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如果下游廠商向上游廠商告發聲請國賠獲准, 那同理消費者應該也能向廠商告發聲請國賠了是吧? 可是... 天天國賠 一再國賠..,似乎還是無法換取飲食安全.. 不過.. 媒體已經開始報.. 只要不是天天大量食用. 且持續一年以上都可以安心.. 那..就安心吧..... 那.廠商幹嘛怕的下架呢..真是的...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
引用:
確實如此 大家都依政府定出來的規範走,信任是一層一層上去的 如今這事對於整個制度已造成嚴重的信任危機 沒人可以相信上一層出具的資料 真要說,是整個社會的信任基石,已完全崩盤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
引用:
我們的法律還不算多,歐美法規更多,而且我們法規的問題不在於法規少或多,在於整體性與彈性 無論問題在哪,到最後我們仍然要談制度與法規,因為只有這個東西有所謂的強制性,我個人不怎麼信任大家自己就會做好甚麼事情 儘管你說法律多如牛毛,還是一再出狀況,我們到最後還是只能用這個解決制度性的問題,難道靠道德勸說?宗教感化? 我一再講,政府制度法律,那是因為這些東西早就是我們社會的基石之一,跟道德宗教等等軟性制度一樣,都很重要,但我們只講軟性,不講硬性的,不去觸碰這些政治制度法律問題,真的無法解決問題 給你參考一下 我也覺得這些廠商負責任如果可以槍斃那真是大快人心,但我們不能忽略已經有的規則與制度,不然我們也只是隨著情緒而去發洩而已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
引用:
國賠制度最糟的地方在於 並沒有建立向應該負責的公務人員求償或求刑制度 搞成國賠天天有,相關人員平安無事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
引用:
我想你大概可以講得比我好 你簽名檔好像有說你是冰店老闆 引用:
對,這才是最嚴重的,就算硬是要把所有廠商給抓來槍斃,但系統已經整組壞光光,你槍斃他們也沒用 引用:
有啦,國賠法第二、第三與第四條就是 不過只有寫有權要求,要不要一起要求,似乎是沒有,所以值得檢討 此文章於 2011-05-28 12:05 PM 被 BMC 編輯.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我能理解法律之於制度的重要性, 不過許多事情的發生,讓我感覺到, "只是追求法治"的結果,常常只有二種結果.. 1.找個活人代罪就好了. 2.修法.....犯者解套.. 但是犯罪手法推陳出新, 凡事只訴法律其實也沒解決什麼問題。 只不過只是在法院裡上演一套辯論攻防,讓那些學法的人..不致於無事可幹。 所以我只說 如果我是法官我會那樣判, 但我不是 所以也找不到那種罰責...所以當我是個人情緒發洩就好了。 引用:
+1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1-05-28 12:15 PM 被 EAC212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
引用:
我能理解啦,沒法來判,其實我也覺得很ooxx 而且你去看食品衛生法第六章罰則,看了會吐血 ![]() 真的,就那樣而已 此文章於 2011-05-28 12:18 PM 被 BMC 編輯.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6
|
引用:
日本政府本身好像是不驗的 而且舉證人要負舉證責任 我記得PL法細則好像有看過 這麼多年不知道有沒改倒是真的 老實說又沒有吃死人 頂多走民法 頂多罰錢了事啦 不然又能怎樣 此文章於 2011-05-28 12:21 PM 被 yaohoung2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0
|
我只有一個問題
會用DEHP就是因為要取代橄欖油的高成本 成本突然降低了都不會起疑心嗎 成本降低利潤變高都不說話 (當然若他還是用橄欖油製作起雲劑的價錢 其中價差真的全被上游賺走 那我沒話說 但上游那間能變成最大供應商 我不相信他不會以更低的價格賣給食品廠來取得市占率) 等被踢爆才在說自己也是受害者 錢要多賺 責任一點也不想負 這樣對嗎 此文章於 2011-05-28 12:28 PM 被 骨架大 編輯.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
引用:
有沒有想過,用了好幾十年了,哪有什麼成本突然降低的問題,很多廠商是一開始就是拿那個價格,真的突然有良心起來了,改用橄欖油,成本提高了,廠商才會覺得有問題。 這也就是負責人說的,大家都這樣做,他也不覺得哪裡有問題。 我們還有多少東西是屬於這類的,從小到大都是這樣吃,結果是有問題的,這才可怕。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