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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g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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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亞太淫運中心
文章: 587
引用:
作者gstyle
推這句凸透鏡,
可以拿來治療.但絕對沒辦法治好.但要用也是用凹透鏡吧.


近視眼鏡好像是凹凸透鏡
還是說凹透鏡可以產生矯正的療效...........


唉呀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路過
     
      
舊 2005-05-19, 07:37 PM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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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l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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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81
引用:
作者kog781
所以啦,這就是你的問題了
看到二手菸而忍氣吞聲,不敢講話
卻怪罪到合法吸菸的人身上
你要如何使人心服?

今天難道因為很多人都闖紅燈
沒有防治的方法,所以就禁止所有人用車嗎?
那憑什麼因為很多二手菸,所以就要禁菸?

我朋友吸菸時都會主動避人
從不在我面前吸菸
也不會亂丟菸蒂。
試問憑什麼你要把這種人的權益給剝奪?

...


原來你記憶真的很差
又回到原點
我有"怪罪到合法吸菸的人身上"嗎??
我有"要剝奪不影響人吸煙的權利"嗎??
我哪裡說過了
分明是你又犯了說我支持全面禁菸了
支前才口口聲聲說了解我不是支持全面禁煙
然後又用此攻擊
呵呵 你很適合當政客阿

闖紅燈.....又回到之前討論
真是的
闖紅燈誰說沒防治方法
有警察攔截
有闖紅燈照相 雖然不多 但是是可以做到普及
如果這不叫防治方法
怎麼會有很多人來78區抱怨又被開單或是被警察偷照呢

另外 有菸害防治法
但是 你有聽過誰被取締嗎
兩者取締困難度差很多 造成菸害防治法無法落實
所以有更多人大搖大擺的影響別人

最後你又說:"我那憑什麼因為很多二手菸,所以就要禁菸?"
哈哈哈
再一次 "拿不是我的意思來攻擊我 好樣的你"
去從政吧 你 最適合現在的政治生態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電腦: (更新於2011.8月)
CPU: C2D E8400
RAM: 創見DDR2-800 4G
MB: 華碩P5Q-E
HD: intel 310系列SSD 120G + 三顆日立 2TB
POWER: 保銳自由500W模組化
CASE: Antec
螢幕: NEC PA243W
舊 2005-05-19, 11:32 PM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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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l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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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81
引用:
作者kog781
沒記錯若有人故意傳播AIDS病毒,是可以用刑法來判的
因為AIDS病毒跟AIDS有『絕對必然』的關係
但是菸跟肺癌之間,有『絕對必然』的關係嗎?
肺癌而死的人,不見得一定是因為菸
不要再枉顧醫學報導了
所以因為菸跟肺癌之間的密切關係
政府有必要成立菸害管制法
但是若是因此要全面禁止,
這理由是絕對不夠力的
...

之前很多人提出報導了
你一直犯一個錯
菸跟肺癌之間,有『絕對必然』的關係嗎?
可以說沒有
因為很多可能還沒到"肺癌程度" 就因為其他因素走了
而醫生能保證什麼呢
菸跟呼吸道問題(疾病)絕對有關係 也有絕對關係
肺癌......只是程度上的極至

一定要得肺癌才叫嚴重嗎
看看之前新聞與報導吧
呼吸道疾病
性功能障礙

最近最熱門的:
溫啟邦指出,氰化物最近引起國人注目,而氰化氫就是氰化物的一種,雖然香菸中所含氰化氫相當微量,但日積月累,勢必波及健康,也可見香菸有如毒物,成癮便是慢性自殺

二手菸呢 比一手菸嚴重哩 一手菸都這樣了......
你慢慢視而不見沒關係
那是你自由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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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保銳自由500W模組化
CASE: Antec
螢幕: NEC PA243W
舊 2005-05-19, 11:44 PM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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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4789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北台灣
文章: 6
戒了吧!為何還要為有害的事物強找藉口?

