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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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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普通護照之適用對象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但具有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身分或持有大陸地區所發護照者,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適用之” 我有朋友已经退出中国国籍了,注销了大陆户籍,有大陆相关部门出具的“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明书”,也就是应该能够持有中华民国“普通護照”。 可是台湾外交部告诉他,他们不承认大陆政府颁发的任何文件,也就是不承认大陆政府出具的户籍已经注销的证明。 ![]() 以前的时候大陆人民取得中华民国海外护照(加注侨胞)的时候,会需要上缴大陆的护照。 可是现在不仅要求上缴大陆护照,台湾外交部还需要一系列其他的要求才会批准你的申请,实际上就是不批准大陆人民获得中华民国海外护照了。 ![]() 用中华民国护照可以去大陆的大使馆领“旅行证”回中国。 我没打算去台湾定居,只想拿一本有青天白日的护照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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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文章: 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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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亂入一個問題
想請問 中華民國護照 跟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可以共同有效持有嗎?(同時合法擁有雙邊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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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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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的。 不过被台湾政府知道了你拿了大陆护照,就会取消你的台湾户籍和台湾护照了,你以后就回不去台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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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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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特別法,所以優先適用。 ![]() 2012-08-22新聞 「修訂兩岸關係條例 義無反顧」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docid=102012755 憲法既然把兩岸區分為大陸地區和自由地區,對兩區人民本應平等對待;但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對於陸生和陸配不但限制很多,且較外籍學生和外配更嚴苛。 陸配申請身分證要6年,外籍配偶4年就可以;外籍勞工都全面強制加入健保,陸生卻不准,同時還有不得打工、不得就業等不合理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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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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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中華民國憲法 第一章 總綱 第 2 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 3 條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因為你未具 中華民國憲法第3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第 10 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對你是沒權利的,何況你也沒盡國民的義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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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8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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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你想拿中華民國護照 去其他國家免簽證的話 以後也會行不通 因為很多國家 要求入境時必須 攜帶 中華民國護照+身分證 有的還會追加 戶口名簿 想拿兩岸雙重護照 簡直是多此一舉 因為對岸護照的可靠性 幾乎等於廢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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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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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很危險,而且目前景氣比大陸差,你確定要來受苦受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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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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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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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是不想用大陆发的护照,因为共产党政府很让我恶心。 既然中华民国没有灭亡,那用大陆护照就有点认贼作父的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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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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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都说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里没有涉及中华民国国籍的问题,只涉及到一系列大陆人民的权力的问题。 所以《国籍法》仍然适用,所以大陆人民仍然有中华民国国籍。 所以《中华民国宪法》中的人民的权利仍然适用。 不尽义务并不会取消你的权利,只不过会让你受到相应的刑罚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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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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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是合法居留美國的,不需要"中華民国海外地区的护照" 就可以申請美國公民 2.是非法居留美國的,可以慢慢等將來大赦後申請美國公民 3.不想當美國公民又想移民其他國的,才會需要 "中華民国海外地区的护照" 過去因為拿"中華人民共和国护照" 移民他國 不但中國本身有限制,有的國家也審查的緊, 才會發生明明家裡有錢的中國女人,卻"願意"嫁來台灣, 結果拿到"中華民国护照" 後就以這個身份趕快移民他國 這跟家裡有錢的中國女人"願意"到香港生孩子, 真正要的是孩子未來的身分也差不多 說穿了都是當作跳板 不是香港醫生接生的特別好 也不是"中華民国护照"比"中華人民共和国护照"高貴 結果在這喊冤 竟然還有人會同情 可見台灣人果然好騙 難怪陳雲林每次來台灣視察都笑到嘴巴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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