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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小建
是你看不懂我的意思...

那你就要加油了..
一句話講的語焉不詳的,還能跟別人爭取什麼其它訴求呢。
還是每每別人對你的講的話產生異議時,
你只能回他看不懂..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1-10-04, 02:53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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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現在在線上  
piyopiyo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15
法律是講究比例原則,其實酒駕的危險性,
我覺得跟闖紅燈、蛇行、越過雙黃線逆向超車、甚至是並排停車....等等的行為,
都差不多危險,而且也都是故意性的行為。
但現在的交通罰則上,酒駕的處罰,卻比前述的行為,要嚴重很多(同樣未肇事)。

現在問題來了,若現在要把酒駕行為要處罰的更嚴重的話,
那前述行為,譬如說一張闖紅燈被照相的紅單,
豈不是就要罰個五萬十萬而且人要被抓去關?
並排停車的話,不就要罰個兩萬並吊銷駕照?

提高酒駕罰則是好事,
但與其他危險行為的處罰程度差異相差太多的話,公平性就會有所爭議,
這點....就讓立法院裡那堆人來傷腦筋吧。
 
舊 2011-10-04, 03:43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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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yopiyo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只要哪天撞個大官的家人..
不用一星期就三讀通過修法囉..
修法速度取決於官大不大~~~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1-10-04, 04:20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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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現在在線上  
sutl
Elite Member
 
sut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引用:
作者piyopiyo
法律是講究比例原則,其實酒駕的危險性,
我覺得跟闖紅燈、蛇行、越過雙黃線逆向超車、甚至是並排停車....等等的行為,
都差不多危險,而且也都是故意性的行為。
但現在的交通罰則上,酒駕的處罰,卻比前述的行為,要嚴重很多(同樣未肇事)。

現在問題來了,若現在要把酒駕行為要處罰的更嚴重的話,
那前述行為,譬如說一張闖紅燈被照相的紅單,
豈不是就要罰個五萬十萬而且人要被抓去關?
並排停車的話,不就要罰個兩萬並吊銷駕照?

提高酒駕罰則是好事,
但與其他危險行為的處罰程度差異相差太多的話,公平性就會有所爭議,
這點....就讓立法院裡那堆人來傷腦筋吧。

所以改用拖吊的方式執行吧

反正酒後就是不能開車,既然不能開車了,直接擺在路旁也不對,乾脆拖回保管場。

而酒駕者就請他坐計程車回家,沒錢回家就去警局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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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10-04, 04:23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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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sutl
所以改用拖吊的方式執行吧

反正酒後就是不能開車,既然不能開車了,直接擺在路旁也不對,乾脆拖回保管場。

而酒駕者就請他坐計程車回家,沒錢回家就去警局坐坐...

根本沒那樣的"好康"

君不見員警取締違規停車是開單了事
但違規的車輛根本沒有拖吊走
所以酒駕要直接吊走根本也不可能
舊 2011-10-04, 04:29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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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piyopiyo
法律是講究比例原則,其實酒駕的危險性,
我覺得跟闖紅燈、蛇行、越過雙黃線逆向超車、甚至是並排停車....等等的行為,
都差不多危險,而且也都是故意性的行為。
但現在的交通罰則上,酒駕的處罰,卻比前述的行為,要嚴重很多(同樣未肇事)。

現在問題來了,若現在要把酒駕行為要處罰的更嚴重的話,
那前述行為,譬如說一張闖紅燈被照相的紅單,
豈不是就要罰個五萬十萬而且人要被抓去關?
並排停車的話,不就要罰個兩萬並吊銷駕照?

