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開車遭單車醉撞 竟判賠87萬

只能說對方請了 一個好律師


律師會講 騎單車的人雖然有喝酒 不過沒刑責 因為有受傷 所以是受害者 對方要賠錢

也真的有 恐龍法官接受這套說詞............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1-06-27, 06:25 PM #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bo5738離線中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1. 不知道是哪一位法官判的?
2. 去年大家就再說,自行車已經變成馬路上的惡霸了... 唉~

 
舊 2011-06-27, 06:48 P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小建離線中  
forumus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法官的想法可能是開車的沒事
酒後騎單車的受了傷
但畢竟酒後在路上趴趴走未注意行車安全在先
所以自己要負擔9成責任

倒楣的駕駛就幫負擔一成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肇事責任

一開始求償870萬太少!
一成只拿回87萬而已
舊 2011-06-27, 06:56 PM #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orumuse離線中  
spiderwood
Major Member
 
spiderwoo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59
引用:
遭單車醉撞卻判賠時序表

2009/03/21:男子黃俊士駕車經過台中清水一處鐵路涵洞時,與酒後騎單車經過的王正文發生擦撞車禍,王男受傷
2010/06/11:刑事判決黃男無罪、民事判決駁回,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
2010/12/07:刑事二審判決黃男有罪,需拘役50天或易科罰金、易服勞役
2011/05/17:民事判決黃男須賠償87萬7095元,且不得上訴
資料來源:汽車駕駛黃俊士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10627


這…

官呀!
舊 2011-06-27, 06:56 P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piderwood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引用:
作者forumuse
法官的想法可能是開車的沒事
酒後騎單車的受了傷
但畢竟酒後在路上趴趴走未注意行車安全在先
所以自己要負擔9成責任

倒楣的駕駛就幫負擔一成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肇事責任

一開始求償870萬太少!
一成只拿回87萬而已


酒駕單車客:「淦!早知道就求償十億。」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1-06-27, 07:14 P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nut離線中  
我愛E奶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台灣法官吃屎去!!


天橋下說書的:今天要講台灣法官被幾十個大漢輪**的故事....

賣吃的:油炸法官喔!!好吃的油炸法官
舊 2011-06-27, 07:22 PM #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我愛E奶離線中  
manticorejr.
Major Member
 
manticorej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BUXTON
文章: 140
Red face

引用:
作者spiderwood
這…

官呀!


檢察官有業績壓力嗎?

想趕業績是不是!?

怎麼會有這樣的檢察官呀....

引用:
酒駕單車客:「淦!早知道就求償十億。」


那位酒駕單車客,若以後繼續這樣酒後騎單車,不改掉這惡習,總有一天,這條命還是會被死神拿走的。

這次算是運氣好,運氣背一點的,搞不好就是要在地府等著收十億的金紙了
__________________
One team,one goal,one dream. One thing, one quest, one ring.

光與影的每一天(2016熱鬪甲子園主題曲)

《直到世界的盡頭》

【加班費跟鬼一樣】

『瘋狂』就像是「地心引力」,有時候只需要輕輕的推一下就夠了。

在七嘴八舌異言堂討論政治就像是『野火燎原』,有時候只需要政治魔人輕輕的帶一下風向就夠了。

〝最高的法律是良心〞【悲慘世界】

Roy.Halladay R.I.P (1977~2017)
舊 2011-06-27, 07:39 P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nticorejr.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被撞就被撞了,除了當下驚悸之外,我不相信在目前的法令之下,酒駕的人有多少會去悔改(無論開車或騎車)。

其實我後面還隱去了一句話。完整的版本如后:

「淦!早知道就求償十億。」 (心聲:害拎北少賺那麼多)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1-06-27, 07:48 PM #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nut離線中  
finalhope2010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401
引用:
作者小建
1. 不知道是哪一位法官判的?
2. 去年大家就再說,自行車已經變成馬路上的惡霸了... 唉~



你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話,你這個黨主席也是很糟糕

我每天通勤路上那些兩輪賽車手騎的不是機車嗎難道是掃把嗎?

不要只會靠夭說自己的權益受損,別人的權益都不用顧了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賣場
【紗布巾】【助行器】

舊 2011-06-27, 08:05 PM #3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inalhope2010離線中  
升龍霸
Amateur Member
 
升龍霸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33
酒駕從來不是車禍鑑定的依據,這以前就有滿多的案例了。

之所以這樣,那是因為酒駕並不一定就是肇事的主因。

好比說一個人酒駕開車,但他綠燈經過十字路口,結果被一輛闖紅燈的人給撞了,
難道因為這個人酒駕,所以車禍的主因就要全推給他了嗎?

我想大家應該都知道全推給他是不合理的,因為他雖然喝醉了,但發生車禍並不是
他的錯,而是對方闖紅燈。

也因為酒駕和車禍是沒有絕對的關係的,因此在判定所謂的車禍對錯時,
都是根據現場的情形來判定誰對誰錯,誰應該負最大的責任,而不是考慮
誰酒駕與否。

而這案子的判決是「認定黃未靠右行駛、未減速慢行才發生車禍」,而不是騎單
車的過錯,我想如果開車的先依規定開車,我想車禍就不會發生不是嗎?
舊 2011-06-27, 08:06 PM #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升龍霸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2:43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