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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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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怎樣???? 民以食為天,,,,外勞只想有一口飯吃錯了嗎 而且外勞有愛心,,,會這樣做是為了流浪動物,,,不是為自己 為什麼你們沒有半點惻隱之心跟同情心 這個社會病了嗎??? ------- 複製貼上真好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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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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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知道你對這個"偷兩三個月"有沒有什麼概念? 你是人,難道警察就不是人嗎? 你都可以上來批評別人了,為什麼別人不行發發牢騷呢? 還是說上臉書抒發情緒還得考慮職業嗎? 要說糟糕點也不是沒有,就是沒把私人抱怨設成隱藏. 讓整件事變成無聊的爭議. 請問這個事件裡警察有沒有執法不公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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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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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或者業者本來不想計較,但是後來度爛了不行嗎 有個東西叫職業道德還有偵查不公開跟隱私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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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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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忍了兩三個月才度爛呀! 終於一次爆發嗎? ![]() 這個警察的抱怨有提到什麼不能公開的事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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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追尋北國之春、尋覓國境之南
文章: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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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 對照"國小教師個人部落格清涼照事件" 真不知道該說些啥麼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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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的門面又改了 漂亮的兩層紅磚建築早已灰飛湮滅 大門對面的滷肉飯攤販 如今已轉型成鬍鬚張連鎖店總店 國中的舊址面目全非 改成醜陋的柏油停車場,只剩老樹在嗚咽 2005.06 醜陋的柏油停車場正拆除,老樹已無法嗚咽 2006.09 廣 告已經出現,台北新地標--京站 2011.07.04 我在君品17樓吃小外甥女的雙滿月酒 國中新校址在舊市府後方 舊市府改成當代藝術館 我還是懷念20元的市府員工午餐 怎麼全變 我的青春 我的記憶 台北還是我的 【 家 】 嗎???? 此文章於 2012-09-12 09:45 AM 被 黑禾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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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6 您的住址: 剛從jo_eblack搬出來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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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偷吃的東西~且是用來填飽肚子,而不是享受,確實不需要鬧很大
對方也願意賠償了..還硬要告......唉..... 法條當然是非黑即白 那個業者講損失超過兩萬 假設三個月...婦人天天偷 20000/90=222 要天天偷,換算一天要偷到222的菜應該也不小包吧.... 所以我很存疑店家讓一個人天天包一大包的菜...忍他忍兩個月. 再來天天去偷也會天天吃飯~那婦人也真是常客 婦人行為犯法,而店家也是真的沒有惻隱之心...無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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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12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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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偷東西可以都可以合理化了嗎 ???
自以為做對的事就可以天下無敵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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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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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被害者不肯和解這種事可以由警察私下公開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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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基隆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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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兩萬可以付和解金沒錢餵狗...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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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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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橘子天氣太熱萎縮變梅子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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