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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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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刑法上的偷竊罪不成立,但也只是代表不用坐牢不用罰金
但是民法上,你騎別人的機車,就是侵權行為,所以你還是要賠錢給對方 刑法跟民法是獨立的,要把刑法跟民法的判決分開來看,不然很容易受霉體誤導 只看刑法判決,就說成騎別人機車再還回去,好像就完全安然無事一樣,這會引人誤會的 此文章於 2012-05-14 11:11 PM 被 暴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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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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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作案的期間,就有取得及為自己不法所有的意圖了. 如果事後還回去就不算刑法上的竊盜罪,那所有的偷竊犯都可以上訴主張自己下輩子會把偷來的贓物放回去,所以應該判無罪還要國賠.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 此文章於 2012-05-15 07:36 AM 被 悠遊網客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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