香菸如毒品 含氰化物 【中時電子報 】

邱俊吉/台北報導我國昨驚傳保力達蠻牛遭下毒事件,引起軒然大波,不過歹徒用來犯案的氰化物,其實普遍存在於你我周遭,許多人愛抽的香菸,即含有致命的氰化物,抽愈凶,真會死愈快。

國家衛生研究院今舉行「全國菸害防制策略會議」,與會學者皆對台灣菸害深表憂心,特別回國參加的美國杜蘭大學公衛所教授陳紫郎說,抽菸是現代人健康的最大威脅,所以全球都在朝「無菸國」努力中,台灣不該落人後,呼籲立法院加快腳步,讓符合國際精神的新版菸害防制法迅速通過。

香菸之所以讓醫界、學界感冒,主要是其確實含有多種致癌物,且不但抽的人會受影響,吸到二手菸(新聞、網站)的人也跟著倒楣,國衛院醫療保健政策研究組研究員溫啟邦說,許多實驗已證明,香菸含有43種致癌成分,但由於菸商多種促銷手法運作,民眾對致癌風險往往會忽略,也因此各國得在警語標示多加強,例如加拿大,便點出香菸含致死的氰化氫,抽了是和自己的命過不去。

溫啟邦指出,氰化物最近引起國人注目,而氰化氫就是氰化物的一種,雖然香菸中所含氰化氫相當微量,但日積月累,勢必波及健康,也可見香菸有如毒物,成癮便是慢性自殺。

對於香菸的毒性,溫啟邦強調,即便從今年起,全台灣人都不再抽菸,則預料此後20年內,仍會有至少20萬人死於香菸所肇始的危害。

溫啟邦建議防制菸害可從提高菸價做起,若增加到世界先進國家的行情,也就是一包售價約台幣200元,10年內台灣吸菸率或可減半。

研究指出,台灣目前每年有20億包的菸品消耗量,平均每年每人吸食菸品達110包,而抽菸所產生的煙霧含有40多種化學混合物,其中至少含有43種致癌成分,研究發現,這些經由塗抹、氣管或是皮下注射,都使動物長出腫瘤。
__________________
終於決定加入會員了!
舊 2005-05-20, 12:45 AM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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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4789離線中  
David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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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搞笑星
文章: 663
其實我覺得應該是在所有的公共場合都應該要禁止吸煙

馬路的人行道上面算不算開放公共場合?

迎面走來一個渾身酒臭難抑的人是什麼感覺?大概就是非吸煙者對吸煙者身上氣味的感覺....

除非你在家吸完煙出門還會洗澡換衣服

會進一步要延伸到全面禁止吸煙也是有原因的

煙是有成隱性的東西 誰能保證出門煙癮犯了可以一路忍到家?

那種走在路上冷不妨拿出酒瓶猛喝的人我們都會側目暗想酒鬼了

滿街自以為開放空間無礙的煙鬼 對旁人的生命威脅卻更大

實在是很討厭的一件事情


to kog
你吐我一口煙?那我回敬你一口痰如何?

痰應該沒有比菸的傷害大吧?

賽車場自然沒有速限,但是出了賽道還超速就不對了

在密閉吸煙區裡面吸到爽沒問題,出來還帶著身上的煙味污染別人的肺就不對了

不然立法要求吸煙者身上隨時要帶"無氣味"乾淨衣物更換以免妨礙他人如何?

還是噴我二手菸的人我就可以拉著他的頭到我的NSR排氣管口猛拉轉?Mutol Kart+98無鉛也是不輸紅大衛的高級貨啊

怎麼樣嘛^^?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5-05-20, 02:36 AM #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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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Ch離線中  
kog78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allenl31
原來你記憶真的很差
又回到原點
我有"怪罪到合法吸菸的人身上"嗎??
我有"要剝奪不影響人吸煙的權利"嗎??
我哪裡說過了
分明是你又犯了說我支持全面禁菸了
支前才口口聲聲說了解我不是支持全面禁煙
然後又用此攻擊
呵呵 你很適合當政客阿


