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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灣苗
文章: 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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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法律的社會裡
要依法行事 官員都是這樣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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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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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對對.. 是是是.. 平常人.. 有幾個有親身跟手槍搏擊的經驗? 這兩男女是本來就是混幫派的準備找人傢伙拼然後幹掉對方小弟? 小倆口要回家. "正常人平常人"的小倆口. 碰到個瘋子還"喝酒醉"衝上來. 衝上來不打緊. 還"亮槍". 還是因為"小小的交通問題". 男的怕女的被打死(或是自己被打死) 站出來防衛. 對方倒了又爬起來. "當下"我想請問, 他馬的誰能有辦法斷定此"醉漢"只帶了"一把槍"? 你有辦法? 誰有辦法? 那是等他站了起來以後再看看有沒另一把槍. 有沒另一把刀. "賭一睹"? 而且, 沒有受過訓練的人如果碰到對方手上有另一把兵器, 直衝過來是100%有辦法擊中對方? 靠, 他可能連怎麼開那把槍的保險都不知道. 我不是說一定要開槍打死他. 但是當時在完全沒有受過訓練的普通人眼裡. 他不緊張? 不真他媽的緊張到爆炸? "又爬起來了鬼知道你要幹嘛, 那我是先等你證明了在我身上開兩個馬眼我再才能還擊?" 你行的話算你神我沒話講. 歐靠平常人普通過日子碰到了這種突發狀況還會突然變成傑森包恩. 還是要又來一次"SOP"程序大戰? "難怪這社會越來越冷淡阿". "因為就是這樣所以鬼島等著去玩蛋吧" 此文章於 2011-05-31 01:56 PM 被 慕凡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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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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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看過那新聞,不過根據上一位網友的描述
被判防衛過當不奇怪... 因為是拿槍指著對方的腦袋,在對方無力反抗的情況下三秒後爆頭<--沒看過影片,完全假設句 這三秒鐘你可以瞄準對方除了頭部心肺以外的其他地方,在近距離情況下這要求不過份 另外有當過兵會奪槍但不會開槍這理由我想法官不會接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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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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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開車出遊 , 結果後車殺出攔車嗆聲.... 為了保命也只能任人宰割 , 經過的車輛也沒見到正義鄉民下車搭救... 在呆丸天天不是這麼演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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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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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理性討論,我只是就事論事而已 控制一下發言... 而且,被告並不是所謂"沒有受過訓練的一般人" 實際上他之所以能徒手把死者的手槍奪下 是因為被告使用的是在海巡學會的奪槍術 被告是知道如何正確操作槍枝的 影片中也看得出來 既然有受過一定的訓練,那就有相對應的注意義務在 連槍都能奪下,卻不能制服一個趴在地上的人, 這不是很奇怪?誰有優勢這一目瞭然 被告當時有太多選擇可以執行:逃跑、制伏對方、甚至是對四肢射擊 碰到事件時能夠如實的重現訓練時的技巧, 那也就該知道搶下槍之後自己有什麼選擇 但被告最後做出來的結果卻是一槍打爆當時倒地的死者頭部 被告被處罰的原因是他有能力可以做出其他選擇 但卻做了對死者傷害最大的選項, 三年真的已經是酌情輕判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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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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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有能力可以選擇被開槍打死或是持槍自殺 卻沒有這樣選 真是太對不起法官了 此文章於 2011-05-31 02:41 PM 被 tibi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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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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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放屁.. 對不起 我不是對你, 是對這個"體制與法律"說的.. 連警察捉犯人都需要"圍補了. 竟然要求一般人防衛時還能拿捏好分寸力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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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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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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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事論事而已,這些東西有看進去,有用腦袋消化一下後 你還是覺得要這樣尻洗,我也不會制止你 只不過會變得沒什麼營養罷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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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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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來關鍵是影片 絕大部分人, 都沒有看過影片 僅從記者轉述, 難免受到文字誘導. 感謝網兄分享後續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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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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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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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阿, 是影片. 那當事人在遇到這種突發狀況之前. 是有沒這種教育影片可以看看? 現在講的好像變成當事者蓄意殺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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