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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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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差不多 都是不符合當下的主流民意 強制以法律規範唯心的道德,很難 引用:
你的客觀似乎不能以科學來驗證,這個很唯心的 就像低買高賣的大部分人都叫奸商,眉批無恥 所謂得合理利潤與道德底線沒人說的準 針對你講那些學生的論點我尊重 但是挾著客觀的論調意圖來支持自己的想法,不是很贊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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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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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讓我想到零壹有人說:看到單車闖紅燈上前勸導一樣,有異曲同工之妙.... 此文章於 2010-08-19 03:33 PM 被 Dragon 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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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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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坐深色座位的兩個人不讓座就該死,坐淺色座位的幾十個人不讓座的就很正常?
2. 除非你去質問,否則你永遠不知道那個坐在博愛座上看起來好手好腳的年輕人實際上有什麼病痛還是大病初癒還是剛懷孕,問題是你有質問的權利嗎? 3. 如果看到有人在路邊需要幫助,也許你會幫忙也許你不幫,但能說選擇不幫的人都是不道德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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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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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就是... 為了體諒孕婦, 老人, 殘障人士等等, 捷運已經 "明訂&設立" 博愛座這個座位專區了. 除了其他不便理由外, 正常情況下, 好手好腳的人為何要佔據博愛座, 被講了還不讓位?! 好比宴席開桌, 一桌中的主位/主桌已經是留給家中備份最高的長輩了, 結果你先到宴席就大辣辣坐了主位/主桌, 被別人提點你還不起來, 還爭辯說自己先到先坐, 其他還有空的位置之類... 就是知道公德心的低落, 所以不得已在原本的位置外, 還特別畫出博愛座來體諒孕婦, 老人, 殘障人士等, 大家選擇了搭捷運, 卻不照捷運的規定來, 也不體諒尊重其他弱勢者, 被提點該讓座也不讓座... 想不到這樣的行為還有不少人維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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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人類反抗軍總部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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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覺得那個孕婦站的姿勢和位置像是要到站準備下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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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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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還以為你是說LZ那篇大學無用論 ![]() 引用:
拿馬路上的來比喻不太適合~我覺得應該用禁菸場合吸菸來做比喻... 每個人都怕惹麻煩怕死,真要有那個心,校園就不會有非吸菸區吸菸 的情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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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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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再一直拘泥在"好手好腳"這個很主觀的看法上了.... 根據: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五條 引用:
除了第七款是我們可以比較容易觀察到的"肢體障礙", 其他幾項甚至都是無法從外觀看出來的"好手好腳".... 但這些"身心障礙"都有博愛座的優先使用權. 新聞報導中的學生也許正是上述幾種肢體障礙之外的身心障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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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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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家都知道殘障人士比例是偏低的... 如果哪幾位學生真的是殘障人士, 那這篇自然她們沒有可被非論之處, 且建議她們可以跟捷運服務台索取相關標章, 方便識別&坐博愛座用!! 但... 如果這類議題每次都要拿少數作為反駁的論點, 那世間所有事情都毫無準則了! 因為本來任何事情都會有特例, 每每拿特例來談, 那永遠沒交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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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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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參見第2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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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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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坐高捷吧,一定有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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