證據在此,請明查

作者allenl31
那我問你
一個常常製造二手菸
亂彈煙灰
亂丟菸蒂
這些舉動又是累犯
這樣的人
『該不該禁止他吸菸??』
(不用探討可行性 只討論該不該)

引用:
闖紅燈.....又回到之前討論
真是的
闖紅燈誰說沒防治方法
有警察攔截
有闖紅燈照相 雖然不多 但是是可以做到普及
如果這不叫防治方法
怎麼會有很多人來78區抱怨又被開單或是被警察偷照呢

另外 有菸害防治法
但是 你有聽過誰被取締嗎
兩者取締困難度差很多 造成菸害防治法無法落實
所以有更多人大搖大擺的影響別人

警察攔截,有闖紅燈照相,但是闖紅燈的人,仍然還是隨處可見
這算是有效的防治方法嗎?
菸害防治法無法落實,有可能是罰責太輕
這就要靠反菸人士努力宣導
去改變人的觀念,努力修法去加重罰則
這才是反菸人士該努力的方向
而不是一句做不到,所以還是禁菸省事
這跟本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我沒說你想禁菸呀,我說的是反菸人士


引用:
最後你又說:"我那憑什麼因為很多二手菸,所以就要禁菸?"
哈哈哈
再一次 "拿不是我的意思來攻擊我 好樣的你"
去從政吧 你 最適合現在的政治生態

證據在此,請明查

作者allenl31
那我問你
一個常常製造二手菸
亂彈煙灰
亂丟菸蒂
這些舉動又是累犯
這樣的人
『該不該禁止他吸菸??』
(不用探討可行性 只討論該不該)

哈哈哈,最好你都沒有禁菸的意思

引用:
之前很多人提出報導了
你一直犯一個錯
菸跟肺癌之間,有『絕對必然』的關係嗎?
可以說沒有
因為很多可能還沒到"肺癌程度" 就因為其他因素走了
而醫生能保證什麼呢
菸跟呼吸道問題(疾病)絕對有關係 也有絕對關係
肺癌......只是程度上的極至

一定要得肺癌才叫嚴重嗎
看看之前新聞與報導吧
呼吸道疾病
性功能障礙

最近最熱門的:
溫啟邦指出,氰化物最近引起國人注目,而氰化氫就是氰化物的一種,雖然香菸中所含氰化氫相當微量,但日積月累,勢必波及健康,也可見香菸有如毒物,成癮便是慢性自殺

二手菸呢 比一手菸嚴重哩 一手菸都這樣了......
你慢慢視而不見沒關係
那是你自由


建議你先解釋一下,
為什麼有人十幾年的老菸槍
他還是沒得肺癌?

所以說就是因為菸跟肺癌沒有『絕對必然』的因果關係
但是有相當程度的連帶關係
政府為了解決這樣的問題,所以才有菸害防治法
但問題是菸害的嚴重性,沒有嚴重到非要靠全面禁止的方式

所以菸跟肺癌沒有『絕對必然』的關係
這本來就是事實呀
今天你提出再多資料,也只能用來宣導大家,勸戒大家勸菸
仍然改變不了,菸跟肺癌沒有『絕對必然』的關係
這樣的事實,請明查

另外我在提醒你一點,我一直在強調
菸跟肺癌沒有『絕對必然』的關係
那是因為有一個一直在希望全面禁菸的人
一直在強調『菸會傷害人體』為理由
我為了反駁他的錯誤,所以才一直強調
『菸跟肺癌沒有絕對必然的關係』

不要看了這句話不爽跳進來插話,這句話是事實
如果你要插話,那就別怪我要把你認為是贊同全面禁菸的人了

此文章於 2005-05-20 05:58 AM 被 kog781 編輯.
舊 2005-05-20, 05:41 AM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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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離線中  
kog78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DavidCh


to kog
你吐我一口煙?那我回敬你一口痰如何?

痰應該沒有比菸的傷害大吧?

賽車場自然沒有速限,但是出了賽道還超速就不對了

在密閉吸煙區裡面吸到爽沒問題,出來還帶著身上的煙味污染別人的肺就不對了

...

