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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ve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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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vehear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90
Talking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atch
放心...你比他成長多了...
況且"七年級"並不是什麼不好的代名詞, 你不用太在意我所講的
但是論起來,在這個年代, 七年級畢竟是年紀最小的了...



對ㄚ 七年級才會這麼 炫的簽名檔
     
      
舊 2003-05-14, 08:08 PM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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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veheart離線中  
ssword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1,655
S:講的是一套, 不肖零售店架上擺的是一套, 實為笑點所在.

->可以麻煩Santoro兄就事論事
講出你的想法, 不要再攻擊別人可以嗎??
當然其他人也一樣, 不要稱呼別人蟑螂了

--------------------------------------------------------------------------------
不知Santoro兄對小弟個人的提問有何看法?

1.請問Santoro兄覺得法律禁止攜帶二份以上的著作物合理嗎??
(比方說, 不能幫自己和同學各帶一本原文書或DVD回台灣)
又, 帶兩份以上著作物會影響著作人的權益嗎??
(麻煩請就事論事, 不要侷限於DVD, 以[著作物]為範圍來討論)
--------------------------------------------------------------------------------


非常合理
禁止攜帶兩份以上 肯定是經過考量的
幫親友之便多帶一份著作物 僅是少數人的方便
為了少數人的方便
卻會使一狗票牟利份子藉以夾帶多份著作物入境轉售
每100個夾帶著作物入境者 大概會有99個是為了牟利吧
將嚴重影響具有合法輸入權的代理商
權利二字被當成屁
代理商與原版權擁有者不再續約
原版權擁有者權益便受損
再者因為暴利零售店無法對該著作品統一行銷控管
原版權擁有者將無法對該著作物得到最大宣傳
想想看幫親友帶著作物的人才多少
原版權擁有者全公司上下守法做事要養家的有多少
原版權擁有者其行銷意願被胡搞
權利也就被侵害了

尤其DVD影音與一般著作最大差別在於不同國家的熱門檔期不一
為了不肖零售店、為了少數幫親友方便的人
將會使本國合法播映戲院之策略破滅(因為DVD在電影預備上映時入境)
戲院人潮大減, 週邊人潮大減,
除了使廣大戲院業者飯碗出現裂痕外,並且有礙經濟發展,
真可說是長遠之大害呀~

quote:
--------------------------------------------------------------------------------
2.你覺得著作權有義務保護本國的代理商嗎??
--------------------------------------------------------------------------------


沒有
我只覺得著作權有義務保護著作權人所賦予著作物的任何權利
不具某些權利者, 便無權對該著作行使某些行為.
比如輸入權、銷售權等


Santoro兄的意見比較亂
整理一下是
========================================
1.不贊成店家引入真品販賣
2.帶兩個以上的著作物入境只滿足少數人的方便,
卻可能造成代理商乃至著作權人的利益損失
3.著作權沒有保護本國代理商的義務. 是要保護著作權人
========================================
希望沒有弄錯意思
 
__________________
新竹DVD同好會討論網站
舊 2003-05-14, 08:20 PM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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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word離線中  
seegang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竹塹的小角落
文章: 2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antoro
講的是一套, 不肖零售店架上擺的是一套, 實為笑點所在.

[QUOTE][B]有輸入權的話就盡量買,沒有的話請自愛


再跟 Santoro 說一遍, 請不要故意忽略了.
有輸入權沒有第一次銷售原則(權利耗盡) 是變相的保護太過.
Santoro 喜歡舉先進國家有輸入權. 那怎麼會忽略了美國有權利耗盡的
配套立法?? 台灣有權利耗盡的相關條文嗎? 沒有那就不應阻檔真品平行輸入.
代理商何德何能, 能藉由這樣的不平衡立法, 在沒有競爭的情況下得以壟斷
整個市場?? 還有依照現行法規, 有輸入權就算了, 為什麼 Santoro 非得將
輸入權無限上綱到得以排擠相關約束輸入權的修法動作?? 輸入權真的比其它
的財產權來的特別不得有平衡非營利, 合理使用的配套方法嗎? 還是真如其它
網友說的有特殊的原因??

有耗盡原則的國家都還在爭議真品平行輸入, Santoro 卻一口咬定非得全然
禁止不可的原因除了輸入權保護著作權人以外有無更好的理由? 要知道及便
是全本著作權法是用來好護著作權人, 但也有合理使用的例外啊. 何以輸入權
變是全然不可討論限縮, 讓不知情的一般民眾輕易入法網且阻斷了著作物在
私人領域的流通??

http://www.copyrightnote.org/develop/de008.html
http://stlc.iii.org.tw/publish/infolaw/8707/870716.htm

引用:


非常合理
禁止攜帶兩份以上 肯定是經過考量的
幫親友之便多帶一份著作物 僅是少數人的方便
為了少數人的方便
卻會使一狗票牟利份子藉以夾帶多份著作物入境轉售
每100個夾帶著作物入境者 大概會有99個是為了牟利吧
將嚴重影響具有合法輸入權的代理商
權利二字被當成屁


我很想知到 Santoro 這百分之 99 夾帶著作物入境者是用來牟利的推論是哪來的?
是否有合理的統計與數據出處? 否則請向被你污蔑的大眾道歉.
既然 Santoro 要舉數字, 麻煩請你先去找一下網購及販賣非三區與代理商販賣數量
的比例是多少好嗎?我只有聽到人家上電視反盜版, 還真沒聽過代理商上街反真品平
行輸入, 如果誠如你所說的那樣嚴重危害到代理商的生存..

