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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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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Jeff1987
說實話我個人不是很喜歡無罪推定原則
很多時候案件發生當下能留下確切證據的因素不是很高
(尤其,作案者通常心思細密度跟冷靜程度都比受害者高)
應該改成以保護弱勢原則為主比較好
畢竟不管哪個原則都會有錯判的狀況
但...就個人看法,台灣實在太黑琵了
與其錯放,不如錯殺
在同樣都會有誤判狀況發生下,至少還能有殺一儆百的作用

這樣是不行的,舉個例子,如果我現在根據你的頭像合理懷疑你有發政治文的嫌疑,不用附證據直接請站長停你權,應該是很沒道理的吧?

相信你也難以接受,所以這種作法真的妥當嗎?

我想那人妻大概也拿不出什麼像樣的證據,在這種情形下只要一方說了就算,要陷害一個人也太容易了吧。
     
      
舊 2011-05-23, 08:39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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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海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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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70
那請問看著人妻 Jizz in my pants 有罪嗎
 
舊 2011-05-23, 09:38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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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離線中  
BM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海豹
那請問看著人妻 Jizz in my pants 有罪嗎

如果人妻發現了

他自己覺得不舒服

他可以告性騷擾啊

至於會不會成立,上法院見真章
舊 2011-05-23, 09:43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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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C離線中  
polar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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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r16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65
引用:
作者BMC
如果人妻發現了
他自己覺得不舒服
他可以告性騷擾啊
至於會不會成立,上法院見真章


人妻 : 你對著我打了個冷顫


__________________
「往哪兒走?」
22.571581578862375, 120.54270501093441
舊 2011-05-23, 07:53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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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r168現在在線上  
xxxxxxtsa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引用:
作者polar168
人妻 : 你對著我打了個冷顫




快把大話西遊的圖調出來
舊 2011-05-23, 08:28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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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tsai離線中  
polar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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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r16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65
引用:
作者xxxxxxtsai
快把大話西遊的圖調出來

__________________
「往哪兒走?」
22.571581578862375, 120.54270501093441
舊 2011-05-23, 08:33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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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r168現在在線上  
Jeff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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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198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6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87
引用:
作者好菌多多
對啦
如果您個人是那個被錯殺的那個呢????

你這樣問好像不妥
我有提到不管哪種原則下都會有誤判
那我是否可以反問:如果你是誤判的受害人呢?看到嫌犯逍遙法外的感受?

確實不管怎麼做都沒辦法達到完美
只是覺得同一個案件發生,要被害人舉證完全才成立有點困難
(原因我上面提過了)
若是改成需要被告舉證完全才能證明無罪是否會比較好一點
舊 2011-05-23, 08:39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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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1987離線中  
Jeff1987
Junior Member
 
Jeff198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6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87
引用:
作者drasil
這樣是不行的,舉個例子,如果我現在根據你的頭像合理懷疑你有發政治文的嫌疑,不用附證據直接請站長停你權,應該是很沒道理的吧?

相信你也難以接受,所以這種作法真的妥當嗎?

我想那人妻大概也拿不出什麼像樣的證據,在這種情形下只要一方說了就算,要陷害一個人也太容易了吧。

這就是很困擾的地方
在同樣都沒有確切證據的當下
嫌犯的清白VS被害人的傷害
到底天秤該倒向哪邊多一點呢?
簡直是個無解的難題阿

我會比較向著受害人的原因,主要還是因為證據的確切性來說,受害者取得較難,在立足點上其實就已經比較弱勢了
目前看來,似乎是加重刑罰比較能達成嚇阻效果而已
舊 2011-05-23, 08:44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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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1987離線中  
小建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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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Jeff1987
確實不管怎麼做都沒辦法達到完美
只是覺得同一個案件發生,要被害人舉證完全才成立有點困難
(原因我上面提過了)
若是改成需要被告舉證完全才能證明無罪是否會比較好一點

我現在指控你,這一年來所有國內被強姦的婦女都是你所為!

除非你能提出每一個強姦事件,你都得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不是你所為... 只要一件沒舉證充分,那一件就證明是你做的。
(不良警察心想:這下子要衝業績太容易了...)
舊 2011-05-23, 08:46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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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Jeff1987
Junior Member
 
Jeff198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6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87
引用:
作者小建
我現在指控你,這一年來所有國內被強姦的婦女都是你所為!

除非你能提出每一個強姦事件,你都得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不是你所為... 只要一件沒舉證充分,那一件就證明是你做的。
(不良警察心想:這下子要衝業績太容易了...)

可能我的發言都沒有說清楚吧@@
大家都太容易"無限上綱"了
你引述我的那段話,我主要是講當發生在案件雙方都有其"充分原因"卻無實證狀況下
是否改成被告舉證會較佳的意思

希望這個討論能流於理性
而非鑽牛角尖^^"畢竟你我都非專業,彼此發言若是雞蛋裡挑骨頭,那可能比較沒有意義@@
舊 2011-05-23, 08:51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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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1987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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