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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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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比唱的好聽
說要調高基本工資時就GGYY的 唉.....一點魄力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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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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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噓噓東上個月也在說,下半年大家要有信心,不要唱衰,否則都沒有消費了 這些大老闆心知肚明 都是因為自己工時高、薪水低 害旗下員工不敢消費結婚 (結婚就會花更多錢 消費更多) 卻要大家再掏錢.... 老闆自己先在台灣消費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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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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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在網路上看到某雜誌的一篇文章,
內容大意是: 工作而有薪資是很奇怪的事, 因為工作是為了興趣, 興趣不是應該要付費才能滿足嗎? ==>所以工作還要給老闆錢.... 查了下作者....嗯...果然是個開公司的 前幾天和朋友聊天, 講到他以前公司的老闆,說:他賺錢的辦法就是把員工"物盡其用"(比動物園更過分=_=) 覺得"工程師"每個月拿三萬太多,就把"工程師"砍掉,叫"助理工程師"作工程師+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工程師三個字只是代表意義,可以替換成其他名稱) 助理工程師受不了,不幹了(兩萬出頭的,要做兩人份的工作...) 他說:沒關係,反正大學生這麼多,就再找新人補(難怪流動率高) 上次忘了在哪看到,表示一般勞工與資方的規範,基本上在民法中都有, 但是由於"資方跟勞工比,本來就是不平等的",所以訂定了勞基法, 可是目前的勞委會....大概跟監察院、廉政署"並駕齊驅"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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