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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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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ma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打狗大本營
文章: 330
吃飽太閒
     
      
舊 2012-07-29, 02:16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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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man離線中  
lkk1234567
Amateur Member
 
lkk123456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41
昨天睡覺時夢到....

有網友貼某大國的資料連結
往君的費用從 0.5 變成 0.1
到底是業務量太大被降價,還是要以價制量?

現在睡到被熱醒,起來喝杯涼茶
 
舊 2012-07-29, 02:30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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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k1234567離線中  
拈花微笑
*停權中*
 
拈花微笑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44
引用:
作者jerryph
大家好
不知道適不適合在這發這文
大家都知道每個論壇都有自己的版規
但我們都學過版規牴觸法律, 版規無效
法律牴觸憲法,法律無效
那如果在論壇發言被違反版規刪文
而又沒觸犯相關法律的前提下
在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下
是否適用版規<法律<憲法
而對該論壇提出告訴(或相關的法律,不是很懂)?
沒別的意思只是想了解了解
謝謝

憲法好簡單喔
看一下中華民國憲法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在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下,無敵


中華民國憲法第23條(基本人權之限制)
【解釋】釋38號*釋105號*釋106號*釋222號*釋223號*釋237號*釋240號*釋255號*釋274號*釋281號*釋284號*釋290號*釋292號*釋313號*釋345號*釋366號*釋380號*釋384號*釋390號*釋394號*釋395號*釋402號*釋404號*釋409號*釋414號..........................................

此文章於 2012-07-29 02:49 PM 被 拈花微笑 編輯.
舊 2012-07-29, 02:47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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拈花微笑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您在一個"泛藍"人家中大聲宣稱討厭"藍色"
屋主請您閉嘴或離開,您可以控告對方妨礙言論自由?

沒聽過自由的前提是沒有妨礙他人自由嗎?


(附註:其中" "裡的顏色名稱可代換任何色相,使用藍色純粹是PCDVD版面直覺)

此文章於 2012-07-29 03:12 PM 被 n_akemi 編輯.
舊 2012-07-29, 03:10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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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一心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90
1.憲法是法律之法.. 是以國家強制執行力來約束法律的法律
你有看過法官依憲法保障人身的法條判人殺人罪的嗎?我想應該沒有吧...

2.網路上的行為應當屬於民法的範疇即法律沒有規定不可以的行為 通通都可以!
所以既然法律沒有規定"不可以"定版規 ...就可以定版規

3.你既然利用了別人免費提供的平台發表文章..你既沒有簽合同保障你的發言不被刪除..
對方刪你的文章你當然也不可以要求對方做出任何的賠償...當然註冊帳號時應該你都同意了對方的條件...
舊 2012-07-30, 02:07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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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離線中  
聖光啊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1
引用:
作者jerryph
大家好
不知道適不適合在這發這文
大家都知道每個論壇都有自己的版規
但我們都學過版規牴觸法律, 版規無效
法律牴觸憲法,法律無效
那如果在論壇發言被違反版規刪文
而又沒觸犯相關法律的前提下
在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下
是否適用版規<法律<憲法
而對該論壇提出告訴(或相關的法律,不是很懂)?
沒別的意思只是想了解了解
謝謝


在公共空間是言論不得違反法律憲法,

問題是,論壇都是私人空間,是私有財,在私人空間只要版規不違反法律憲法,其言論是可受限制的...

 
舊 2012-07-30, 02:32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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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光啊離線中  
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因為版規不是憲法、法律或命令,所以沒有這種位階適用,結案

私人網站的話,也是算站長的財產權之一,原則上自由處分自己的財產也是憲法上的權利。那你要你的言論自由,站長要他的自由處分財產,誰說了算咧,憲法又寫的不清不楚的,只好讓法律做更具體的規定了。去找看看定版規這個有沒有什麼強制禁止規定說不行的,還是那裡有規定言論自由大於財產權的,這樣你就有機會了...
舊 2012-07-30, 02:58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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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m0001離線中  
jula
New Member
 
jul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16號公墓
文章: 4
在論壇站長最大
就算是總統 五院院長
都不能踰越站長的權力
這就是現實中的夢幻國度
舊 2012-07-30, 04:52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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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a離線中  
一心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90
引用:
作者jula
在論壇站長最大
就算是總統 五院院長
都不能踰越站長的權力
這就是現實中的夢幻國度


緊急動員或強制徵收就可以了...

前提是要合情合理...

畢竟pcdvd是站長自己的東西..跟其他網站比起來

pcdvd已經是很開明很自由了

站長越懶越自由
舊 2012-07-30, 05:26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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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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