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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afos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89
法律本來就是侵犯人權的東西

天地萬物都沒法律 還不是活的好好
     
      
舊 2011-09-10, 11:13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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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afos離線中  
willism
Master Member
 
willis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引用:
作者sutl
再犯率也由51%降至5%。

你沒看到這一段嗎

有這麼簡單的話,那應該會拉升到聯邦層級,而非州政府各自立法

那誰應該被"去勢"? 連性侵犯的能否假釋都判定錯誤,一再縱放,如何能判定誰應該被"處理"...

再者就算把他們處理完,也只是降低生理需求,心理的病態並沒解決,試問衣架能不能施行性暴力

最後如果導致併發症,可以要求國賠嗎

從電子腳鐐的成效來看,國外可行的事,台灣都要先打個3折,而有爭議的事,在台灣就更別說了
 
舊 2011-09-10, 11:44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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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sm離線中  
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離題一下... 腦殘不是台灣的專有的

菲律賓保育人員要求野放巨大鱷魚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9/10 21:25"

菲律賓農民日前逮捕一條巨大鱷魚,把牠送到生態公園展宣示,但保育人員認為,應該把這條鱷魚野放。

這條鱷魚上月在一條河裡咬死一頭水牛,牠還可能還吃了一名農民。當地農民經過三星期追蹤,日前捉住這條六點一公尺長的鱷魚,,把牠送到生態公園展示。

菲國保育人員說,這條鱷魚被捕捉後,出現焦躁緊張現象,不吃東西,長期把牠關在那裡,對鱷魚不好,也可能對管理員和遊客構成危險。

然而當地市長表示,如果把鱷魚放回河中,會對人類構成威脅,因為他反對野放。






真的是腦殘~

不然那些犯人都關到他們家去好了
這樣可以達到他們的要求
舊 2011-09-11, 01:31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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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離線中  
maruko.
Major Member
 
maruk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206
整天在那邊人權人權,人權是給人用的,不是給畜牲用的

廢死跟人權真的是整天只會講屁話,只會反對,什麼狗屁建設也沒有,
拜託你們把那堆畜牲打包回去養好嗎!

此文章於 2011-09-11 02:52 AM 被 maruko. 編輯.
舊 2011-09-11, 02:48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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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uko.離線中  
我是外星人
*停權中*
 
我是外星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7
台灣人權促進會是保障壞人用的,善良老百性的人權可不關牠的事
舊 2011-09-11, 05:04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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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星人離線中  
iDem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引用:
作者knm
連美國這種極度自由國家的洲政府都用了

號稱要跟上潮流的人犬團體不知道在反對啥


為反對而反對
舊 2011-09-11, 09:11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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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離線中  
imhu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引用:
作者iDemon
為反對而反對



NO!NO!NO!

他們不是為了反對而反對,他們是為了"出名"而反對.
舊 2011-09-11, 09:17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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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hung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引用:
作者ylafos
法律本來就是侵犯人權的東西

天地萬物都沒法律 還不是活的好好


有一則寓言是這麼說的:
---
一群豪豬在冬天聚在一起取暖,可是身上的刺卻弄得彼此難過。

重複著遠離與趨近,終於找到一個適當的距離,這個距離就叫作「禮貌」。
---
每個人身上都有刺。

群居的社會裡,必須設法處理彼此互刺的問題。

解決的方法有很多,宗教、法律、禮法、風俗、習俗……etc。

除非你是漂流荒島的魯賓遜,才能擁有不受限制無限擴張的最大權利。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1-09-11, 09:26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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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ylafos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89
引用:
作者Crazynut
有一則寓言是這麼說的:
---
一群豪豬在冬天聚在一起取暖,可是身上的刺卻弄得彼此難過。

重複著遠離與趨近,終於找到一個適當的距離,這個距離就叫作「禮貌」。
---
每個人身上都有刺。

群居的社會裡,必須設法處理彼此互刺的問題。

解決的方法有很多,宗教、法律、禮法、風俗、習俗……etc。

除非你是漂流荒島的魯賓遜,才能擁有不受限制無限擴張的最大權利。


受教了
舊 2011-09-11, 11:57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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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afos離線中  
重建創世紀
*停權中*
 
重建創世紀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1
您的住址: 寰瀛一隅
文章: 45
Cool

引用:
作者sclee
他們真的在實踐理想嗎?

他們團體的人上談話性節目的言論被網民批評,還告了一票人,要求被害家屬放下仇恨?雙重標準?很難想像,口中說寬恕說得容易,萬一有天角色轉換自己是受害人或家屬真的放得下嗎?
陸正案多年官司糾纏最後死刑定讞,陸正的爸爸曾上節目舌戰哪些團體,他回憶一次高等法院更審法官判被告死刑,被告辯護律師,還是長老教會的人跟他說了"上帝不會寬裕你,你會下地獄.."之類的話,陸正之父說聽到好像自己才是加害人,不知好氣還是好笑?


《孟子 • 公孫丑》有這麼一句
『自反而不縮,雖褐寬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姑且不論這些人權團體是否合乎道理,但今天有這麼一群人
為了自己的理念,組成團隊、運用人脈、知識,去影響政策、媒體,
他們應該也知道,反對的人千千萬萬,甚至諸多恐嚇言行,是的他們會怕,
可是他們仍不退縮,前仆後繼,往他們認為對的方向前進。
光這份膽識,比起一群瞎嚷嚷社會敗壞、道德淪喪但遇到
路見不平卻是一律的繞道而行的鄉民,無疑是天壤之別。
所以敝人的簽名檔才會有這麼一句話──唯有散沙聚落,沒有弱勢團體。

此文章於 2011-09-11 12:22 PM 被 重建創世紀 編輯.
舊 2011-09-11, 12:16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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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創世紀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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