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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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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人家香港機車路權完全等同汽車 進口稅金也是遠低於台灣 這種實質狀況優異的前提下、你愛用啥詞沒人理你 就好比年薪幾千萬的跟本不在乎油電漲那幾毛錢 因為實質生活已經好到不在乎那些雞毛蒜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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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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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修改這個名詞 , 機器腳踏車 ?
已經不合時宜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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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5
文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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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直都有,但未頂未當.. 民生法案卡死在立法院的,看有多少.. 立院幾乎都在演XX人生,民眾只能乾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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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epositfiles.com/en/files/qfhjjceb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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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地虎
文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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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立委到底懂不懂的什麼是自己該做的事
改法條名詞本來就是立法院的事,行政機關只能照法條上的名字來處理事情 質詢了半天,還沒人知道他想要罵什麼。 還是立法院=拳擊選手,平常現在都躺著等人家送水送茶,法條等都是利益團體寫好,然後上場打架,看哪一個利益團體的拳擊手打贏,就用誰的版本 真的這樣也好,打死一個,我們就少支出一個立委薪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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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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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該法案已經初審通過了! 因為您只看到立法院VOD有分享的片段,我們則是有全程看完轉播,所以您對葉委員的質詢才有所誤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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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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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才初審通過, 那就等三讀通過, 各機關就會陸續更正不是嗎? 等正式生效後, 沒做的機關再來批就好了啊... 那立委現在是在吵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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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地虎
文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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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誤解了什麼?? 法律名詞講究單一性,避免被誤用,n年前的叫法也許不符合現代人的習慣,行政機關也好心的列出一堆給他選,如果要選這個"機車"(被機關車縮寫佔用),要順便改其他被機關車佔用法條,至少這件事情也尊重一下行政機關辛辛苦苦的查詢時間,罵了五分鐘,真的不知道罵什麼!而且只有立委才有權力去改這名詞。 簡單的舉例,老闆叫你去買一樣東西,員工辛辛苦苦整理市面產品規格給老闆看,老闆罵了一句東西怎麼不出現在我桌上。 好像老闆罵的很對,但是你採購單沒有蓋章,誰能去買。 立法院不修改法條名詞,卻怪行政院送上來的文件用該名詞,這到底是誰的責任。立委吧!還罵的那麼理直氣壯。 ![]() 難怪立法院沒效率,扣除打架時間,還要加上罵人,好像"罵人",電視會撥才是立委正事。根本是糟蹋人才 此文章於 2012-04-06 12:33 PM 被 sky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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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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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說你完全誤解了... 葉委員罵的,是交通部在昨天開會前,先書面回答葉委員廢除機器腳踏車更名為機車的『書面函覆理由內容』;跟行政院啥文件沒相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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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地虎
文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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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交通部送出的文件也是行政院的一部份 還有每各立委都有編列預算讓他去雇研究助理費,這些事情都是立委還有他的研究助理該做的事,自己不做,凹交通部做,交通部提醒立委你這樣修改法案,必須順便修改其他法案,也被罵。 那我們廢掉立法院好了,行政院自己立法就好了,要這些委員做什麼。 我們是不是該追究這位委員,把研究助理費自己給A了,所以沒有人幫他查詢名詞跟其他法條重複,沒有人教他立法名詞的單一性。 你不po影片,我還不知道這位立委這麼不專業性,把自己該做的事推給別人,然後先開口罵人就是對的,謝謝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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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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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跟官員護衛隊講道理 就好像跟交通官員講道理一樣 是對牛彈琴=.= 只要能引出他們無恥的說法 讓觀眾公評就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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