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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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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重點放錯了. 重點應該放在汽車和汽車間所留的空間,如果機車停進去,會妨礙汽車駛出,就不該停進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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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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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看你內文說的,加上你的標題. 到底是誰奇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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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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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又是一個不懂交通規則的出來做被打臉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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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不行的 , 算是違規 . 同車道超車 , 併行都屬違規! 此文章於 2012-09-13 01:08 P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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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屁吸低咪低
文章: 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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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你就跟她說如果是你固定的位置,以後他的車子被打破玻璃跟你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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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站友想學實務的有機米酒製作嗎?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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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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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最懂交通規則? 我就讓你示範被打臉. 之前就講過,不要再以訛傳訛了,同車道並不是不能超車,同車道超車不一定違規. 想當交安代言人,也麻煩充實自己的法規素養. http://202.39.131.142/web_law/Law_S...0003&soid=13356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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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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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機車族,也是汽車族..很NICE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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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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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汽車的路權概念來想當然那些行為都算違規,但樓上又提出不同見解,所以結論,我看到的那些行為都屬合法? 有沒有人講一下在快速道路上行駛時,汽車與重機的法規差異,我沒在玩重機,但下次開車總要知道該怎麼跟重機和平相處.... 此文章於 2012-09-13 01:40 PM 被 d6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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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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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這邊本來有畫格子是沒收費的
每次都有人在搶停車格 一收費後都沒人要停 大家都在孔融讓梨 所以解決之道就是劃位置收錢 這樣就搞定了 亂停的叫警察來開單即可 台灣人啥都不怕就怕罰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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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惡運深淵
文章: 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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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時我也不想講汽車族啊
他X的路邊亂停,兩線道被停成了一線道,心情爽還併排停耶 機車優先道也常被停... 真是他X的開車人最大就對啦 這是啥爛標題殺人法? 大家互相互相,人家也許臨停,也許停車時根本旁邊停車場就滿了,也許那是付費的 因為礙到你的免費違規停車,你就不爽嗎????? 別說我沒開車不懂開車人的心態,今年家裡也買車了,更是覺得那些開車的王八蛋, 該去撞牆自己死一死算了,那些少數無理鑽車縫的摩拖車也一起好了 此文章於 2012-09-13 01:56 PM 被 tviru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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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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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行,有條文規定. 引用:
我前面講的,是一般道路可以同車道超車,但是機車教教徒一直在宣導錯誤的觀念,宣導同車道一定不能超車,所以要機車騎士騎路中央,就算後方有車要超車也沒必要讓. 這之前就和機車黨黨主席討論過了,黨主席也認同了,可惜這些教徒還死抱著自創的法規不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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