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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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寛鬆政策向來鼓勵犯罪,因為代價很低,犯罪者不必挺而走險,沒有刑罰嚇阻,犯罪沒有風險。至於所謂死刑「極有可能」刺激更嚴重的罪行,這表示判刑不夠嚴重,以為殺人滅口就可以規避被判刑的風險;或者死刑不能減少犯罪率,所以高調死刑無效論,其實就好像捉了一個小偷還是會有另一個小偷,那是不是從此不再捉小偷呢?嚴刑峻法及勤政治國向來為治世之方針,當秦孝公時人民勇於私鬥、貴族橫行、貧窮困苦、民不聊生;自從發生一件大事後,對外國富民強,對外國策從防守改為進攻,從此開始向關東各國侵略。劉焉及劉璋父子治蜀,德政不舉,威刑不肅,盜賊往往聚眾為害,政府官員若不隆厚接待,就會殺害官吏搶奪資貨,此為甘寧橫行鄉里(後世傳說為錦帆賊)。自從有一人來後,制定法律、科教嚴明、賞罰必信,使用嚴刑峻法,居然富國強兵,開始南征北伐。回應前面捉小偷,其實有解,對付南中叛亂,根據野史,政府軍隊七擒孟獲,也就是打到求和為止,對付小偷來一個捉一個,來兩個,捉一雙,只要有小偷再犯,就會持繼捉小偷,看是誰比較勤勞;不可能消極放著南蠻叛亂,縱使平叛後仍會再叛,那就再度鎮壓,看是誰比較勤勞。
至於死刑可否降低犯罪率,答案是肯定,最低限度為降低再犯率,如果大多數初犯就被繩之以法,後果必然累犯者寡;除非不對初犯懲戒(斷手斷腳也行),或縱放初犯,累犯才會愈來愈多。亂世用重典的原則不在於降低犯罪率,而是威脅政策。原子彈能炸多少人?未發射時的威嚇作用比實際發出要大。無論打擊親朋、族誅、連坐等擴大影響;告發、出賣、追捕等壓力,盛行校事之理由於此。死刑也許沒有嚇阻犯罪的效果,但是若廢除而使應死卻未死之罪犯出獄,無疑增加再犯機率。即廢死會增加犯罪率,尤其是再犯的機率。 「湯姆熊殺童案」之後,六人伏法,廢死聯盟發表「會更認真做廢死」,因為這表示死刑實際未被廢止,可見廢死聯盟主張破功,對不起捐贈的金主,所以廢死聯盟必須再努力,以報答金主施捨再捐錢。 此文章於 2012-12-25 05:31 PM 被 Irvins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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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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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已經慢了好幾拍。日前才有主張廢死的朋友在別串回覆: "真的把人關到死其實也是一種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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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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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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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那只好採用鞭刑了..
而且專鞭下體,然後成立電視台實況轉播.. 死刑也不用執行,就關終身,然後每季鞭一次,鞭好就醫好,繼續鞭 ![]() 這樣我不信還有人敢殺人...除非自虐變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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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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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說,還是彘刑好 既不殺他,行刑完就讓家屬領回去,也不用把他關到死,多麼符合廢死的要求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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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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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動不動就跳出來當槍靶,膝蓋當然會一直中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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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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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撿到東西 拿去警察局 可以要求3成賞金 這理論雷同阿 鼓勵你可以合法的拿到三成 這樣可以避免 大多數獨吞十成 腦筋想的通的人就會通 水泥腦筋想不通 那就等著人家打破頭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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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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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總覺得標題下錯了吧 應該是 支持死刑的進來面對 又一割喉命案 死刑才剛執行過 殺人犯馬上就再多殺一個來給社會壓壓驚 死刑教的難道不用進來面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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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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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是無奈,明明黃字部份與事實不符,但是反廢死者總是如此堅定的深信,卻也總是提不出實證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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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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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 因為事實上現在中華民國也還沒廢死 重點在於 之前實際的案例 擄人勒贖唯一死刑的時代 撕票率之高 不是現在可以比的 鐵證如山的事實不去面對 整天腦補幻想不存在的情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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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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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因為有些聯想符合直覺,反而是事實需要更多思考。就像哥白尼以前的所有人都相信太陽繞日,哥倫布以前都相信地是平的一樣。我到現在還是很懷疑與0.5公斤重和10公斤重的東西等高丟下會同時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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