我很想笑, 可是實在是覺得悲哀, 笑不出來. 這種觀念就是先預設人買了原版的,
回來就是要盜版有什麼不同? 台灣國民的人格有低下到如此嗎? 花了錢給別人賺,
還被別人懷疑是未來的小偷或者踏入國境就變侵權者. 有哪國的國家是這樣對待
自己的國民啊? 真的這樣訂下去才是台灣的悲哀....@#$%^

此文章於 2003-05-14 09:07 PM 被 seegang 編輯.
舊 2003-05-14, 09:03 PM #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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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gang離線中  
seegang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竹塹的小角落
文章: 26
分兩篇回應..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antoro
[QUOTE]
代理商與原版權擁有者不再續約
原版權擁有者權益便受損
再者因為暴利零售店無法對該著作品統一行銷控管
原版權擁有者將無法對該著作物得到最大宣傳
想想看幫親友帶著作物的人才多少
原版權擁有者全公司上下守法做事要養家的有多少
原版權擁有者其行銷意願被胡搞
權利也就被侵害了


在網路資訊如此公開, 網上交易如此便利的今天, 販賣真品平行輸入的能有多暴利
我還真不相信. 能有合法權利在台販售授權著作物 (含 DVD)者, 才能利用大量產出
壓低成本來賺取金錢. 如果代理商依勢其市場不合理壟斷地位, 將售價訂的太高, 又
沒有真品輸入來與其競爭, 受害的請問是誰? 消費者因為太貴買不下去而喪失享受
他人智慧的好處, 著作權人因為太少人買而無法在台灣市場得到合理的報償. 最後
獲勝的又是誰? 再強調一遍, 真品不是不用成本, **竊的盜版, 其購入的成本最終
也是流向著作權人的.

引用:

尤其DVD影音與一般著作最大差別在於不同國家的熱門檔期不一
為了不肖零售店、為了少數幫親友方便的人
將會使本國合法播映戲院之策略破滅(因為DVD在電影預備上映時入境)
戲院人潮大減, 週邊人潮大減,
除了使廣大戲院業者飯碗出現裂痕外,並且有礙經濟發展,
真可說是長遠之大害呀~


請問一下, 去看戲院真的是單純看劇情嗎? 不也是去享受家裡沒法達到的視聽
聲光校果? 如果真的家裡有媲美戲院的, 本來你也賺不太到他的錢啦, 想太多.
至於戲院購入影片, 不排合理檔期趕快上映, 放著給它生蟲, 再來怪原著作者
發行了 DVD. 那我真不知道為何戲院不去抗議授權的著作人行使其重製權而
倒至損傷了其公開播放權的商業利益?這樣不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嗎? 既然著
作權人要這樣搞, 表示人家不在乎或者戲院小看了買進的影片而太晚播放.
這樣也能怪到消費者那才奇怪勒..

引用:

沒有
我只覺得著作權有義務保護著作權人所賦予著作物的任何權利
不具某些權利者, 便無權對該著作行使某些行為.
比如輸入權、銷售權等


是的, 不具備權利者誠然不得行使某些行為. 但是如果法律不周延或者有欠缺,
修改成合時宜的也是必然且恰當的行為.

此文章於 2003-05-14 10:06 PM 被 seegang 編輯.
舊 2003-05-14, 09:09 PM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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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gang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竹塹的小角落
文章: 26
sorry 多 po 囉..

此文章於 2003-05-14 09:13 PM 被 seegang 編輯.
舊 2003-05-14, 09:09 PM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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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g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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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竹塹的小角落
文章: 26
嗚嗚..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再次跟大家致歉
舊 2003-05-14, 09:11 PM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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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g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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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竹塹的小角落
文章: 26
真是不好意思請大家多多包含...:~~
舊 2003-05-14, 09:12 PM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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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tor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There you go~
文章: 22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sword
Santoro兄的意見比較亂
整理一下是
========================================
1.不贊成店家引入真品販賣
2.帶兩個以上的著作物入境只滿足少數人的方便,
卻可能造成代理商乃至著作權人的利益損失
3.著作權沒有保護本國代理商的義務. 是要保護著作權人
========================================
希望沒有弄錯意思

更貼切的說法是
為了少數懶鬼托朋友買著作物,
卻造成一堆牟利份子夾帶大量著作物入境販售;
再想想
絕大部份國內觀眾是如何認識一部電影,
一部電影是如何打響其知名度,

沒錯,靠的就是宣傳.

