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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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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不是公訴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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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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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是……我應該認清事實。確實現在的老師都是這樣的人物,滿大街都是,趁早死心認命乖乖閉嘴,這樣可以了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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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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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和解大概上法院後,法官那邊會比較輕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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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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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研究生開獅口》兒竊4萬5仿包 窮父借錢賠8萬
警察 講的聽聽就好
根據我多次跟他們接觸經驗 他們很愛 說風涼話 反正受害者不是他們自己 就再那邊講有的沒有 怎不說 這樣給小偷一個教訓也是一個良好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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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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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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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等到你的小孩被教到再說吧 不然你可以在家裡自己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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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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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事實上是給那位孝子父親教訓吧?小偷?那傢伙我看根本不痛不癢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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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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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的一句話就可以形容了:
「惡人自有惡人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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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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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賠償金說多少就多少 老實說這個有點吃人夠夠
如果說桌上有塊橡皮擦 被旁邊拿去借用 是否可以向旁邊進行侵占竊盜之訴 精神賠償價碼隨我開 就算到法院還有初犯跟累犯之別 和解與否 到了民庭 開那種價碼 法官還會要求開計算方式 很多就是是看準當事人老實古意不敢上法院 家醜不敢張揚 連調解會都不敢去 沒有合理的談判空間 所以乾脆直接就獅子大開口 不過這個兒子的竊盜原因 是否有強迫症或竊盜習慣 還是真的喝醉酒 這倒是要好好探討 不然再犯機率頗大 話說回來 現在的女研究生怎麼到處都是獅子大開口 不是要三成返還金就是要八萬十萬 ![]() 此文章於 2011-03-16 03:35 AM 被 yaohoung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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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1 您的住址: 馬勒戈壁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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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去偷東西,就不會碰到這種鳥事
賠償金只是選項2,自找的 8萬只是這件事的部份代價 覺的不合理,也可以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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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風格很直白 此文章於 2011-03-16 07:33 AM 被 5769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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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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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於補教界也很有反感、這會讓適合深造的天才敗在只會填鴨式的白癡群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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