不戴 其實600沒多少 但是對年輕人沒經濟能力也是一筆錢 你說立這法沒意義大家還是不帶 但是 現在你上街 去遠一點的地方應該都會加減戴一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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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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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有吸煙
但是沒過我也並沒有特別開心… 因為,我也希望在很多公共場所能真的禁煙 但是在特定場所能開放 或者讓許多業者自行選擇成為吸煙或禁煙營業場所… 其實這次的禁煙法案,我只希望能再嚴謹 而非一次將所有公共場所全禁了… 不然如果真的全禁了…誓必將有人申請釋憲 為何我的店只想收吸煙客為何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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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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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贊同425、426樓網友的見解。其實基本上,我也覺得煙價上漲也是好事,雖然會吸煙的人,也許會有的少抽一點,但大概大部份的癮君子,還是會縮減別的民生開支,轉投到香煙的消費上,差別、影響不會太大吧?
但還是會有點差別的,比較沒有經濟能力的青少年,就會有差別了,而且因好奇而初涉吸煙的小朋友們,不見得捨得縮減其他的消費。這是好的發展,我也相當同意。 但立法上又不同了,我個人的觀點,會將抽煙與空氣污染相提並論,其實它們真的挺相像的。阿奇網友的論點,也是令我們感到困惑的所在,立這樣的法真的較好嗎? 再強調一次,我個人絕沒有將抽煙行為合理化、正當化的言論,請不要老是給我們非黑即白截然劃分了,真的,殺了我們,這個世界也不見得就會變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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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此文章於 2006-01-12 09:18 PM 被 Crazynu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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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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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對的,吸煙和空氣污染是差距頗大的 首先有通過環保標準的汽機車,她們排放廢氣所造成的傷害力遠低於香菸的尼古丁和焦油的毒性 再者汽機車排放的廢棄並不會讓吸入者上癮,但是2手煙中的尼古丁會讓無辜受害者在不知不覺中上癮 況且無論是工業廢氣還是交通廢氣她們都無法不排放在公眾環境之下 但是吸煙者很明顯的可以躲起來抽,因此規定不准在公開場合吸煙並無不當 更不要說吸菸的重要性無法和交通工業的重要性相提並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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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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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國內,由於之前沒有明確法源依據,執行非常敷衍... 可以在很多密閉的公共空間發現很多人不顧旁人直接就點起菸來。 有法源依據後,經民眾檢舉政府機關就不能不處理,如此才能讓國內室內空間的吸菸情況得以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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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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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 所以就不要和NY比囉 我是不介意公共空間不能抽煙(餐廳..辦公室等等) 但是如果全部都不準...(什麼3人以上就不行 )我就很反對了 另外現在本來就有法源依據了........... 只是這次原本要更誇張的禁菸 誇張到不能接受的地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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