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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螢幕前面
文章: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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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拿到錢的有幾個....
有人去檢舉...BSA直接跟公司講...有人檢舉你 要不要買軟體..不然要告了....費時又費力.. 又不是叫你全買..多少買一點... 買了沒事...大部分都會買一點 然後跟檢舉人講..查無實證..... 一方面賣了軟體..另一方面省了檢舉獎金.. ![]() 此文章於 2011-09-25 10:34 PM 被 sony7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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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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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用覺得,就是這麼回事 親眼見過身邊的人向BSA檢舉以及後續追蹤進度過 ,整個事件下來我只有 至於心得感想 本來還想在能力範圍內能支持正版就盡量支持的,但BSA這樣搞下來 除非不得已,不然只要是BSA聯盟的一律都不想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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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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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家裡是做生意的
當初因為業務需要一定要在店面裝設電腦 而幫我們維護軟體的公司千叮嚀萬叮嚀說一定要用正版軟體 因為聽說有的同業會互相檢舉 為此我花了快兩萬買了兩套WIN7 所以不一定是內部抓耙子 有時候同業的也會 而且有時候也不是為了錢 更多時候是為了商業利益或者只是要給對方一個教訓而已 而且通常檢舉者也不會曝光 就像條伯來開單我問他他說你是被檢舉的 問是誰檢舉的他卻說要保護檢舉人不可奉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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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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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BSA 這個不一樣,他已經寫明檢舉人要去作證 當然如果只是要錶人的,通常 BSA 出面後雙方就會和解,檢舉人不想領錢的通常不會需要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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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關閉簽名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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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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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參考了一下這裡寫的 http://www.bsataiwan.tw/main_staff.htm 他的確有提到要積極去作證 但我的想法是這樣的 假設你線上舉報然後人來抓了 證物也都帶走了 那根本也不需要再舉證 因為"事實"勝於雄辯 而且真要檢舉也可以跟他講要保密 不然誰還敢檢舉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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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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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A不是有人檢舉就可以進到企業去談判或是搜索
一定要有法院的搜索票才能配合檢調到企業進行搜索,搜到非法軟體的使用証據後才有可能上談判桌 而法院也不是呆子,不可能BSA想搜就開搜索票,通常是要檢舉人出庭作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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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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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要蒐證也很簡單 手機什麼的拍拍沒有取得軟體的授權畫面實在是太簡單了 所以不一定要積極去"作證" 很多檯面下的動作就能打趴一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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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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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去檢舉的人 ..
都沒幫自己想過後路.. 如果 BSA沒給錢..他也不敢聲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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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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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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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想太天真了 個人看到的事實就是 BSA要求償必須上法院 上法院時你一定要當證人 祕密證人這件事 BSA沒在玩這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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