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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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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於這個情況我的意思是 對取締違規臨停執行不力跟機車不得已行駛禁行機車是因果關係 難道說外側車道路權被占據之後 就要去爭說因為我外側沒路權了 所以要開內側給我?? 對於某些違規嚴重之路段先爭取外側車道的路權(即取締確實) 不是更師出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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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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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市區限速50公里下產生禁行機車道,這是在執法不確實下才產生畸形產物,這跟外側內側路權有何關係?既然都能執法確實了,那這類的禁行機車道有存在意義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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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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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抱歉我的邏輯觀念真的很差 真的想不出來禁行機車道的產生跟執法不確實的關連究竟是甚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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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您的住址: 睪丸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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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都已經PO出研究報告與結論了,各位兄台就別動到肝火,
有人可以提出跟這相反的報告跟舉證在來談吧,不然也只是在 冷飯熱炒,請不要忘記路權均等只是被提出的議題而不是改善提案,改善提案不是實驗而是 有計畫性的,有根據性的改革,我想知道的就是小建的計畫與根據 ,如此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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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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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料之中...我個人也覺得應該先從違規佔用慢車道與違停著手。
不過問題是...執法不歸他們管,有本事請直接向執法單位施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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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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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釐清幾個部分
內側肇事率低 那是因為是故事跟外側比 死亡率高 少數的總死亡數就比外側高 並非說內側比較安全 只是一撞就死 每次討論總會有些奇怪的數據引用論點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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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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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講白了就是, 汽車駕駛想要有一線道不要被機車干擾. 可以的話多一點像忠孝西路那種完全禁行機車道就更爽了. 至於什麼 "汽機車混流會比較危險" 本來就是屁話 台灣有多少條機車專用道? 機車優先道跟一般外側車道不就是混流嗎? 引用:
本來就是這樣. 外側跟內側是一樣的危險, 甚至外側還有公車蛇行, 計程車突然靠邊, 以及路邊停車突然開門的情事. 沒理由外側就可以汽機車混流, 內側就不能. 不然就學人家上海, 用實體分隔島區分汽車跟機慢車專用道, 連公車都不會去撞到機慢車, 汽車也無法任意路邊停車干擾機慢車. 內側車道一撞就死, 凸顯出快車道的設立會增加汽車肇事的死亡數, 應該全面市區內部分快慢車道一律限速40, 這樣汽車造成的傷亡就會大大的減少. 此文章於 2011-11-02 11:39 PM 被 sazabiji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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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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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民權東路口等待兩段式左轉時,聽到很大的剎車聲
原來是另一邊的車道有一輛機車想直接左轉,差點跟同時左轉的計程車擦撞 還好他沒事,不過有差那幾分鐘嗎?幹嘛讓自己處於危險中呢,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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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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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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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換成是汽車,並排左轉不也是一樣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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