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
機車是一定超速的啦~
那時候往東的車輛已經可以左轉. 就表示距離亮紅燈一定剩不到20秒 正常狀況左側沒有來車的情況下.直行機車不可能沒事減速. 只是那汽車也好笑了. 搞不好差不到10秒. 拼這個幹嘛? 自己想投胎就算了.別害人啊
__________________
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 ![]()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
引用:
只憑影片可以判斷有無超速,只要有人去現場把距離量測出來,再算一格或一秒跑了多少距離,不就知道時速了 只要每秒超過 11.1 公尺,那台機車就是超速了,任何事故都是一連串的原因,不是簡單的劃分成汽車或機車,以這次事件來說,汽車駕駛應該會分到90%以上責任,但絕對不是100%
__________________
已關閉簽名檔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15
|
真震撼,機車真的不要騎太快。
要是我判的話,肇事責任汽車對機車,90趴:10趴。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
引用:
我知道! 但我就是說:現在站上討論的大家, 應該都還沒有人去現場量測比對, 所以大家不適合先在此就說機車一定有超速與否... ![]()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8
|
這事故
汽車闖紅燈就算了 還挑那麼該死的地點 根本是蓄意殺人 就算機車有依限速行駛40 有遮蔽物阻擋視線的情況下 也是一個慘字
__________________
性子是拿來磨的,不是拿來使的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24
|
引用:
汽車為肇事的主因 重複看了幾次, 08:59:05-->機車出現鏡頭左方 08:59:06-->機車撞擊汽車 從鏡頭左方到撞擊點(1秒鐘)應該不只11.1 公尺。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42
|
一秒11公尺你覺得是不正常的?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2
|
引用:
機車違規是拿自己的命來玩 汽車違規是拿別人的命來玩 這種無良兼白目的汽車駕駛, 只要遇到一次馬上就gg 千萬不要以為乖乖的遵守交通規則就不會被撞 不要說逆向了, 就算是路邊的房子照樣都可以開車衝進去 出門在外還是罩子放亮點比較實在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
闖紅燈就該死了,還管到正常車道的車超不超速???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
這種肇事的汽車再多 , 也不會有人要限縮 , 取消四輪汽車的路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