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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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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3
引用:
作者漲 停
我並不贊同這樣的想法 .

高速公路的速限值是從 60km/h ~ 110km/h(按一般的狀況啦)
也就是說只要能達到 60km/h 以上的速度 , 就符合高速公路的
使用需求 .
如果按照最高速限去規定的話 , 則是太過於偏頗 .

就如同我們一般的想法 , 想高速前進 , 能夠高速前進的人與車輛 ,
都使用內側車道 . 當無法使用最高速前進的時候 , 就靠外側車道
來使用 . 只要車流順暢 , 就沒有塞不塞車的問題 .
這跟平面道路的使用方式也是相同 .

除非速限值提高 , 否則龜在外側的車輛 , 就算他是開 70km/h ,
也是合乎規定 . 只怕他是龜在內側而已 .

ps. 當然 , 會說這樣的速度 , 並不代表我認同在高速公路開這樣就好 ,
我只是說交通規則內就是如此 . 而我內心的想法是 , 這樣的車子 ,
應該走省道就好了 . 但是我不會去限制你的路權 , 也不會去逼那樣的車 .

台灣的交通現況是,汽車才是車,其他都是坨屎
至於偏不偏頗,有沒有道理
一點都不是重點
反正只要是侵犯到汽車的通通都該死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此文章於 2012-01-04 12:20 PM 被 supermaxfight 編輯.
舊 2012-01-04, 12:13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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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jphuang
舉雙手大聲說贊成把快車道還給機車族。

不過,可不可以請機車族把慢車道還給自行車一族。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依現行法律,機車是可以全程使用慢車道的,你該問的是,汽車肯不肯還給兩輪車輛該有的該有的車道?

另外,不知道你有看過交通部的公路路線設計規範?在第24頁有一張公路斷面構成要素參考圖,有提到自行車道該設在什麼地方,你可以參考看看
http://www.motc.gov.tw/motchypage/r...04141020251.doc


看到圖不要覺得意外,就是人行道外側與路邊停車格中間
引用:
作者漲 停
這是一個好政策 , 我也支持 .

只是現階段政府的心態 , 恐怕自行車族的地位還比機車族高了點 ,
你們有好多條自行車專用道 , 全台灣恐怕找不到幾條 機車"專用道"

桃園縣有一條自行車優先道,就是將原有的機車優先道修改地上的標誌而成的,就在高鐵站區的青埔路一段、二段
 

此文章於 2012-01-04 12:21 PM 被 semmy 編輯.
舊 2012-01-04, 12:15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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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離線中  
pcdvd-201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引用:
作者fdagrabb
很可惜的是, 台灣是個先天不良 後天失調 的地方,
地小人多車又多 都市計劃都已定型 再多的好道理也沒用

我歐美也去過很多次 以前也常希望台灣應該怎樣怎樣 想到就幹
現在都不想這麼多了 別人地大人少 車又少

台灣面積36000平方公里, 給2200萬人住
芬蘭面積330萬, 我們的近10倍, 只給500萬人住!! 幹幹幹幹
想到就氣

觀念要變 要先實現以下:
- 腦殘公務員先全部火掉
- 等個30年 等前世代的人都死光了 大家觀念比較會有共識


人口密度不是最重要的
都市發展均衡比較重要
人口分布均勻 不要只重台北
不用多,少1/3就好分佈各縣市
台北依樣交通順暢
不然台北縣蓋一堆高架快速道路依樣也不夠
舊 2012-01-04, 12:19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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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2011離線中  
thomashugo
New Member
 
thomashug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1
引用:
作者漲 停
我並不贊同這樣的想法 .

高速公路的速限值是從 60km/h ~ 110km/h(按一般的狀況啦)
也就是說只要能達到 60km/h 以上的速度 , 就符合高速公路的
使用需求 .
如果按照最高速限去規定的話 , 則是太過於偏頗 .

恕刪

實際上的是
台灣的高速公路最低時速限制太低
至少要80以上

還有實際上考照的制度
影響的層面比更改交通法規要來的大
但是偏偏交通部遲遲不改
放任路上危險駕駛亂竄
才會有機車看起來很危險的狀況
應該是先篩選駕駛人
不應該把錯誤的駕駛習慣帶上道路
才有辦法減少事故的產生
而不是禁東禁西
那是最消極的做法
舊 2012-01-04, 12:23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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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hugo離線中  
dmwc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引用:
作者scottot
慢車道都停滿車 要怎麼騎..........

