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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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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我反問你嘛!好好在馬路上騎著車,忽然一台汽車急速往前切,然後一下左一下右的,不打方向燈切換車道,你說是不是違規?然後十台也有八台都無視安全距離駕駛、超過平面道路所規定的速限,你說你對開放重機上路有偏見,會不會太武斷了點? 重點並不在於限制什麼樣的車輛上路,而是駕駛者該具有正確的交通法規觀念,和良好的駕駛素質,因為不管什麼車,都是人開(騎)的。 還有你要不要回到你開的主題,"機車黨如果敢這樣,那就可以隨便騎車" 裡,寫一下你看完那篇文章後的見解呀,還是你要繼續保持你那,在COSPLSY娜美走路時,看不到前方被機車撞過,才導致看到機車黑影就開槍的詼諧發文風格呢?? 此文章於 2012-09-28 12:02 PM 被 z291120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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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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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那些大改的汽車小綿羊就是一天到晚在挑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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