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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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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strong
你的說法剛好呼應了我的見解:

他們訴求重點全擺在內側車道,外側車道交通改善則採取消極態度,也就是老弱機車騎士的行車安全,一直不是他們訴求的重點!!

特此致謝!!

不是已經告訴過你,之前針對桃園大竹路被臨停汽車佔用向桃園縣政府反應,結果呢?交通局、警察局根本不抓!

警察只會把沒有兩段式左轉的機車當成重違規處理,佔用外線車道臨停是不會當場開罰單的!
     
      
舊 2012-01-10, 10:55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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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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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由此可見你根本就沒去看漲停的影片


那一個自拍的影片就能代表機車黨的抗爭???

你的思考也太跳躍性了!!

根本沒看到對主管機關任何的施壓動作 ....

像「交通部踹共」這種話,一定要說到做到,

別又只是一個空包彈!!
 
舊 2012-01-10, 10:57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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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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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敝黨只講幾個核心點:

1. 最外側車道的違規臨停汽機車,有沒有可能100%消除的一天?

警察單位明白說過:這種事就跟世界上罪犯有無消失的一天情況一樣,100%不可能做到!
交通主管單位亦公開說過:台灣社會住商混合區型態的特性,最外側車道的臨停需求,永遠不會消失,也是常態!
所以連台北市交通局也明說:在最外側劃設機車專用道是絕對做不到的事情。

2. 就算有那麼理想的一天,最外側臨停問題完全消失了!難道所有機車族就只能去行駛最外側車道,而沒有權利行駛中間跟其他車道嗎?

這當然是錯的!道路是人民因應交通需求而產生的設施,國家興建、全民共享;豈有四輪汽車駕駛方能使用,一般機車卻不能使用之道理。何況機車一直以來都不是慢車,乃是歸屬於汽車之內,憑啥只能行駛最外側車道,而不能行駛相對車況單純的中間車道跟內側等其他車道?


要不是有網友引言,基本上strong早已列入黑名單了!
因為該網友向來只會用其他不合理&不可能的問題來轉移焦點,試圖模糊掉機車族爭回合理路權的議題,而非理性為交通改善或機車族面臨的問題提供解決方案或理性溝通.
舊 2012-01-10, 10:59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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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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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semmy
不是已經告訴過你,之前針對桃園大竹路被臨停汽車佔用向桃園縣政府反應,結果呢?交通局、警察局根本不抓!

警察只會把沒有兩段式左轉的機車當成重違規處理,佔用外線車道臨停是不會當場開罰單的!


然後就消極畏縮,無疾而終了,不是嗎!?

連這點小挫折都無法解決,

憑啥去爭取抹去「禁行機車」字樣呢!!
舊 2012-01-10, 11:01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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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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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小建
.............
要不是有網友引言,基本上strong早已列入黑名單了!
...


能被黨主席列入黑名單,

是我的榮幸啊!!
舊 2012-01-10, 11:04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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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qale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31
引用:
作者strong
你的說法剛好呼應了我的見解:

他們訴求重點全擺在內側車道,外側車道交通改善則採取消極態度,也就是老弱機車騎士的行車安全,一直不是他們訴求的重點!!

特此致謝!!


= =|||
自小客車佔用外側車道本來就已經違法∼抗爭啥?
舊 2012-01-10, 11:12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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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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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kqalea
= =|||
自小客車佔用外側車道本來就已經違法∼抗爭啥?


31樓的網友已經寫的很清楚 ....

引用:
作者semmy
不是已經告訴過你,之前針對桃園大竹路被臨停汽車佔用向桃園縣政府反應,結果呢?交通局、警察局根本不抓!

警察只會把沒有兩段式左轉的機車當成重違規處理,佔用外線車道臨停是不會當場開罰單的!


警方未依交通法規開單,就已經提供抗爭的正當性,你看機車黨做了什麼???

眼中就只有「禁行機車道」、「二段式左轉區」而已,

因為那才是他們爭取的重點!!
舊 2012-01-10, 11:26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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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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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歸還機車路權、廢除禁行機車&不強制兩段式左轉政策導入的『同時』...

1. 導入機車安全駕駛訓練中心機制,篩檢現行尚未取得駕照的機車駕駛人;並透過快速道路路權的誘因,鼓勵現有白牌機車騎士回訓,以升級取得原號升級黃牌,落實再訓練機制。

2. 同步宣導汽車需尊重機車騎士路權的駕駛方式,以及機車騎士的防衛駕駛訓練宣導。

3. 同步檢討所有現行交通罰緩金額,因應物價膨脹而大幅提高罰金,並且針對惡性違規加重處法&嚴格取締(酒駕、闖紅燈、逆向、並排停車、外側左轉或內側右轉),並不排除重大惡性違規部分可交由警政署配合專案執法期間開放民眾檢舉獎金機制。

機車黨人力與資源有限,『優先』處理的部分就是先追求機車族路權的平等與公義。當路權與公義獲得平反時,機車族路權不再被歧視跟壓迫時,再同步針對交通亂象,不分汽、機車,導入宣導、重罰、安駕機制,改善交通環境與駕駛素養。

某些網友對敝黨這樣的『順序』有意見的,或看不慣的,歡迎&鼓勵這些網友也能自發性地站出來,針對路邊違規停車亂象貢獻出一份心力!敝黨也樂觀其成。
舊 2012-01-10, 11:50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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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strong
31樓的網友已經寫的很清楚 ....



警方未依交通法規開單,就已經提供抗爭的正當性,你看機車黨做了什麼???

眼中就只有「禁行機車道」、「二段式左轉區」而已,

因為那才是他們爭取的重點!!

大竹路單方向只有二線道,內線禁行機車就已經違反99條的規定了,也就是說桃園縣政府自己違法在先了,你還在反對什麼?
舊 2012-01-10, 11:56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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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semmy
大竹路單方向只有二線道,內線禁行機車就已經違反99條的規定了,也就是說桃園縣政府自己違法在先了,你還在反對什麼?


你沒看到我一直鼓勵你們抗爭嗎!?
舊 2012-01-10, 12:00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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