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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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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他們要把 "加料過" 的趕快賣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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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U: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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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不知道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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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起某天~天馬行空的想象
某天,一名經理慌慌張張的跑到總經理的房間 經理:出事了,我們的商品出事了 總經理:出了什麼大事(緊張狀 經理:我們商品裡的塑化濟被查出來了 總經理:靠,我還以為什麼大事,原來是這個最小條的(安心狀 經理:大驚,難道還有更大條的? 總經理:當然有,不然你以為我總經理的位置是從那裡來的,公司規定一件黑心商品,可以升 主任、十件升經理、100件升副總、至於我,你就不用知道了吧,你這輩子是沒機會了 經理:我還以為只有我才走這條路上來,原來大家都是 總經理:難怪你只能當經理,多去練練才能升官啊,等等就發一份聲明稿,打死一律說不知道這件事,把責任推給原料供應商跟政府就好,還有記得,表明我們是受害者,裝無辜要裝的像一點,打死都不能認錯,知道嗎 經理:可是這不會影嚮到我們的銷售嗎 總經理:就多辦幾個黑心活動,讓他們多吃吃黑心商品,等到他們的心跟我們一樣黑,就不會有感覺了,那個黑凱貓跟多拉黑貓多送幾隻,大家還不是照買 經理:遵命,總經理英明,總經理萬歲萬萬歲,小人告退 結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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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TW
文章: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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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事件,若消費者有保留出包商品的包裝
在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情形下,可以握有一些優勢 首先若決定要控告廠商,如何控告呢? "XX廠商未依照法條規定,於食品成分中標示出有添加塑化劑" 這樣一來就開始法庭的攻防了 反正沒意外的話,廠商的律師一定會說 "廠商也是受害者,根本不知道原料供應商居然添加塑化劑啊!!" 只能這樣說 一家年營業額身為食品廠龍頭的公司 能夠做到對於原料內有啥完全不知情 那還真的是很大很大的一間公司啊! ![]() 若把白色巨塔當中, 財前 VS 佐佐木家屬 ...等在法庭的攻防 場景搬到這次的事件,似乎也能通用咧! 只差有無消費者蒐集證據並出面控告食品廠商 白色巨塔最後面,原告律師更改訟訴策略 讓一審被告(財前)無罪的情勢,在二審整個逆轉,由原告(佐佐木家屬)勝訴 "醫師(商人)是否充分告知病患及家屬(消費者)有哪些可以選擇,並且關心對方的情況" 醫界及商界都是用所謂"資訊不對稱"來佔有優勢 很重視肖像權的日本,廠商因為出包導致"商譽"受損, 例如雪印就因為出包被日本消費者抵制,還遭到強制重組 台灣這邊的廠商都穩如泰山,看來台灣的消費者意識還有待教育啊!! 各位以後若因為某些原因,必須要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時候 可以回想一下白色巨塔的劇情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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