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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圍觀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16
引用:
作者A ROD
你到底了不了解什麼叫做私下和解 ?



我不了解
車禍的和解書我不知道簽幾次了
是你不了解吧!
     
      
舊 2011-04-05, 04:49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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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圍觀離線中  
A RO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難怪網路上一堆錯的東西讓人誤解 , 就是有這些亂七八糟的資訊誤導他人
 
舊 2011-04-05, 04:57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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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離線中  
路過圍觀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16
引用:
作者A ROD
難怪網路上一堆錯的東西讓人誤解 , 就是有這些亂七八糟的資訊誤導他人


你說的就是真理喔
笑話

我只是拿幾次自己車禍出險處理
跟保險公司打交道的經驗來說
總比你紙上談兵來的強 
舊 2011-04-05, 05:00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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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圍觀離線中  
悠遊網客
Golden Member
 
悠遊網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282
新聞為何不公布是哪兩家保險業者?
所以不管大小車禍,一律報警處理就對了?
舊 2011-04-05, 05:10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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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網客離線中  
在.遇見你的地方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11
引用:
作者piggun
保險公司是這樣玩的,車禍,事後無法証責任誰負,那以雙方責任相等(法律上只能這樣看,雙方公平),所以,我撞你機車,你機車的損害我賠你,你撞我轎車,我轎車的損害你賠我-->公平,(法律是這樣看的)。

本例,我轎車撞你機車,已賠你了(和解了給你二千元),你撞我轎的錢還沒賠,所以上法院向你要-->台灣的法律是不會看"當時雙方和解時的意思是轎車賠我兩千元,此後已兩不相干,這車禍雙方賠償的事都已解決了"


請教一下,面對這樣的保險公司,我們能有什麼辦法呢?
事後感想,保險公司這樣玩,搞得我們小老百姓好累,又是事隔快兩年,真是
舊 2011-04-05, 05:16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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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見你的地方離線中  
路過圍觀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16
引用:
作者悠遊網客
新聞為何不公布是哪兩家保險業者?
所以不管大小車禍,一律報警處理就對了?


是的
沒錯
還記得要帶粉筆或噴漆
車輛的四個角要畫線,四個輪胎前後也要畫
記得用手機都多照幾張相,車號記得要照到
然後再把車輛移到路邊,否則先吃張妨礙交通的罰單
什麼都沒帶的話,車就別移動了
要私下和解記得簽下和解書,記得載明要放棄以後民刑事訴訟的權力
或是到文具店買幾張和解書放在車上備用

題外話計程車最喜歡私下和解
因為他們那種保險公司很容易出險修車,收你幾千塊當外快
修車保險公司出錢



  
舊 2011-04-05, 05:24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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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圍觀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我覺得是怪怪的
私下和解只差沒有簽署文件而已
好比甲乙兩造針對XXX事件和解之類的東東
雖然不具文件上比較強制的效果但應該仍屬有效
何況文末政府也說針對這樣的保險公司要予以處罰

我承認一些車禍事故即便是小擦撞也不應該姑息
因為吃虧的可能是自己
不過我有時候看到兩車車或外觀上根本沒有傷痕還在那邊喬半天
有的車主甚至要求要送原廠(而且是很遠的原廠:好比從屏東開車到台北玩在台北出車禍堅送屏東)
然而在車輛外觀上卻也沒看到損傷,連掉漆都沒有
目視後方原件也沒有脫落的跡象
有時候看到這種會覺得私下和解比較好
舊 2011-04-05, 05:40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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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ALI88
Master Member
 
ALI8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非想非非想處天
文章: 2,148
不過都兩年了,如何能證明當初有過這車禍呢?

新聞上說連和解書都沒有,真要告起來還很難說,

只是它們吃定一般人怕麻煩打官司咧!

此文章於 2011-04-05 05:44 PM 被 ALI88 編輯.
舊 2011-04-05, 05:43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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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88離線中  
路過圍觀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16
引用:
作者notee
我覺得是怪怪的
私下和解只差沒有簽署文件而已
好比甲乙兩造針對XXX事件和解之類的東東
雖然不具文件上比較強制的效果但應該仍屬有效
何況文末政府也說針對這樣的保險公司要予以處罰

我承認一些車禍事故即便是小擦撞也不應該姑息
因為吃虧的可能是自己
不過我有時候看到兩車車或外觀上根本沒有傷痕還在那邊喬半天
有的車主甚至要求要送原廠(而且是很遠的原廠:好比從屏東開車到台北玩在台北出車禍堅送屏東)
然而在車輛外觀上卻也沒看到損傷,連掉漆都沒有
目視後方原件也沒有脫落的跡象
有時候看到這種會覺得私下和解比較好


不不不
一定要簽和解書

現在車禍請警察處理,喬的結果要和解
警方也會拿和解書讓兩造雙方簽署
舊 2011-04-05, 05:45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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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圍觀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路過圍觀
是的
沒錯
還記得要帶粉筆或噴漆
車輛的四個角要畫線,四個輪胎前後也要畫
記得用手機都多照幾張相,車號記得要照到
然後再把車輛移到路邊,否則先吃張妨礙交通的罰單
什麼都沒帶的話,車就別移動了
要私下和解記得簽下和解書,記得載明要放棄以後民刑事訴訟的權力
或是到文具店買幾張和解書放在車上備用

題外話計程車最喜歡私下和解
因為他們那種保險公司很容易出險修車,收你幾千塊當外快
修車保險公司出錢



  

我遇過計程車私下和解我的看法是他拿到錢根本也不會拿去修車
我就遇過
我是停在他側邊但被後面機車撞到所以手把扣到他的後車廂
然而要請那撞我的機車車主賠我我再賠計程車卻也找不到人(當事人本來躺在地上看到計程車司機拔我鑰匙拉我衣領人居然飛也似跳起騎車逃逸,目視還是女性同胞)
後來我只好被他載往他認識的修車廠(當時手機還不發達,我自己也怕被家人發現)
結果修車廠師傅也看不出外觀受損,但司機大哥堅持有損傷要求一千八百塊的修車費
後來在車上司機大哥更說他的車是借的每天要一千二租金,修車一早上沒錢要六百,還有他一天可賺一千二我也要賠他六百所以含修車前一共得給他三千
最後我只好去領錢給他了,不過我百分百肯定他不會拿這些錢去修車就是了
這些是以前讀大學時候的情況,現在遇到類似的應該不會那樣慘了
舊 2011-04-05, 05:48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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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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