提高酒駕罰則是好事,
但與其他危險行為的處罰程度差異相差太多的話,公平性就會有所爭議,
這點....就讓立法院裡那堆人來傷腦筋吧。

酒駕的危險性會跟闖紅燈那些差不多?
酒駕通常都不知道自己是在開車了
所造成的危害跟定時炸彈差不了多少
我不覺得跟你講的那些是一樣等級的行為
看過太多喝了酒舌頭就大起來的人(本來都非常正常)
也遇到喝了酒就裝瘋賣傻的人
酒精的危害我反而覺得跟毒品差不多
但久這東西本身不是罪過
有問題的是克制不了自己的人們
我ㄧ直覺得酒不好喝又苦又辣
偏偏有人就是喜歡這個味道

用"理性"的法律去約束不理性的行為反而讓我覺得可笑起來
我反而覺得法律應該要硬起來去對付這些因為酒駕去破壞別人家庭的敗類
一條腿到底多少錢可以買到?
我覺得是無價
若照比例原則也請肇事者把這個無價拿出來吧?
不然哪有什麼比例原則可言

此文章於 2011-10-04 04:40 PM 被 notee 編輯.
舊 2011-10-04, 04:32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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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尤典汴太
*停權中*
 
尤典汴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引用:
作者EAC212
只要哪天撞個大官的家人..
不用一星期就三讀通過修法囉..
修法速度取決於官大不大~~~

大棺的家人?!他們有活在跟我們一樣的世界嗎?

說是這樣說,不過依照目前的狀況來說,還真是得等這種鳥事發生才會有效......
國父的孫女車禍往生不就催生出後座要繫安全帶的法令出來.
不是說這法條不好,只是覺得.....那之前車禍因此而往生的人又該算什麼呢?
難道真該祈禱哪個大棺或是其家人為國捐軀嗎?

此文章於 2011-10-04 04:38 PM 被 尤典汴太 編輯.
舊 2011-10-04, 04:36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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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57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
大棺的家人?!他們有活在跟我們一樣的世界嗎?

說是這樣說,不過依照目前的狀況來說,還真是得等這種鳥事發生才會有效......
國父的孫女車禍往生不就催生出後座要繫安全帶的法令出來.
不是說這法條不好,只是覺得.....那之前車禍因此而往生的人又該算什麼呢?

不知道火車時速80~99緊急剎車,會變成什麼樣子...
我看就算出十次車禍,裡面的人擠到爆體而亡
火車也不敢每人都綁安全帶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11-10-04, 04:40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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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不知道火車時速80~99緊急剎車,會變成什麼樣子...
我看就算出十次車禍,裡面的人擠到爆體而亡
火車也不敢每人都綁安全帶

不過通常敢跟火車對撞的
都沒有好下場就事了
舊 2011-10-04, 04:43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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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引用:
作者piyopiyo
法律是講究比例原則,其實酒駕的危險性,
我覺得跟闖紅燈、蛇行、越過雙黃線逆向超車、甚至是並排停車....等等的行為,
都差不多危險,而且也都是故意性的行為。
但現在的交通罰則上,酒駕的處罰,卻比前述的行為,要嚴重很多(同樣未肇事)。

現在問題來了,若現在要把酒駕行為要處罰的更嚴重的話,
那前述行為,譬如說一張闖紅燈被照相的紅單,
豈不是就要罰個五萬十萬而且人要被抓去關?
並排停車的話,不就要罰個兩萬並吊銷駕照?

提高酒駕罰則是好事,
但與其他危險行為的處罰程度差異相差太多的話,公平性就會有所爭議,
這點....就讓立法院裡那堆人來傷腦筋吧。


套用某位網友對我說的話,我覺得你這樣類比才不妥呢。

因為你根本沒有考慮到[酒+車]兩個加在一起引發的巨大化學反應了。

酒駕肇事的人,往往有「神智不清」這個這個護身符,在法律上獲得輕判,「他不是故意的嘛」…你說是不是呢?

而您所舉的「故意」行為,就沒有這種護身符了吧。

依我看,照比例原則來看,反而要判得更重,以備法官減刑之用呢。否則對上述「故意」行為的違反者,反倒才不公平呢。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1-10-04, 04:48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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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現在在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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