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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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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是"立委",是政治相關的人 ,身分不同,不是嗎
還是你想要國中生去上研究所的課,或是要苦力去上幾天上班族,打打電腦 還是你想比喻臺灣的立委去聯合國開會的時候嗆全球的國家為了正義,要加我們入聯合國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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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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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沒看到那"清大"學生的回應吧?? 他是被立委找去"備詢"..不是去質詢.. 他進立院過程並不違反任何規定..他也不是利用特權~ 我認為他唯一做錯的就是"不禮貌"... 但"不禮貌"不是一種罪...更不需要上報紙頭版批評.. 他的老師..他的家長可以批評...但你我都沒有資格.. 因為他罵的不是你..也不是我..更不是你我的親朋好友.. 而他說的幾項教育部長的問題..請問你有看了嗎?? 請問他說錯什麼了嗎?? 你能不能針對他說錯了哪項提出意見??而不是只針對"禮貌"一事來模糊焦點!! 禮貌的事人家家長.師長會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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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笑笑 思思念念 在乎與否 豈在言語之間 清風拂過 也可以是深情一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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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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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讚! 被學生嗆聲,還恐x 或是被言語騷擾的老師,還要繼續尊重學生,要持續教他,到後來被人在半路攔,或是畢業拖去打,都是老師的問題,而且還要繼續學生的權益。 你來當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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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魯西伐
文章: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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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是什麼老闆,隨便寫寫 了不了沒差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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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伊斯坎達爾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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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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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您應該是企業中堅幹部是吧? 那依您所言......當了老闆..才懂得幹部那一套都是錯的..... 所以用您的論點証明了您那一套都是錯的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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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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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一篇新的新聞大家看看
http://n.yam.com/newtalk/life/20121...1205030779.html 陳為廷vs.清大 是誰荒腔走板? 清華大學學生陳為廷發言事件就像一面照妖鏡,除了讓媒體刻意操作的惡劣行徑現形,也凸顯出台灣社會仍盤據著一片保守、家父長的心態。「荒腔走板」是媒體用來形容陳為廷行為的用詞,但這個詞用來形容清大莫名其妙的道歉,恐怕更為恰當,清大顯然不知道道歉的分寸,換言之,到底該為何人道歉、到底該為何事道歉?清大完全狀況外。 「曾參殺人」的故事大家都聽過,當曾參他那平時以他為傲的母親,聽到第3個鄰居跟她說「你家曾參殺了人」,居然也相信了寶貝兒子鑄下大錯,連夜翻牆出逃避免遭牽連,然而殺人的卻是同名同姓的另一個「曾參」。 在陳為廷事件中,看不出來陳為廷在清大校方眼中是不是「曾參級」的優秀,但至少媒體卻像極了散佈「曾參殺人」的曾家鄰居,然而清大校方卻連曾參的母親都不如,這些校方主事者個個動輒留洋高學歷,可是在媒體輿論一出現,想都沒想就速速道歉,其邏輯似乎是「不管怎麼樣,道歉就對了」。 不管怎麼樣,道歉就對了?清大這次就錯了!校方大動作為陳為廷道歉,顯然承受極大壓力,這股壓力說「養子不教父之過,學生失禮校之過」,所以清大道歉的速度,比曾參母親出逃的速度還快,當然發現被網友轉貼批評後,撤下的速度也快。 今天清大學務長呂平江重申,不是替陳為廷道歉。但「道歉」是事實,至於為何道歉,不就是為陳為廷的「不禮貌」道歉?陳為廷的語氣確實激動有餘,但真的「禮貌」不足?呂平江說,「對師長說話應有基本禮儀」;但不要忘記,蔣偉寧在立法院的身分並不是老師,而是教育部長。 檢視陳為廷罵蔣偉寧的用詞,「說謊」是白話文不用解釋,就是說蔣偉寧並非因為「議題非教育性質」而不見學生,而是壓根就沒想見學生一面,否則無數次在教育部前的反高學費抗爭,他早出來親自接見了;「偽善」根據教育部字典的解釋則是「假裝善良」之意,是說蔣不是真的關心學生健康,底下官員卻煞有其事發文各校引發白色恐怖之議。 由上述可知,縱使陳為廷講話口氣激動,但他的用詞皆在形容他對蔣偉寧的感受,或是描述他所認知的教育部長,沒有絲毫不敬、低俗、骯髒、輕蔑的意思,但仍被清大以及部分媒體理解為「不禮貌」。 回頭看清大是否每次面對社會對其師生質疑就會迅速道歉?臉書網友好心的幫清大整理出近10幾年來,清大學生、教師「行為失當」引發爭議時,校方的態度。1998年3月,清大學生洪曉慧犯下震驚社會的王水溶屍案,清大沒道歉;2006年8月,前清大校長劉兆玄與女性名嘴共遊陽明山,清大沒道歉;2012年6月,清大物理系洪姓教授涉嫌性騷擾女學生,清大沒道歉;2012年11月,清大研究生連續縱火遭逮,清大沒道歉。 但清大最終還是道歉了,它為一個關心公共事務的學生在立院的一席話,火速在隔天道歉,而且是向社會大眾道歉。拿陳為廷與前述事件相比,到底清大道歉的標準是什麼?清大恐怕應該出面說清楚,到底誰在此次事件中表現「荒腔走板」、誰最該出面道歉,答案恐怕已經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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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笑笑 思思念念 在乎與否 豈在言語之間 清風拂過 也可以是深情一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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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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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律是拿來當裝飾品的嗎??? 還是你目無法紀?? 對你而言 這些狼師不應該受到譴責嗎?? 還是因為有教師身分就不得被譴責!! 人要懂是非對錯 此文章於 2012-12-05 08:58 PM 被 judoy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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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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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能說,你該出來走走了... 所有的民意代表對非民選出來的都是這麼大聲... 就算那位"備詢"的內容是對的,叫人家道歉是怎麼回事? 我也不覺得內容算是"備詢"就是了... 被立委利用的可憐年輕人.... 引用:
罵人的時候,誰不是在陳述心裡對那個人的感受? 這照篇新聞作者這樣解釋,污辱、毀謗之類的法律大概要大改了... 此文章於 2012-12-05 09:05 PM 被 donqa1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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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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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爽教不會辭職歐 後面一堆人排隊等著進來當老師 學生沒打電話報警說有詐騙集團在台上騙錢就該偷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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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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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該立委的批評重點放在"態度"
所以被用"態度"打臉打到腫也是剛好而已 該立委的態度就一直是這樣 真的是諷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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