要插花至少也把所有的文章看完再說
我吐你一口煙,你能不能告我傷害罪?不能
你回敬我一口痰,我能不能告你傷害罪?不能
所以不管是菸還是痰,在法律上都不能造成傷害
所以『菸不會傷害人體』,這句話是正確的,還有異議嗎?

賽車場自然沒有速限,但是出了賽道還超速就不對了
所以在家抽菸沒關係,但出了家門到公眾場合還製造二手菸就不對了
這部份我完全沒有反對呀

但如果說因為很多人超速,所以限制連賽車場也要限速,這不會太莫名其妙嗎?
如果說因為很多人製造二手菸,所以連帶的要限制所有人不準抽菸。這不會太莫名其妙嗎?

引用:
不然立法要求吸煙者身上隨時要帶"無氣味"乾淨衣物更換以免妨礙他人如何?

還是噴我二手菸的人我就可以拉著他的頭到我的NSR排氣管口猛拉轉?Mutol Kart+98無鉛也是不輸紅大衛的高級貨啊

怎麼樣嘛^^?...

基本上在法律的解釋上,你用排氣管噴它,這是不違法的,但是你拉他的頭去噴的話,那有可能會達到強制罪的條件。

所以建議你把排氣管改成可以拉出來用來噴人的型式,會使你用來噴人會方便點。

另外若是你所謂第一個法律真的訂出來的話,那麼我想你應該要準備更多的無氣味"乾淨衣物,給那些被你排氣管所排放廢氣,弄污衣服的人更換。
舊 2005-05-20, 05:54 AM #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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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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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好笑好笑~

這個問題我不想和你討論了,你高興就好,反正大家都有眼睛在看,誰是誰非,可謂"獨眼龍看戲----一目瞭然"


在那之前,麻煩解釋一下
『損壞的資位資料,跟完好的數位資料,兩者是不是完全相同?』
請證明這句話有何錯誤所在?

誰是誰非,事實俱在,不容佼辯


引用:
還在耍嘴皮子?
你既然也承認菸對人有害,那就是了,何必多言......

同樣的話要我說幾遍?有害不等於傷害
菸對人有害,所以才有菸害管制法,從這個名目看來
連法律都承認菸對人有害了,但菸不會傷害人
這也絕對是不可否認的事實,所以你口口聲聲所謂菸會傷害人體
這才是我有意見的原因


引用:

你還真能轉,不過轉得很差......回文不是有回就好,用點心唄~

前面你說我在強迫別人,現在你扯RogerShih出來幹嘛?
他沒說我強迫他,我也沒說他強迫我,我們兩個談的時候完全沒提到誰強迫誰,所以我最後說『對於我的看法,你不認同就不認同啊~誰強迫你了....笑話...』,沒錯啊,誰都沒強迫誰接受對方的觀念....

但是,你卻一直說我強迫別人.......你還死不承認,瞎扯一通來模糊焦點?

此言差矣,建議您翻翻前文,我何時說你強迫別人了?
RogerShih兄說的,他認為他沒資格強迫他人禁菸
暗指你也沒資格強迫人禁菸。

你自已誤會成你強迫他,你文內那句『我何時強迫你了』?
這句話是指,你沒有強迫他禁菸
但他的意思是說,你沒有資格用強迫的手段替人禁菸
他也沒說你有強迫他呀

而我的回應,是附合RogerShih兄說的
你有強迫,因為你一直意圖用強迫的手段禁菸,但你沒資格

我那句『你有強迫』是指說RogerShih兄說的
你沒資格用強迫手段替人禁菸這句話,做出證明
我可不是說我要反駁你,『我何時強迫你了,笑話』
這句話呀




引用:
那麼....受菸害的人都沒權利?

是不是沒有認知,時間會證明一切.....

受菸害的人當然有權利,否則的話,菸害管制法又是為何而來?
難道訂這法律的人,都是見了鬼不成?
自由是以不影響他人自由為前提
為了受菸害人的權利,要犧牲抽菸人的權利
你認為這合理嗎?

