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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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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喝最多的職業就是( )
請自行填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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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GB
文章: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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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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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謀殺 ] 不太可能
因為 [ 人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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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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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抽煙的人說個話,
三不五時的漲健康捐(稅) 酒也要加稅, 稅收的收入, 可以資助這些因意外受傷, 死亡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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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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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才是問題所在,台灣每天幾乎都有酒駕肇事的新聞,但對於酒駕一直不敢下重手處理。 至少酒駕未肇事就來個終身吊銷駕照,肇事加重刑期,不然每天都有人因酒駕被害。 自己想死無所謂,但不要牽連到別人。 這些立委豬公們大概怕自己或自己人酒駕連關說的餘地都沒,才不想去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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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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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是有方法的.. 只要總統或立法院長或多位立法委員或前總統都可以..或某個偉人的後代因為酒駕者撞殘或撞死.. 就很有機會完成立法.. 因為喝酒本來就不能開車..喝酒開車,本來就是故意謀殺,只是對象不特定而已.. 趕快死個幾個吧~~ 為了愛台灣啦~~ ![]() 此文章於 2011-10-02 01:09 PM 被 AARON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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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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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杯杯, 交管先離開也是有問題
警察說, 因中山路有事, 先去支援時 眼神轉動, 還停頓, 不知道是真是假, 還是說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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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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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有他心通嗎? 都不用去找證據的,就做不實的指控 反正你猜錯又不會認錯,只會躲在網路上 這樣真的很難看耶 多做點善事吧,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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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雖..破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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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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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先鞭10下再說..然後判刑關個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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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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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喝醉酒最先影響的,就是反應遲緩&平衡感降低;所以為何有些酒測會有輔助要駕駛走直線這一項... 而機車騎士酒駕到了影響的程度,別說撞人啦,因為平衡感的大幅下降就會先自行摔車無法騎多遠了,哪還有太多機會去製造重大傷亡車禍。 汽車酒駕,其造成的傷害遠大於機車,這點絕對是無庸置疑的;歷年來的相關事故記錄也確實如此。 所以更應該針對汽車酒駕特別嚴格取締才是真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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