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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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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56
引用:
作者notee
為什麼會導向國賠
還不是因為這些行業根政府本身法律的設計是綁在一起的
也就是我之前所講的特種行業
這些都是有非常詳細的規範的
可能你不是開店的不清楚
但實際上就是如此


我不反對去要國賠∼前面就講過

真有疏失就賠∼問題是媒體只會那樣報

搞到什麼鳥事都可以賴到國賠

這應該也是呆丸獨有特色
     
      
舊 2011-04-24, 12:24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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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cys070
我不反對去要國賠∼前面就講過

真有疏失就賠∼問題是媒體只會那樣報

搞到什麼鳥事都可以賴到國賠

這應該也是呆丸獨有特色

其實先進國家都是如此
因為到最後很多東西政府都要插一腳
而不是你人民自己去承擔

你會去期待政府只躺著收稅金都不要管理嗎?
至少我不會
如果我是受害者我也會期待國賠能成立
也許賠償跟理想有差距但至少會比事主強

舉個例子來講
你有沒有覺得台灣漸漸在學國外福利國的做法
什麼國民年金健保等有的沒的
按照一般設計你老百姓自己賺了錢想買啥就買啥政府不用也不需要管
但一個以人民的福利為依歸的國家事是不會讓這種事發生的
一點個人看法

講句坦白的
我覺得金紙店會負責會能負責的有限
因為事主都已經不存在了
 

此文章於 2011-04-24 12:34 PM 被 notee 編輯.
舊 2011-04-24, 12:30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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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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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56
引用:
作者notee
其實先進國家都是如此
因為到最後很多東西政府都要插一腳
而不是你人民自己去承擔

你會去期待政府只躺著收稅金都不要管理嗎?
至少我不會
如果我是受害者我也會期待國賠能成立
也許賠償跟理想有差距但至少會比事主強


前面我不就講

別把新聞報的好像肇事的,人為都沒錯
又不是說政府都不用負責任

不覺得這些年常有很鳥的國賠新聞嗎?

新聞霉體要付很大責任
舊 2011-04-24, 12:33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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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cys070
前面我不就講

別把新聞報的好像肇事的,人為都沒錯
又不是說政府都不用負責任

不覺得這些年常有很鳥的國賠新聞嗎?

新聞霉體要付很大責任

很多東西我們都知道人為一定有錯
但政府也沒辦法說置身事外
像狼師
侵權的是狼師
最後呢
還不是政府賠
就算你知道千錯萬錯都是狼師的錯
結果呢?
nothing

像金紙店你去追蹤後續的報導
你就會知道要載運爆竹
按照法規還得申請許可
還得通報沿路會經過的消防主管機關
這些東西您去檢視看看您就知道了
講難聽點
按照法規你沒這些東西你根本沒辦法出門阿

此文章於 2011-04-24 12:40 PM 被 notee 編輯.
舊 2011-04-24, 12:36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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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geminiprince
Golden Member
 
geminiprinc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引用:
作者cys070
前面我不就講

別把新聞報的好像肇事的,人為都沒錯
又不是說政府都不用負責任

不覺得這些年常有很鳥的國賠新聞嗎?

新聞霉體要付很大責任


比較諷刺的....

金紙行的經營者是地方義消 , 經常幫助救火 , 不過這次當場就給自己領便當去了...

參與消防的人怎麼會允許自己家成為一個不定時的炸彈...
舊 2011-04-24, 12:40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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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prince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56
引用:
作者notee
很多東西我們都知道人為一定有錯
但政府也沒辦法說置身事外
像狼師
侵權的是狼師
最後呢
還不是政府賠
就算你知道千錯萬錯都是狼師的錯
結果呢?
nothing


狼師那個到沒什麼特別意見


這些年比較鳥事自己開車去撞樹要國賠

還有在(正常人非身障 )路上跌倒要國賠這些

明明就是自己問題
舊 2011-04-24, 12:40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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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56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比較諷刺的....

金紙行的經營者是地方義消 , 經常幫助救火 , 不過這次當場就給自己領便當去了...

參與消防的人怎麼會允許自己家成為一個不定時的炸彈...


當義消也許是為了方便

假如被檢查或違規可以講人情
舊 2011-04-24, 12:42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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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烤全羊
*停權中*
 
烤全羊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1
您的住址: 超級高雄賽亞人III
文章: 270
記者,我都幫你想好新聞稿了。快來抄

本報建議受災者申請國陪內容:

(一)補償受難者所有有動產不動產損失。
(二)賠償受難者每人一億元。
(三)水電瓦斯費終生半價優待。
(四)不限棟數次數,零息房貸優惠。
(五)子女國考50%加分優待。
舊 2011-04-24, 12:44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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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全羊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只查1F!去年消防安檢5次 全過關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42/2qc9e.html

每次好像都要出人命才會檢討,像 國父孫女車禍亡、阿拉夜店大火、這次金紙鋪大爆炸...
希望透過這些東西能讓店家、政府更注重公共安全或自身安全的保護
大家都知道很多東西事要求才會下去做
像古早有一技之長就能開店
現在要開店你可能要有技術士的資格
這就是一種要求
期盼這社會能針對這些缺失尋求更嚴謹的措施
當然沒有東西是萬能的
就像我自己從事機械維修我也不敢打包票說東西修好就不會壞
但至少初步的檢查是一定不可少的
舊 2011-04-24, 01:17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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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Joss
*停權中*
 
Jos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512
這種事情要國賠實在沒什麼道理,當然這是家屬的權利,只是要得到賠償實在不容易。

受害者家屬看金香店都已經這樣了,想也知道沒錢了,只好找國家要錢.....

這年頭好像大家都以為和國家要錢很容易,會吵的人就有糖吃。
舊 2011-04-24, 01:23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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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s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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