我知道你又會說,為了抽菸人的權利
要犧牲受菸害人的權利這樣的話了吧
抱歉,抽菸不等於菸害,
請舉證出來,兩者等於同義詞

正確的說法是二手菸等於菸害

引用:
你看看你回我一次文,就出現多少次相同的句子......用點心嘛.....

其實這點,allenl31兄已說明,沒有絕對的事情,醫生也絕不會無聊到去保證......
就好像被閃電打到其實也不一定會死(有沒死的前例),難道你就要去給雷劈(其實是閃電)?
看來你天打雷劈也不怕了,反正又沒有人保證一定會死......

所以就是程度不同了,不管在醫學報導,法律認定,肉眼所見
被雷劈,被毒品,或是被刀砍,都可以直接找出主要原因
是為何,因為這些都有既時性
中了雷既刻就會受傷,所以明顯就看的出這是主要原因

但菸呢?被菸害所害的人,有可能因為菸害而死
但是沒有既時性,所以就不可能被法律認定為主要致死原因
但不可否認還是有相關的連帶關係
所以才有菸害防治法的出現,針對這部份的問題做出管制

否則的話,為什麼會有十幾年的老菸槍一直都沒事
試問醫生要如何解釋?
引用:
很好,這點你算是有自知之明......
依你過往的論述能力,的確很難達到我的水準......

言下之意,是說理虧了就開始人身攻擊兼謾罵
就是你的水準?這點我的確及不上你


引用:
各文獻上的證據都是假的?真佩服你視而不見的功夫......Orz

我從沒說"抽菸=二手菸",我說的是" 一手菸和二手菸都會傷害人體",別自己亂加等號.....
就像你前面的黑馬白馬,"黑馬是馬"的"是"並非"等號",那個"是"是集合符號,是"包含於"的意思,唉~說了,你也未必懂......

看來你不只要氣死你的國文老師,連數學老師也會被你氣死.....


法律上對於傷害罪的定義,難道是訂假的?
菸的確不會傷害人體,你跟本提不出任何證據不是嗎?
如果當真我對你吐一口菸,你能告我傷害罪告的成
那要全面禁菸又有何難?

傷害不等於有害,請明查

引用:
那你所謂的垃圾食品為何?願聞其詳.....

我倒要看你怎麼掰,能定義出完全不具營養素的垃圾食品......

接著,你又開始掰了........誰說要靠可樂過一年的,喔~原來你的垃圾食品只有可樂.....哈哈~
依你的邏輯,只要不是垃圾食品的飲料,就能只靠它來過活一年?
唉~掰可以,但是也別掰得毫無邏輯啊~

我看你從頭到尾都搞錯,
誰規定,只有具有一項營養素,就代表他有益處了?
你要看他對人體的益處,跟他的害處比起來
到底是害處大於益處,還是益處大於害處
這足以用來當成垃圾食品的定義

重點是在於一樣東西存在的價值。
今天一樣東西有基本營養素,就代表吃了對人有益處嗎?

我何時說了
只要不是垃圾食品的飲料,就能只靠它來過活一年?
這句話,最起碼垃圾食品不能求生存,這點是正確的不是嗎?

引用:
你又重複了,菸的好處只有自己爽而已......
菸能對不吸菸者來個"好處和害處"相抵銷嗎?

一樣東西能否存在,是要看它能否對使用人產生價值
而不是看他能否產生益處

自已爽難道就不算是好處之一?
如果說什麼事都只看好處,不看自已爽不爽
那我們不但要戒菸,
還要立法管制每個人每天的喝酒量不能太多
還要立法限制未成年兒童看電視的時間
還要立法禁止對人體只有害處沒有任何益處的味精
還有立法限制每家人的食用油的數量,避免心臟疾病的產生
這世界會變怎樣,我實在不敢想像

引用:
我相信........菸目前沒有被認定為毒品的理由,將來都有可能成為笑話......

你現在就已經是個笑話了,未來會怎樣,還不知道呢
我們又不是先知,誰知道未來會如何。

引用:
這些前面都回過了,你還在炒冷飯?

