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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nor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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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nors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台中
文章: 529
引用:
作者Elros
相信我 現在有很多法官真的是用"個人認知"來斷定醫院是否有醫療疏失...


醫師如果以專業角度解釋 還會被法官說是態度傲慢....
     
      
舊 2011-02-04, 04:31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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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norsh離線中  
Joss
*停權中*
 
Jos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512
引用:
作者Elros
相信我 現在有很多法官真的是用"個人認知"來斷定醫院是否有醫療疏失...


即使法官是以個人認知來判定,那也是以他個人認知,絕對不是當事人的個人認知。

我這麼說的目的主要是勸樓主不要太衝動,要走司法途徑是可以,但是否疏失未斷定前就把對方名字公告出來就不妥。
 
舊 2011-02-04, 05:23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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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s離線中  
32kns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8
引用:
作者Joss
自己的親人過世一定會很難受,但我不知道醫生處置過程是如何,這種事情只聽一面的說詞通常是不夠的。

除非真的有明顯疏失,一般家屬醫療官司是很難打贏的,尤其現在醫院都針對這部份在防範,要有明確的證據,不然以家屬不懂醫療根本不知如何著手,因為法官是不可能只憑個人認知來斷定醫院是否有醫療疏失。

我個人是建議,這時候若把醫生的名字 PO 上網是不智的,雖然和疏失無關,但日後若被醫生反告就很不值得。

你說得和現實完全相反
沒有醫療疏失還是有可能會被判賠幾百幾千萬的喔
倒楣一點還要蹲苦窯
法官基本上就是醫學奇杷呀
比醫學教授還威說
完全無視專業醫學鑑定
愛怎麼判隨他高興

此文章於 2011-02-04 06:06 PM 被 32kns 編輯.
舊 2011-02-04, 06:03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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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kns離線中  
Elros
*停權中*
 
Elro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Joss
即使法官是以個人認知來判定,那也是以他個人認知,絕對不是當事人的個人認知。

在台灣醫療糾紛的官司中
法官的個人認知可完全忽略醫事審議委員會的鑑定
就算醫學上沒有任何的案例或個案能夠支持他的認知
只要他認知你在案中有罪 你就是有罪....
舊 2011-02-04, 07:00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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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離線中  
<< andy1106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感覺家長拖得太久,送醫送的太慢了...

而且沒有說院方哪邊有疏失,都只看到在罵人

要怎麼證明小孩是被痛死的
舊 2011-02-04, 08:36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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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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