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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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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看不開, 南部某球場有個人一周三次打球就是從北部把房子賣了南下, 很滋潤.
喔, 不同的是他找了個年輕的照顧, 打球也要繳繞場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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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天龍國
文章: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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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老實話我覺得問題沒那麼簡單,大部分的人認為房子賣了就OK萬事解決,問題是這個房子不一定是老夫婦可以支配的,也許是現在他們在住,可是所有權人有一堆啊,憑什麼說賣就賣•然後一定有人「看完新聞」說這個公告現值多少應該就在它們名下吧,為什麼不能支配?
我去申請過這種身障補助,這裡面的排富條款限制非常嚴格,例如房地產只要你名下有房地產公告現值超過650萬,就被排除了•而且這個「名下」的範圍定義非常的廣泛,除了申請人與配偶、申請人子女這種是一定包括在內的,在申請書上特別用括弧號註明(出嫁的女兒名下有房地產也算在內)• 我當時就問公所的社會課承辦,這條太誇張了吧,出嫁的女兒可不一定會回來伺奉爸媽(頂多買一盒雞精給你就要感激涕零了),如果丈夫又把名下的房地產過到出嫁的女兒名下,這個跟生身父母有什麼關係?此外在台北市只有你有房地產要超過公告現值650萬這很容易吧,一棟或許不會,兩棟以上一定超過•這種身障補助真的要家無恆產的人才申請的到了•其實也不多啦,洗腎好像是一個月6000,而且和敬老津貼3500只能選擇一種(就是多給你2500啦),申請過程大概兩三個月期間,敬老津貼停止支付,如果沒過的話,敬老津貼再補給你(敬老津貼是啥屁都不用申請,政府就會發給你的買票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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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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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人家喊以房養老就跟著喊燒,不知死活
以房養老搞下去,將來慢慢所有的房地產都會往保險公司手上集中 子子孫孫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全部要跟保險公司租,有錢還買不到 怕代怕代的 此文章於 2012-05-27 10:33 AM 被 悲天憫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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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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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有權人一堆? 那就是持分囉!?持分到還有700多萬的公告現值, 那房子應該是豪宅級的了. 新聞裡也說了, 老夫婦無子無女, 所以也不用討論女兒嫁出去這種情況. 不過民法規定就算女兒出嫁, 也仍享有和兒子相同的繼承權, 相對的也一樣負扶養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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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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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很多人會覺得什麼法律不外人情,其實台灣很多政府做事都已經很寬鬆了 像有房子不能請低收入,其實沒那裡難,我家以前就是低收入戶 也有房子,還不是一樣可以請,政府會派社會局來看,其實情況OK的 一般來說真的都不會刁難,很多阿撒布魯的,一般人根本難以想像 我家以前是低收入戶,一個月可領一萬多 後來聽說附近鄰居有人為了想要這一個月一萬多低收入戶 又是搞假離婚,又是遷戶口找村長找立委弄 想從政府弄錢的人多的超乎你的想像,有沒有看過開BENZ一年出國四五趟的低收入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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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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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市價兩千萬?實際價格你確定賣的到兩千萬... 仲介嘴砲能吃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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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奧丁
文章: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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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沒撥的 我想才是重點
許多人窮得連房子都沒有 何解 遊民不就都可以領補助? 現有財產如何使用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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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無垠的宇宙、不停前進的人類、 永無休止的爭鬥。 不管是以往的歷史, 或未來的展望,是已知,是空想, 只有一件事實存在── 「人類永遠無法自歷史的教訓中學得任何教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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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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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來你說的跟新聞中的人物 是不同等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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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您的住址: 納美星人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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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看不懂嗎??
房子也要.. 也要政府補助.. 今年才開辦老年房屋換租金的新計畫 可以續住原屋,政府貸給你一筆錢,死後屋子給銀行 詳細名稱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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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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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男優也是會挑的 萬一沒選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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