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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973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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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2
當事人最起碼做人的基本底線有做到
我不懂還有什麼好鞭的?
講道德嗎?
先從自己做起吧!
     
      
舊 2010-12-14, 09:53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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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973573離線中  
左非
*停權中*
 
左非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念法律系是為了啥?為了錢啊
以後想當法官、律師賺錢...

現在還會有人為了打抱不平而去念的嘛
省省吧...不然貪官就不會這麼多了@_@
 
舊 2010-12-14, 09:53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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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非離線中  
電子庫房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68
引用:
作者Dragon cat
我看唸法律系要不要再弄個公民與道德教育的課程,讓他們知道人飢己飢 人溺己溺
學法玩法的還真不少
法律系的形象大概會越來越差

已經很差了....某人不是要關1X年?.....(別砍我阿)
舊 2010-12-14, 09:56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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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庫房離線中  
G最高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2
這種事只是叫我們以後出門撿錢要小心點
或者出門乾脆戴口罩,反正現在出門戴口罩的人一大堆
住在住家附近的就別撿了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撿了就全包,要嘛就不撿
吃飽太嫌搞這些有的沒的
搞到被人批比豬狗牛還不如,寡廉鮮恥鮮矣仁
可能連父母親都拿出來胡亂批鬥披一批,最後才說是要說沒家教的關係
但又得不到多少錢,到時候可能又被鄉民給人肉搜索找出來騷擾到翻
只差沒揪團約一約去輪**團go而已
何苦呢?
舊 2010-12-14, 10:06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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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最高離線中  
Cudacke+Dee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8
引用:
作者小杯子
幸好我以前的女朋友都不是讀法律的....

要不然 我''丟''了那麼多次..

也不見她們還我半次?


這麼說你女朋友都不 "丟" 瞜!
舊 2010-12-14, 10:06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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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dacke+Dees離線中  
艾克萊爾
Golden Member
 
艾克萊爾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 」
文章: 2,517
實在是.....

法律是不得以的最底限,而不是最高依據,怎有人還是不能了解?

自發性的自律才是第一守則,法律只是給你一個最終警告不得越過此限,公民課程全白上了!
__________________
ぶ(∀゚ )人(゚∀&#65439人( ゚&#8704人(∀゚ )人(゚∀&#65439人( ゚&#8704
(↑一個因為疫情影響導致工作超閒不知做啥好的傢伙↑)
舊 2010-12-14, 10:08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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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克萊爾離線中  
小杯子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台北市士林
文章: 2
引用:
作者Cudacke+Dees
這麼說你女朋友都不 "丟" 瞜!


你這樣說?

不是存心讓我''丟''臉的嗎?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0-12-14, 10:09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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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杯子離線中  
syntech11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Cudacke+Dees
這麼說你女朋友都不 "丟" 瞜!


有一種蛋蛋的哀傷.
趕快去請教"加藤名人"
舊 2010-12-14, 10:10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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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tech1130離線中  
慕凡
Master Member
 
慕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我講最最最簡單的啦..

很多人可能根本還不知道可以要三成. 我就不知道, 看了新聞才知道.



今天廢掉這個莫名奇妙的法律.

大家撿到東西都不會還了??

失而復得的施主就不會依舊包個小紅包給撿到的人??


三不三成是90%以上決定要不要物歸原主的因素?


那要這莫名奇妙的法律幹麻??



P.S. 從我在台灣唸書開始.. 一直到現在教育變成這樣田地. 公民這個科目就單純的只是"考試的一個科目"而已. 並不代表任何其他意義存在. "公民"還會存在現今教育科目裡面就只是因為"考試". 白上了? 哪有, 很多人都考一百哪有白上?


引用:
作者艾克萊爾
實在是.....

法律是不得以的最底限,而不是最高依據,怎有人還是不能了解?

自發性的自律才是第一守則,法律只是給你一個最終警告不得越過此限,公民課程全白上了!

此文章於 2010-12-14 10:13 AM 被 慕凡 編輯.
舊 2010-12-14, 10:11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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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離線中  
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solosbye
小鬼不知道世間險惡而以,遇到惡劣一點的就會死很慘(直接多報幾K金額、賴你侵占,要玩法律大家一起來玩)

我少打兩句:
要麻就當壞人全部拿走,要麻就當個好人送還失主
拿三成這種看起來一石二鳥的方法絕對是最差的選項
舊 2010-12-14, 10:12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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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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