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31
|
引用:
你到底在說什麼東西 ![]() ![]() ![]() 現實上就是那些國家承認那些罪犯是中國人身分 那跟搶不搶人什麼關係? 中國對一個殺人犯要有什麼反應? 該移送就移送, 與法不合就修法配合, 有何不對? 香港特區政府有什麼資格 "願意把人給臺灣" 你知道什麼是法治與依法行政嗎? 你真的是學法律的嗎? ![]() ![]()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574
|
[YOUTUBE]SCOg3N1Qdvg[/YOUTUBE]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9
|
引用:
你不知道法律人就是見風轉舵嗎?誰出錢給律師他就替誰說話嗎, 看看徐大部長的就應該了解.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7
文章: 44
|
引用:
幾乎相似詞 簡直、險些 我也在講道理阿 我舉例 香港有理我們的案例 你扯"幾乎"這兩個字是什麼意思 對拉 你國語體育老師教的 只會扯爛污 ![]() ![]()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
真是完美展現了政治大於法律的典範
我還以為會有什麼驚人的見解 這就跟法官寫作文是一樣的意思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此文章於 2019-10-27 12:22 PM 被 blair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7
文章: 44
|
引用:
而且還假哭 馬的總統當那麼爛支票跳票都沒哭 為了這件事情哭 可憐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
引用:
這就是中國要的呀。 這些人是臺灣人,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所以當他們因案被遣返時,依國際遣返的慣例,應該是是遣返出發國或國籍國。 這些詐欺犯明顯不是從中國搭機前往肯亞等國,理論上不應該被送往中國,但是中國去搶人,就是要這些人送到中國,以達到他們宣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這些詐欺犯會被遣返中國。 香港沒資格把人給臺灣,那麼林鄭所講的香港政府願意配合安排陳來臺是在講什麼東西? 你要不要先跟林鄭對好劇本再來??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
有這麼厲害的見解結果咱們大部長卻應對失據
政論節目這麼多資源竟也不知道也沒準備這樣的資料給名嘴照三餐開嘴 真是浪費人才了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
引用:
1.首先最大的問題是,在97之前,香港不需要引渡條例,因為按照英國跟其他國家的引渡協議就可以順利的去移送犯人。 2.97之後,在歸屬於中國之下的情況下,不得不先單獨簽署這些協議。 3.您這樣說,已經表明了,中共正打算將在香港的引渡協議的權利,全部從香港移轉給中國。(這不正是原本送中條例初始想達成的目地嗎?有因此針對台灣嗎?最倒楣的其實只是剛好在台灣犯案,前面就有人提到,洗錢案澳門跟香港就是不能互相移送,這是因為雙方的司法制度就是不一樣,反之或許換澳門要立一條送中條例,這樣就能繞過那些主權跟司法及制度上的問題。) 4.還是一樣,香港已經不是一個國家,已經沒有必要也不需要再去簽什麼引渡協議。 5.這讓我想到美國入侵格瑞那達,想要到香港抓人,直接派軍隊過去就可以。但台灣能嗎?中國會讓此事發生嗎?就算今日不是在台灣犯案,也沒有那個國家敢這樣幹,當然香港人也不會自我作賤到如此地步。(你把香港警察當什麼?又把中國的主權當什麼?中國也不會放任這樣的事發生,不然政府一樣可以試看看把台灣警察派到香港直接抓人吧,不需要再私訪。) 6.想也知道就是中國政府的政策,當然是!不過一國兩制下,本來就是中國的政策。換成美國的聯邦來說,美國聯邦也不可能讓各州自已去簽引渡協議,當然還是回到美國聯邦的身上。這在那一國都一樣。 7.現在可是2019年,不是當初的1997年,中國認為沒有需要讓特區自已單獨簽署執行引渡,不儘是中國本身的需要,也是一國兩制的需要,更是中國面對一國兩制特區問題的解決方式。中國這麼堅持,你能說不對嗎?司法代表一國的主權,那在香港「民主」的立法會提案送中,何錯之有?(反而是香港人的反送中,否定了現在港人治港的現狀,間接拒絕了一國兩制,那下一步就是取消香港的特區嗎?) 8.港人的反送中,最後一定會變更各種政治權利的抗爭,那是必然的結果,但是,逃犯條例推出後在立法會上,也提到了修正移送犯人的條件跟罪別。這純粹是香港人不買帳而以。 9.我敢預言,將來在台的誇境犯罪會越來越多,尤其是來自兩岸三地的犯罪。這時候,就看台灣會怎麼處理。 此文章於 2019-10-27 01:53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31
|
引用:
把犯罪人遣送哪國, 跟他們搭不搭中國班機根本就無關, 你不要在誤導大家了 肯亞等國會遣送人到對面去, 是因為那些國家承認一個中國, 也認同由中國審判 就算肯亞堅持要在本國審判那些嫌犯, 中國也無權置喙 而且這些跟這次陳同家與反送中案根本就毫無關係 陳同家如果不肯來台受審, 根據香港法律, 港府根本就無權強迫, 我國也無權去抓人 就是這麼簡單 但他就是確實犯罪, 為了讓他能夠來台受審, 才會修訂法律引發反送中這種蠢事 你也不用抬出林鄭來靠北, 這只證明你的法律素養很低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