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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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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麼對店家和病友來講. 他們總要做出一個選擇 如果店家選擇羞辱. 病友選擇默默承受 社會也一樣不必為此評斷誰是誰非嗎? 如果鬧上法院. 法官也一樣就宣布不審理本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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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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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因一句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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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story doesn’t repeat itself, but it does rhyme 暫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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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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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K. 那我選擇店家其實可以好好地羞辱這位病友 那麼你既然說是非是存在的. 可以請教[收錢]和[不付錢]. 哪個是哪個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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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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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啊 社會也一樣不必為此評斷誰是誰非嗎? 如果鬧上法院. 法官也一樣就宣布不審理本案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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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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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選擇店家其實可以好好地羞辱這位病友---->非 [收錢]和[不付錢]. 哪個是哪個非---->是且非 reason: 多佔用一個位置 --->收費 沒吃東西 ---->不收費 解決辦法: 無法配合店家的話,請他們去另外能配合的餐廳消費 吉安離花蓮市並不遠,要吃吃到飽還有可利亞/太鼓/貴族世家很多可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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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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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感覺到錢真難賺,副店長謹慎地照著規則走,
講起來一點好處也沒有,那是為何?還不是因為敬業? 結果不但遭受羞辱,還險些被打。我認為大家都是人, 都是人生父母養,不能只因為自恃弱勢就得理不饒人, 得癌症的人需要尊重,健康的人就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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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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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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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當天的錄影嗎
因為光聽現在的化很難說業者一定有錯 當然目前是雙方都有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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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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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最可惡的是霉體,沒有霉體在那亂
這件事就不會鬧這麼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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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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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老闆...
管他吃不吃都得收錢!!! 以前我也跟朋友發生過有趣的事情 一樣吃到飽... 但是有分價位...菜色也不同!!! 有一次我朋友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對!!!居然問說能不能同一桌吃不同價位的菜色!!! 想當然................................... 是不行啦!!!只是現在回想起來真的很好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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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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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個疑問~~~
為什麼明知道患者只能吃流質食物, 家屬還要帶著他上餐廳,讓他看著滿桌的食物,聞著香噴噴的味道, 然後只能看、只能聞,卻一口也不能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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