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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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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法第二十四條 :
收件地址係地面層以外樓層之郵件,依下列方式投遞: 一、 地面層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者,各類郵件得交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收領。 二、 無法依前款規定投遞、地面層未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而僅設置受信設備、對講機或電鈴者,平常郵件投入受信設備,掛號郵件及欠資郵件,請收件人至地面層領取或補付欠資。 掛號郵件及欠資郵件無法依前項規定投遞者,依第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關投遞規定辦理。 請您到地面樓層領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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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得見別人在過爽日子嗎? 什麼時候努力讓自己過得爽一點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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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規模勞檢 郵局超「血汗」
3成不合格 肯德基 麥當勞在列 2012年 02月28日 【陳嘉恩、朱正庭、陳如嬌╱台北報導】國營事業中華郵政竟是「血汗郵局」!歷來規模最大的勞檢「掃A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結果出爐,二千五百九十一家企業被查獲違法,佔整體勞檢企業的三成,違法最嚴重前三大企業依序為跨國餐飲業者肯德基(怡和餐飲)、麥當勞及中華郵政。勞團痛批,國營事業帶頭違規「超誇張」。 去年勞工超時工作、僱主A加班費及勞工過勞死案頻傳,引發勞團上街怒吼,民代也屢批勞委會太消極,勞委會去年中端出掃A專案檢查,七月起進行為期半年、史上最大規模勞檢。勞委會近日彙整全國九個勞檢機關針對八千七百一十三家企業檢查的初步結果,發現有兩千五百九十一家違反《勞基法》,比率高達三成。 「健康都毀在郵局」 不願具名的中華郵政員工說,有些郵局信件量大,郵差凌晨二、三時就到郵局排信,老手一天工時長達十小時,新手十六至十七小時大有人在,還不能請領加班費,「月領兩、三萬元薪水的郵差,健康和家庭都毀在血汗郵局。」 肯德基表示,將盡快了解檢查結果並進行調整;麥當勞表示,都已依稽查機關要求進行改善。中華郵政公司表示,投遞工作是採責任制,動作慢的人也許到晚上也送不完,既然勞工單位不同意郵局的作業方式,將重新訂較寬鬆的工作量,並給逾時人員加班費。 勞團指「冰山一角」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批評,查到違法的恐怕只是冰山一角,國營事業帶頭違法更誇張。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長汪英達說,現在不管什麼企業,都只考量壓低成本。勞動法學者、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認為,台灣僱主不守法已是文化問題,「老闆覺得出錢的是老大,所以企業不分國民營、跨國或本土,統統不尊重勞動法。」 ======================================================= Goodjob! 老闆覺得出錢的是老大,消費者覺得出錢的是老大 剝削的薪資,無限的爆肝 這是你我共同造成的 除非您是富二代,不用工作 否則你也會進入職場,當你也被老闆凹,被客戶凹 你有二個選擇: 1.產生同理心,大家將心比心,在能力內把事情盡量做好 2.既然大家都這樣凹,那我凹別人也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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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得見別人在過爽日子嗎? 什麼時候努力讓自己過得爽一點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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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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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郵差送掛號信到二樓會很超過嗎?
那如果說可以送到2樓
下次網友住 3樓 4樓 5樓 等等以此類推的 大家都可以叫郵差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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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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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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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二樓掛號+10元 跟送瓦斯一樣就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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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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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郵差送掛號信到二樓會很超過嗎?
引用:
那3樓以上呢? 只加10元 郵差搞不好嫌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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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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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幫送上去也不會記嘉獎
2.郵件被偷他會被記過.主管才不管你什麼理由.沒人叫你當好人.郵件被偷的客戶也不會同情你(掛號信內如有支票不見..麻煩死了..誰負責..不是重開張就沒事了) 3.你搬家到一樓吧 4.你會發這文就是你家人也跟你抱怨這件事了吧..靜下心來想想如這是你的工作..看1和2點.你會這麼熱心嗎?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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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您的住址: 睪丸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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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剛好就好了別太超過,郵差送東西到所在地址就已
經是給大家方便了,還要求送到府勒,這是行政工作不是 服務業,你付的郵資是信件的運費不是郵差的服務費,你 可以選擇收不收但沒資格說送到二樓是郵差的舉手之勞, 因為你不是郵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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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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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職場的扭曲現象, 工作原則是分配到哪裡就做到哪裡, 有餘裕再說.
同樣都是吃頭路的, 要理解這一點然後包容一點, 大家都喜歡被服務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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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黑馬、白馬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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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郵政法第24條有規定...這不是你的問題,也不是郵差的問題 人家也是照規定走,所以多跑一趟郵局吧 此文章於 2012-03-01 06:48 AM 被 兩隻馬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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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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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當郵差真的也是份很累人工作,
今天如果要求送上來, 明天可能要要求配合時間,(最後郵差可能像送比薩一樣 ![]() 當然像樓主舉的情形,我覺得可請郵差隔日再送, 因當下雙方有自己立場和風險.. 1.郵差信會不見.會延誤工作. 2.若下樓收信,這段時間,小朋友哭鬧,會不會有危險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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