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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外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64
引用:
作者q6743
離職就好啦

為啥麼要這麼拼.

我比他輕鬆的工作都澇跑了
沒必要拿命去換錢吧



這個世界如果像你說的那麼簡單就好了

我要不是已經失業一陣子,會去當保全嗎?

但是我也只做一陣子很短的時間,我就不幹了
     
      
舊 2011-03-16, 10:33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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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外掛離線中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iDemon
判定過勞死的話,主管是有刑責問題的(不過我猜會緩刑)
不是只有罰三萬就沒事



這個部份還在喊喊口號階段而已

先前勞委會提出勞基法的修改版本,去年就躺在立法院了,但修改案大幅縮減勞工的保護大幅放寬定期契約的限制

刑責?會過才有鬼了......
 
舊 2011-03-16, 10:39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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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離線中  
憨人
Major Member
 
憨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一個不知名的小地方
文章: 156
引用:
作者q6743
離職就好啦

為啥麼要這麼拼.

我比他輕鬆的工作都澇跑了
沒必要拿命去換錢吧


還不都是為了五斗米折腰
而且你的家裡環境允許你換工作甚至沒工作
不代表他的家庭環境可以
__________________
無愧於已 無害於人
一直看後面會跌倒喔 記的看著前面 好好的走下去
舊 2011-03-16, 10:51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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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人離線中  
song424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52
ˇˇ

這條過勞死的新聞剛出來時

有不少人心情反應點選 $溫馨$

留言寫道 朋友你已經上了天堂

我們還在地獄加班中
__________________
song424
舊 2011-03-16, 10:51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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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424離線中  
憨人
Major Member
 
憨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一個不知名的小地方
文章: 156
引用:
作者arbu
敝公司每位工程師職缺都是掛技術副理,只有小弟不才還掛資深工程師。

根據代理兩年主管的副理表示,今年要「提拔」小弟為副理....

阿娘威∼我只想不理,不想當副理啊。


跟你差不多
但是我已經是了
只是職稱不一樣而已
__________________
無愧於已 無害於人
一直看後面會跌倒喔 記的看著前面 好好的走下去
舊 2011-03-16, 10:59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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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人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凌晨3點回家6點出門 「做死你家的事」

出事的公司 大概只會注意 要從他們公司 出多少錢?


或者下次出這種事 要怎閃躲法律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1-03-16, 11:03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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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香腸伯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5
這種事情總是喚不醒政府的良心

這樣的台灣遲早有一天會垮台的

有能力的人竟然這樣壓榨年輕人

這種感覺 有點類似 人類破壞大自然

有一天大自然反撲了 才讓人類知道

要互相尊重與和平相處 但有用嗎?

沒有國家的政府是在幫財團壓榨百姓的
舊 2011-03-16, 11:14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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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腸伯離線中  
sp004697
*停權中*
 
sp00469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15
看到政府要開設過勞的門診
我卻想到的是........
都被操到過勞了,那有時間去看門診

倒不如修改法規
一年以內過勞死亡的人數超過二人以上者,
該公司工作場所負責人應予以業務過失致人於死起訴
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覺得這招才有用
為了避免再次有勞工過勞死
業主才會開始認真的考慮如何避免勞工過勞的情況發生
舊 2011-03-16, 11:26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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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004697離線中  
烤全羊
*停權中*
 
烤全羊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1
您的住址: 超級高雄賽亞人III
文章: 270
六大工商槓勞委會 反對過勞死雇主應負刑責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6/1/2o5vf.html
更新日期:2011/03/16 18:25

勞委會將針對「超時加班致過勞死」立法,課以雇主刑事重罰,六大工商團體今天聯合發表聲明反對這項立法。企業界強調,政府在配合鬆綁相關法令的作法上,大多採取除罪化,如今若只為了制止過勞死個案,而通案處以雇主刑事重罰,是矯枉過正、開倒車!(戴瑞芬報導)

勞委會將針對「超時加班致過勞死」立法,課以雇主刑事責任;尤其將在9大職業病防治中心開設「過勞門診」,一旦判定有過勞,而導致勞工過勞死,將追究雇主業務過失的刑責。

包括工總、商總、中小企業協會、電機電子公會、工商協進會、和工業協進會等六大工商團體,為此聯合聲明表示反對,認為勞委會太矯枉過正!

企業界認為,過勞死個案,如果以通案處理,是無端增加企業經營風險,會影響企業投資意願與競爭力。企業界也質疑,疑似過勞死個案,門診如何認定是個人健康因素?還是因「超時加班」所致?企業認為勞工本人應該是最了解自己健康狀況的人,所以個人應該為自己的健康管理負責,雇勞死不能一味怪罪雇主資方。

六大工商團體聲明指出,政府在配合鬆綁相關法令的作法上,大多採取除罪化,如今為了制止過勞死個案,就通案處以雇主刑事重罰,是矯枉過正、開倒車。
---------------
感覺他們的意思就是,台式責任制是世界先進潮流,過勞死是自然不可違逆的真理,過勞有理,應該政府主動辦理各項責任制發展配套,增加台灣企業競爭力。真的沒有比這時候更希望他們通通滾到大陸去的了。

此文章於 2011-03-16 11:46 PM 被 烤全羊 編輯.
舊 2011-03-16, 11:43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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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全羊離線中  
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烤全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16/1/2o5vf.html
更新日期:2011/03/16 18:25

勞委會將針對「超時加班致過勞死」立法,課以雇主刑事重罰,六大工商團體今天聯合發表聲明反對這項立法。企業界強調,政府在配合鬆綁相關法令的作法上,大多採取除罪化,如今若只為了制止過勞死個案,而通案處以雇主刑事重罰,是矯枉過正、開倒車!(戴瑞芬報導)

勞委會將針對「超時加班致過勞死」立法,課以雇主刑事責任;尤其將在9大職業病防治中心開設「過勞門診」,一旦判定有過勞,而導致勞工過勞死,將追究雇主業務過失的刑責。

包括工總、商總、中小企業協會、電機電子公會、工商協進會、和工業協進會等六大工商團體,為此聯合聲明表示反對,認為勞委會太矯枉過正!

企業界認為,過勞死個案,如果以通案處理,是無端增加企業經營風險,會影響企業投資意願與競爭力。企業界也質疑,疑似過勞死個...


OK呀, 那就調升基本工資吧..

仍是17880這幾個數字, 不過是以美元計算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1-03-16, 11:56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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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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