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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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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把存證信函想的太神了 又不是雙掛號非本人簽收不可 也不像政府機關發的有政府當後盾有法律效力 也不會不收就拘提或像入伍令一樣沒人收里長/警察會上門告訴你有這件事 存證信函 發的人一份 郵局一份 收的人一份 收的人還可以不收 查無此人等等 頂多上了法院能說你有發這封信 至於對方有沒有收到 知不知道這封信內容 收的人還可以跟你裝死打哈哈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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