但今天, 若給牟利份子夾帶大量著作物入境販售,
他們不需宣傳, 因為有真正合法授權代理商花錢宣傳,
結果是暴利零售商不費吹灰之力便坐享宣傳成果. ,
使得合法授權者的宣傳變成像在做公益.
由其是合法放映戲院業者更慘,只要一張DVD在電影上映前流入,
大概就少掉一百名觀眾(保守估計)
當戲院宣傳做的差不多時, 手腳比快的零售商便適時進貨.
最後是由暴利零售商坐收不義之利
此又令有志之士唾棄之ㄚ
舊 2003-05-14, 09:12 PM #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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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toro離線中  
cwj51688
Elite Member
 
cwj5168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7,045
更貼切的說法是
為了少數懶鬼托朋友買著作物,
卻造成一堆牟利份子夾帶大量著作物入境販售;
再想想
絕大部份國內觀眾是如何認識一部電影,
一部電影是如何打響其知名度,

沒錯,靠的就是宣傳.

但今天, 若給牟利份子夾帶大量著作物入境販售,
他們不需宣傳, 因為有真正合法授權代理商花錢宣傳,

結果是暴利零售商不費吹灰之力便坐享宣傳成果. ,
使得合法授權者的宣傳變成像在做公益.

由其是合法放映戲院業者更慘,只要一張DVD在電影上映前流入,
大概就少掉一百名觀眾(保守估計)
當戲院宣傳做的差不多時, 手腳比快的零售商便適時進貨.
最後是由暴利零售商坐收不義之利
此又令有志之士唾棄之ㄚ [/B][/QUOTE]

A:我聽你在胡扯啦!真正影響電影收入的是那些盜版的啦,跟真品有啥關係,胡扯一通,掰不下去了想將話題轉移到電影收入了是吧
__________________



★☆★☆★☆★☆★☆★☆★
不斷持續學習,不斷保持懷疑
才能不斷成長,成就豐富知識
☆★☆★☆★☆★☆★☆★☆
舊 2003-05-14, 09:22 PM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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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j51688離線中  
seegang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竹塹的小角落
文章: 2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antoro
更貼切的說法是
為了少數懶鬼托朋友買著作物,
卻造成一堆牟利份子夾帶大量著作物入境販售;
再想想
絕大部份國內觀眾是如何認識一部電影,
一部電影是如何打響其知名度,

沒錯,靠的就是宣傳.

但今天, 若給牟利份子夾帶大量著作物入境販售,
他們不需宣傳, 因為有真正合法授權代理商花錢宣傳,
結果是暴利零售商不費吹灰之力便坐享宣傳成果. ,
使得合法授權者的宣傳變成像在做公益.
由其是合法放映戲院業者更慘,只要一張DVD在電影上映前流入,
大概就少掉一百名觀眾(保守估計)
當戲院宣傳做的差不多時, 手腳比快的零售商便適時進貨.
最後是由暴利零售商坐收不義之利
此又令有志之士唾棄之ㄚ


請教, 一部電影上映到販售 DVD 有多久的期間? 難到授權公開
播放的著作權人不會等待其最能賺取的戲院收入完畢後才開始販售 DVD 嗎?
如果真的發生合法播放戲院上映時間晚於 DVD 上市期間, 那只有幾個理由.

1.這個國家的資訊真的超級不流通. 如果可以真品平行輸入, 那加速智慧財產的
的流通, 長期來看只會是件好事而不是壞事.
2.該著作權人太急著出 DVD 自己要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大水沖到龍王廟能怪到
消費者頭上嗎? 人家都願意這樣作了, 我們還有啥好反對的?
3.戲院自己活該死好, 再慢慢買片來屯嘛. 又不是陳年高梁, 有啥好放著不播
等到人家賺完第一輪, 再發 DVD 賺第二輪了...

這幾個理由都不關水貨商的事情好嗎? 因為著作權人及戲院行使權利的時間衝突,
根本可以利用兩者間的契約來約束及可, 全面禁止真品平行輸入才是因噎廢食勒.

況且, 多半戲院跟影片著作權人才沒 Santoro 那麼傻勒. 台灣在強片上跟本就
與美國同步上片, 要想 DVD 早於戲院的機會少之又少. 況且, 當初的強力宣傳
所花的錢是院片商與戲院同出 ( 如有誤請見諒 ), 關後來發行 DVD 的代理商
屁事啊? 有人規定 DVD 代理商跟戲院非得是同一家嗎? 那不同家是不是一上片
宣傳的公司可以去告 DVD 代理商搭順風車啊? 不知所謂.

說個遠一點啦. 你知道同屬智慧財產權法的商標法並不限制真品平行輸入喔.
神奇吧, 一國給它兩制耶..我知道 Santoro 一定會說那商標法是爛法, 保護的不夠
請 Santoro 秉持悍衛合法授權代理商的權利精神, 推動修改商標法.

如果 Santoro 這樣作, 小弟一定支持到底..

此文章於 2003-05-14 09:41 PM 被 seegang 編輯.
舊 2003-05-14, 09:34 PM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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