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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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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超好用,我還會找補一句話,我介議你去找消保官來解決。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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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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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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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特定客戶過份的服務
連帶影響的是後面其他也需要服務的對象 在目前企業服務人力極力精簡與低價化之後 服務品質是沒有任何辦法可以確保的 大家自己保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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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菜市場旁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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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下指管顧 有阿,好賺的很呢,一個案子淨利有40%以上的比比皆是,成本實在很低,收費雖然比外商大型顧問公司低,但說實在,想因此公司就突飛猛進是不可能的,這些小顧問公司自己不做研發,專抄外商或者其他顧問公司的講義,也不怕被告,所以請幾個會寫企劃書的雜工就好。 主要收入來源有 1.幫忙消耗某些ISO有規定每年要提供給員工教育訓練時數的公司,通常會比價,所以便宜的顧 問公司有生存空間,反正是例行公事,不用在乎品質 2.解決公司內鬥爭,通常是老闆或者高階主管想借顧問的手壓掉反對勢力,由外部顧問來下手比較不傷感情,因此輔導品質不是放在第一位 3.客戶要求,比如說LG要求供應商一定要用six sigma來處理問題,所以只好找人來教,但是大型的顧問公司很貴,只好找一些便宜的小顧問公司,反正只要公司幾個人會寫six sigma形式的報告給LG就好 4.政府機關的教育訓練價格有限制,但案源又多,大型生意好的顧問公司不想做,除非是要做形象的,但不多,所以小規模的顧問公司就有機會了,反正公務員不在乎上什麼課,有凹到特休就好 5.小型或微型公司,只要做一兩次就好的東西,花時間研究不划算,如ISO建立通過驗證以後就不太需要請一個人做了,不如外包 6.這個顧問過去在大型顧問公司與這家公司配合過,顧問自己出來開業後,靠原本的人脈跟默契接案 重點是,有奇奇怪怪的管理顧問公司生存的環境,就有奇奇怪怪的管理顧問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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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菜市場旁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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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個人到香港講這一套,大概會被服務員丟石頭吧,香港的服務人員可跩的咧,連迪士尼的員工對小朋友也大多擺個臭臉,唯一的例外是他覺得你很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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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台灣的某個角落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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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我個人感覺跟上次的自燃人那篇一樣都是廢文
有些客人本來就是會無視法規或是公司規定來要求服務者必須達成他的需求 如果是一般客人,通常當服務者說明客人的需求無法達成時 多數的客人就會到此打住不再硬凹 但仍有客人就是不管公司規定,甚至法律規定都可以無視 他們只要他們的需求可以達成 這時候公司規定這句話最起碼是第一線服務人員可以自保的方法 那種嘴砲的文感覺看看就好 我老闆之前也很信奉那些鬼話,但他自己某天突然跑去第一線當服務員後 就知道那些鬼話有多麼難做了 老闆他自己的規定當然可以自己改,但他也想到這樣會給第一線員工困擾 因為客人會把這樣的情況視為常態 員工麻煩老闆也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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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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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正解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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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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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台灣服務業作不起來
之前看遊戲業者惡整客戶, 我還以為是台灣遊戲產業的特例 原來根本跟產業無關, 這是台灣的特性, 只是遊戲產業比較嚴重而已. 小弟也是給人打工的, 我不否認 "公司規定" 在某些場合很好用, 但是那根本不叫溝通, 也不是第一時間就拿出來用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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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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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天母
文章: 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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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到在米國出庭的經驗. 在這邊被開交通罰單, 被告者可以選擇交罰金了事或是選擇出庭抗告; 每個州規定不一樣, 抗告的話開你單的警察也得出庭, 由法官判決雙方勝負. 這叫做"法理情", 被告犯規(交通法規)在先, 但每個犯規不一定都不合理, 最後由法官裁決.
而台灣以前常聽人說"情理法", 其實根本不是, 是"情法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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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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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未必, 其實還是要看當時的工作環境以及.. 能做決定的上級是什麼樣的人. 在人生中, 機運還是占很重要的成分, 只是說不能把所有事情都歸諸於運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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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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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經常面對日商, 一開始就擺出公司規定的確是不明智的做法, 雖然"他們也知道!"
很多時候(非單純服務業)客戶要的只是一點流程, 並非一定要凹到任何東西. 婉轉的說法: "公司安排人有考慮內部人員要分擔外出人員工作, 所以排時間有限." 實際上的公司規定: "安裝完做後就此次處理的項目做測試就好, 其餘別碰." 內行人大概懂得為什麼會有以上的規定吧, 至少有心機的人會懂. 婉轉的說法: "這個我回去查一下是否可以補件. 轉移目標的說法: "這個我回去問一下XXX(客戶也認識的某人." 實際上的公司規定: "保固內壞掉且客戶要求才處理, 賠償要先開不良單." 公司規定的含意也就是公司主旨: "盡量不要, 就算要做也要找出便宜的方法." 很多時候, 要懂得公司規定以及含意, 還有公司的"隱性主旨." 但, 不要常常拿出來跟客戶講, 要非常婉轉跟模糊. 簡單說, 你的上級也不會直接告訴你公司就是摳, 能不要幫客戶處理就別去, 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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