但是我也全數反駁過了,事實證明
你提不出證據,證明菸會傷害人體,這是事實

引用:
我的眼睛看到的是你故意逃避問題,而且胡亂舉例,自打嘴巴,然後又來了死不承認.....
除了油以外,我還回覆你交通運輸工具(含車子),到底誰沒長眼睛?

你的眼睛啥也沒看到,我明明後面有回覆你車子的問題,你硬要說我只有回覆油的問題,這證明你眼睛只挑你想看到的來回。

引用:
原始人在哪裡?你說的例子嗎? allenl31兄也吐槽過你了,只要他們有用到車子,就沒有權利反對,懂嗎?

跟本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所有』的原始人都用的到車子
重點是,那是文明人自已要去開車子侵犯他的住所
實際上就算沒有車子,他們還是可以過自已的生活
不會有影響

引用:
你據理論述?我怎麼都看不出來......
我只看到一堆邏輯不通的文字而已,要說是文章,都還十分牽強......

很牽強為何你一直都無法反駁呢?
可見你連以理服人都做不到呀


引用:
你又如何能確定"菸不會被認定成毒品",那只是你一廂情願的看法,前面已經不只一次提過,這就跟當初鴉片未被認為是毒品一樣,什麼時候改變,沒人能確定,所以你錯用了肯定句......

關於這一點,那要說的可多了,當初鴉片的確未被認定為毒品
但同理可證,當初也沒有禁二手菸,也沒有菸害管制法呀

因為以前的人對鴨片之害了解不深,同樣對菸害也了解不多
現在經歷近百年的時間,世人對鴨片之害已經慢慢的了解
而菸害也經由科學家證明菸害的嚴重性
但是為什麼鴨片會被認定為毒品,但是菸卻只有菸害管制法呢?
如果菸害當真有嚴重到能跟毒品相提並論,那不用等到未來
早就會跟鴨片一樣被認定為毒品了
何必等到未來呢?

所以說菸會被認定為毒品,那這個或然輪是接近零的
請明查

引用:
說服人的理由是來說服"人"的,不是要來說服"石頭"的,對於使頑石點頭這個工作,我早就放棄了......我現在在作的,是希望更多人看到這篇討論,能有所思量,認真去思考"菸"這個問題.......

而很高興的,你也一直幫我這個忙,幫我把這篇一再的呈現在網友面前......
感恩..感恩....

由這句話,就更加證明了,你無法以理服人,就開始人身攻擊

證明了真理不是站在你這邊

誰是誰非,其它人都看的很清楚
舊 2005-05-20, 07:03 AM #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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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離線中  
benison868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86
我是覺得一定要禁止邊抽煙邊開車或騎機車
常常機車及到一半 空中飄來煙味及煙蒂 ........實在有夠白目
還有亂丟煙蒂要取締..........超噁濫
反正要抽煙 最好是去吸煙區 要不然就是去頂樓抽....反正不要影響別人就對了
你想早點掛.....別人還不想勒(二手煙更毒)
反正抽煙影響到別人.......他就是自私
舊 2005-05-20, 07:03 AM #40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enison868離線中  
kido1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90
其實我也是每次看到開(騎)車的人亂丟煙蒂都很想踹他一腳!
曾經有一次看丟煙蒂的人一眼(在台北師大路附近喔!),
後來就差點被他蓄意開車撞,
喵的咧!
還好我溜到小巷子去他車太大進不來!

所以我承認我真的有點討厭在我看得到的地方抽煙的人。

另外我認為並不一定要絕對禁止抽煙的行為,
但是一定要再調高香菸的售價,
最好可以調到長壽香菸一包200以上的價位,
然後政府多抽的稅就來補健保的漏洞,
我想這樣我就會對抽煙者更加包容,
畢竟他們也對社會有更大的貢獻!

此文章於 2005-05-20 08:00 AM 被 kido1 編輯.
舊 2005-05-20, 07:51 AM #4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ido1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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