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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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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年一聘制算劣幣, 三年一聘制也算劣幣.所以一樣是劣幣並沒有什麼不同 如果改為多年數合約,約聘會吃掉更多的正職工作?是想當然耳還是有什麼理論基礎? 更少的福利?福利跟一年一聘一樣, 免除每年換約可能造成的問題?三年換一批人不會造成一樣的問題? 隨時可資遣!跟一年一聘一樣 約聘制度的重點不在幾年幾聘,而是在於制度上有沒有規範約聘員工佔所有員工的百分比及可使用約聘員工的工作職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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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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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是所得的真相出來 那可不是鬧著玩的 台灣13年來,經濟一直成長 但薪資所得卻沒有成長 錢都到那裡去了? 很可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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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二次元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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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站就不會叫鬼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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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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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想捲入邏輯文字之爭, 很明顯的如果主事者認為,一年一聘跟複數年約是相同! 那政府不需要去修法, 而如果勞團也認為差不多,那勞團也不用去反對! 至於你說的約聘員工佔多少百分比, 這應從約聘本意應該是非常態性的人力需求提供企業短期密集的人力或是技術支援! 所謂的短期大抵是以一年以內季節性需求為準! 如果受限於常態性的員工總數百分比,那約聘能提供的支援人力就有限! 企業因次受限無法在一般非大量人力需求時其聘僱最低人力,在需求來臨時達到人力滿足的要求,此一約束等同於讓企業放棄約聘制 這也是為何有所謂約滿一年續聘應為正職員工的規則存在,因為目前多數企業以年度計算 假如約聘人員期約再同一公司持續超過一年以上還要續約,自然應視為常態性人力需求,轉為正職! 當然我說的不一定對,勞團也不一定對,政府主事者也不一定對,期待政府開放複數人力需求的企業也不一定對, 但你能靜下心想一下,為何有這樣多的人會反對或是贊成此事,不正代表這件事能夠改變現況? 此文章於 2011-11-15 06:13 PM 被 棄宋保馬團滾蛋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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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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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阿 就像X戰警第一課裡面,金鋼狼的那句台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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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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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並沒有說不會不同,我只是不認為一定是"不站在勞工的立場" 你所說的"約滿一年續聘應為正職員工的規則" 只適合正常的企業,不想"約滿一年續聘應為正職員工"的企業主自然會在快滿一年時叫他的HR部門加班(當然不給加班費)處理新聘用一批雇員的事務.而三年一聘也許這些雇員可以多幹兩年的"臨時雇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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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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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呢? 讓勞工在長期缺乏保障的環境下,又是站在勞工的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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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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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不在業內 又自稱不是公務員 真不曉得他是幹麻的
一年一聘 一般廠要求工程師三個月上手 也就是剩9個月可以發揮有效的能力 所以不敢亂聘 聘作業員等高取代的職務 當然也有聘助理工程師 好不容易培養出來的人 若公司前景OK也考慮轉正職 三年一聘 以後啥助工 還是一般工程師 都用聘的 三年後這批肝看哪些還能撐 不能撐的回家吃自己 還省資遣費 我糙 這樣懂嗎? 此文章於 2011-11-15 11:15 PM 被 藍色&憂鬱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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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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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隨便他! 反正這邊言論自由為了這種事爭論沒啥必要! 重點勞工權力明顯受損是事實! 報告完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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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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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昭救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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