請警方架設錄影是開單系統,或是直接開放民眾檢舉領獎金

包準沒過幾天後就沒人敢停,台灣人就是怕被罰錢,不會罰就裝死
__________________
已關閉簽名檔
舊 2012-01-04, 12:26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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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wc離線中  
sd640801
*停權中*
 
sd6408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僥倖的人一大堆


機車再禁行機車、快車道、慢車道
蛇行硬鑽


更有逆向超車者,好幾拖拉庫


=


別錶我

本人 15 年來幾乎都已機車代步

只有出遠門,超過 30 分鐘或者 1 小時車程的
才會斟酌開車


=
舊 2012-01-04, 12:34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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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離線中  
Phenix
Golden Member
 
Pheni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1
引用:
作者漲 停
我並不贊同這樣的想法 .

高速公路的速限值是從 60km/h ~ 110km/h(按一般的狀況啦)
也就是說只要能達到 60km/h 以上的速度 , 就符合高速公路的
使用需求 .
如果按照最高速限去規定的話 , 則是太過於偏頗 .

就如同我們一般的想法 , 想高速前進 , 能夠高速前進的人與車輛 ,
都使用內側車道 . 當無法使用最高速前進的時候 , 就靠外側車道
來使用 . 只要車流順暢 , 就沒有塞不塞車的問題 .
這跟平面道路的使用方式也是相同 .

除非速限值提高 , 否則龜在外側的車輛 , 就算他是開 70km/h ,
也是合乎規定 . 只怕他是龜在內側而已 .

ps. 當然 , 會說這樣的速度 , 並不代表我認同在高速公路開這樣就好 ,
我只是說交通規則內就是如此 . 而我內心的想法是 , 這樣的車子 ,
應該走省道就好了 . 但是我不會去限制你的路權 , 也不會去逼那樣的車 .


高速公路 (梅花一, 梅花三)

最低速限都是90km/h

去年就有取締龜車的行動了
舊 2012-01-04, 12:37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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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nix離線中  
jphuang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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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造鐵鳥的都市
文章: 1,025
引用:
作者semmy
...43
看到圖不要覺得意外,就是人行道外側與路邊停車格中間
43...

能有那麼寬的路面來設立自行車專用道,當然是最好啦。

問題是大部分的路面就如開板所po那樣,甚至比那路面還窄(只有單線快車道與慢車道),
所以,自行車一族也需要來爭個路權,看看能不能在把禁行機車的路權還給機車族時
也同時修個法讓慢車道讓出來給自行車專用。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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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求大富大貴,只求平靜安穩的過日子,真的有那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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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3 心痛的一天,我沒有流淚。'

'世上有趣的人本就不多,所以不妨大膽一些,
愛情本來就不容易,剛剛好的那個人不會在原地等你。' (2019/12/22)

舊 2012-01-04, 01:27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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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huang離線中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jphuang
能有那麼寬的路面來設立自行車專用道,當然是最好啦。

問題是大部分的路面就如開板所po那樣,甚至比那路面還窄(只有單線快車道與慢車道),
所以,自行車一族也需要來爭個路權,看看能不能在把禁行機車的路權還給機車族時
也同時修個法讓慢車道讓出來給自行車專用。

中央部會早有法規,問題是地方政府不遵守,中央又放任地方打著地方自治之名不願干預,才會造就一大堆問題

那麼寬的自行車道,本來就是騎自行車的人該去依法爭取的。如果可以,最好連行人的份也一起算進去,同時保護自行車的右側與行人安全!
舊 2012-01-04, 01:51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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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離線中  
GETTA
Advance Member
 
GETT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淺間山 早乙女研究所
文章: 415
引用:
作者Phenix
高速公路 (梅花一, 梅花三)

最低速限都是90km/h

去年就有取締龜車的行動了


看來成效並不好

我每天上班都要走梅花, 每天還是會在超車道遇到很多80KM的路隊長 ....
對於是否有取締改善, 我整個無感 ....
舊 2012-01-04, 02:26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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