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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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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不要吃就好啦.. 又不是必需品然後逼著消費者接受, 這抗議是沒道理的.
水電汽油等漲價比較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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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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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規看起來是可以抵扣(第19條、第33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G034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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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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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就跟違建或佔地為王的模式一樣嘛
![]() 佔久了就理所當然的認為該是他的了 以前生意小可以減稅 後來生意做大了還想維持減稅的待遇不想放手 佔塊地蓋間鐵皮屋舖個停車場設個神壇...然後就變成他家的了 要拆要取締 哭天搶地耍流氓 政府欺負老百姓喔 要拿補償費 無能的政府 瀆職的混蛋公務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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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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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氣豆漿店擬漲價 「開發票轉嫁」客批!
還好中部 沒這種困擾 我們這邊有間永X豆漿
還有 豆漿1碗300CC 特價5元的 不過站在商家立場 要繳稅當然就跟要他們的命 變成轉嫁消費者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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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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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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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重點在於 "進項" 7-11進統一豆漿來賣,豆漿是進項 早餐店買一麻袋黃豆來磨豆漿賣, 這袋黃豆作成了哪幾筆交易中的豆漿??這並不是簡單明確的貨品勞務組合 黃豆不是進項而是費用 前面甚至談到水電等等,這些都是費用 都不是拿來折抵營業稅的 餐飲業收了多少營業稅大約就是扎實上繳 不要把買賣業的進項拿來套在餐飲業上面講,因為沒什麼意義 小吃店之所以免開發票不是沒有原因的 這些財務問題對於一般小吃店的負擔太沉重 只有這些超級名店因為賺太多才會造成特例 此文章於 2011-08-13 12:33 AM 被 michaelwe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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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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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來如此,我完全沒想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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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重重重地區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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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要訂多少錢是他的自由,消費者評估後值不值得自有定見,每個人的基準點都不同,
如果漲價後業績下降自然會調回來,不然就是消費者認為新價格仍然是可以接受的水準.... 這家豆漿店又不是獨占買賣或是聯合壟斷,就回歸市場機制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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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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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單現階段有那家企業的原料是專屬那幾筆的交易??所以不能用這樣的角度來看營業稅 而就水電來說,它對一般企業也是費用項目,但它仍是營業稅施行細則規範可扣抵項目 不論是營業稅或是其施行細則,只看四種身份(稅率)。。。 一般營業者/金融/特種/小規模營業,小規模營業是免開發票,但這個案例是已經被要求開立發票,自然要以一般營業者看態,而不能以小規模營業者來看待,所以是有扣抵的 稅法有個精神-不重複扣繳稅,今天若是進貨不能扣抵只能算銷貨,那明顯有重複扣繳的問題,除非是像小規模營業者免開統一發票的低稅率(應是精算後相互扣抵後的統一稅率) 此文章於 2011-08-13 02:08 AM 被 跳海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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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您的住址: 猩燭
文章: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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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兩次...算有特色..要說多好吃..沒太大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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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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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嫌貴不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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