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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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唷~~本來以為本串已變成「被狗咬的團體心理治療」(就是一種心理輔導的方式,一群人在一起(通常是圍成一個圈圈),共同分享一個主題(可限主題,也可不限主題)藉著在眾人面前說出自已過往不愉快的經歷,其它人也可以分享自已的經歷,達成療癒的效果)的討論串了。
怎麼一天沒看又吵起來了.... 盛竹如: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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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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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規定"得"自由進出,就是可由盲胞自己決定是否需要帶導盲犬進入,拒絕者是違法的必須限期改善否則開罰
訓練員強調導盲犬視同眼睛,不能離開盲胞身邊,所以必須一直跟著,無法暫時離開一下,這點法條沒規定 兩者之間是否可以妥協或增加訓練方式是可以深入討論的,究竟跟著要跟到甚麼程度?門口不行的理由是什麼? 否則一直放大絕,卻不正面的宣導,多做解說,只說你們一般人對訓練又不是專業,說了也不懂,就會被認為是拿著雞毛當劍令 這樣對立,不見得對盲胞有幫助,反倒落入有些人說的情境 1店長已經違法,但是限期改善就不會被罰,下次不能拒絕 2訓練員打著盲胞權益與同理心,但是訓練員購物都看得到不怕 3盲胞實際上可能會遇到購物受阻,餐廳會用位子都被預約滿了來回拒,因為折衷方案無法落實 只有訓練員一直說我們是為盲胞好,實際上只是想強調某些團體的重要性,企圖將導盲犬擬人化 此文章於 2015-06-08 10:28 AM 被 acetyI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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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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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愈扯愈遠唉,從一個單純的導盲犬進超商被趕
已經要進展到要開始模擬第一線服務業遇到奧客的各種辛苦情境 以及台灣未來可能面臨美國一樣的殘障歧視濫訴亂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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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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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不要覺得我是危言聳聽打擦邊球,
從這串很多人的反應來看這是遲早的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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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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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員帶導盲犬去超商到底是訓練還是純遛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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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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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反正只要打著訓練的名義就可以當無敵星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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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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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些人就一直在幫倒忙,自以為幫導盲犬打贏這場聖戰以後就能吃了無敵星人見人怕,這樣叫做遵守法律尊重盲人的社會 放大聲量到處說"我是盲人我是弱勢還有法條保障我".....這樣是有什麼幫助 重點是這些幫倒忙的平常是有多關心盲人及導盲犬的相關議題,不就看到訓練師上臉書取暖,自己就想幫著公審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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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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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 所以睡了一覺店長就從未遂犯變成既遂犯了? 這真的不是我的世界觀會發生的事 ![]() 一個單純的呼籲 祈請 商量"如果你不理會 我也沒有辦法"可以直接理解成"拒絕"自由出入? 最後訓練員是因為店長的拒絕而離開的? 你可以說店長是在打法律的擦邊球 打擦邊球有什麼罪? 用來應付一天到晚指責別人違法 把別人的善意當成理所當然的人只是剛好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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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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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是互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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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群青的高空
文章: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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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回這句:當初沒想太多就直接回了,是我的不對,我道歉 其他就不回了… 都說要靠教育,要靠溝通,以這串看來沒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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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ACG網誌 「I would never lie. I willfully participated in a campaign of misinformation.」 (我從不說謊,我只是故意的參加了誤傳行列。) 群青ソ高空……朱色ソアパホ陽……舞ゆれベペ……白青ソ王者…… 赤ゆ砂塵——白ゆ……炎シ, 輝ゑ神像,銀色……ソ……с、З、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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