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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龍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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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鳳來樓
文章: 2
引用:
作者Adsmt
真正的解決方法是:讓他打

他叫人來打也沒關係。

被打完你再報警,教唆犯罪和被教唆者通通有罪。

你一人收一萬就好了。




那也要有命收才行

克難飯這種事一個不小心就很可能掛掉的

沒必要為了一點小錢賭那麼大吧
     
      
舊 2010-08-14, 02:29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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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龍星離線中  
ff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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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2,597
那條子講話還真市儈
 
舊 2010-08-14, 02:47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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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1073離線中  
Ga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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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75
先把打他的事搞定,然後再去告他汙辱,這樣可以嗎?
他罵你是一回事,你打他又是一回事,
所以把打他的事結束後,不知道能不能告他汙辱。
舊 2010-08-14, 03:03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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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er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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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3
你告他精神損失求償五十萬
這種事情不處理以後大家都來罵人白癡智障好了

當然...他會說他沒有罵人,你有證據嗎?
............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此文章於 2010-08-14 03:06 AM 被 supermaxfight 編輯.
舊 2010-08-14, 03:04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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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FLY-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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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NJ
文章: 982
樓主.只問你一件事:你要省兩千台幣..還是要背一個傷害前科?

你年紀多大了啊..這種事的輕重大小還不會分辨?警察說你就信..到時你背前科.他要替你背嗎?
趕快去和解了事吧..記得要立和解書....前面還有什麼讓他打.然後如何如何..這也是另一派不
負責任的說法..如果不幸被打死..誰去收那一萬一萬?你家人?想這種法子的智商有極度缺陷.有
這麼多閒工夫..好好為自己的將來計畫計畫吧...

還有..好好改改你自己的脾氣吧..一堆人拉你拉不住...你是牛嗎?打球變打人..對方出言不遜.
你的暴力更可怕....
舊 2010-08-14, 03:09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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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SKY離線中  
卐龘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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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55
引用:
作者topazs
晚上去打籃球時
與對方有一些肢體上的衝突
最後的導火線在於
我防守對方時
質疑對方走步
對方說我白癡
我就失去理智了
當時很多人拉住我
但我還是揮了對方一拳
對方眼鏡壞掉, 鼻樑有一道3公分傷口
我說花四千元和解
對方不願意
叫了警察來之後
對方要求6千
本來是同意
後來警察私底下說不用那麼貴
於是我請對方先去驗傷
之後再來談

請問 接下來我該如何處理
以及最糟糕的情況

順便呼籲 天氣熱
請大家不要衝動


有填三聯單嗎?照理說兩造要私了,"條杯杯"高興都來不及了,怎麼還會在旁邊搧風點火...是不是有漏掉什麼...

當時的狀況及事後的筆錄明顯不利於你

如果我是你,就算對方下次開1萬,我個人還是會選擇付錢了事


應該有留承辦員警及對方的聯絡資料吧

建議您準備好錢及和解書

趕快找對方去警局把和解書簽一簽,把錢付一付,白紙黑字兩不相欠,省得夜長夢多


其實請對方先去驗傷,就等於變相要求對方額外的付出時間與金錢

如果錯又在你,這些成本最後還是會轉嫁回你身上

更糟的狀況是,對方再跟你和解的這一段時間中,假設醫生跟對方說...或親朋好友跟他說...,人家有籌碼漫天要價,你有多少籌碼就地還錢!?

P.S.
和解書格式可以找承辦員警要範例
還有,從現在起,建議你最好把"某某警察"都稱為"某某警官",對你有好處的
舊 2010-08-14, 04:30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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卐龘卍離線中  
coldice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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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50
還好我已經不打籃球了,老了就要認份點
基本上會肢體碰撞的運動,只剩一種了

說實在的,六千塊真的不貴,我光鏡片就差不多這個價了
所以你應該慶幸他沒有戴比較好的眼鏡在打球

理虧的人就乖乖付錢吧,除非你有關係,有關係沒關係

此文章於 2010-08-14 05:47 AM 被 coldice 編輯.
舊 2010-08-14, 05:42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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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dice離線中  
女人與GTO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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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與GTO不可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0
還好對方沒倒下去裝死 對方應該沒背景吧

六千 趕快給一給
對方罵你白癡時 你也可以告他 公然汙辱 阿


敢快和解最好
舊 2010-08-14, 07:19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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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與GTO不可信離線中  
Dragon cat
*停權中*
 
Dragon ca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引用:
作者FLY-SKY
樓主.只問你一件事:你要省兩千台幣..還是要背一個傷害前科?

你年紀多大了啊..這種事的輕重大小還不會分辨?警察說你就信..到時你背前科.他要替你背嗎?
趕快去和解了事吧..記得要立和解書....前面還有什麼讓他打.然後如何如何..這也是另一派不
負責任的說法..如果不幸被打死..誰去收那一萬一萬?你家人?想這種法子的智商有極度缺陷.有
這麼多閒工夫..好好為自己的將來計畫計畫吧...

還有..好好改改你自己的脾氣吧..一堆人拉你拉不住...你是牛嗎?打球變打人..對方出言不遜.
你的暴力更可怕....

我也贊成前面的說法
先和解然後再去告侮辱(如果告得成)

如果真照樓主那樣說被扒頭趴在地上,這分明是故意的
罵人也要付出代價
對方要告,那就互告,要背前科二個一起背
這樣二個都可能有前科,和解比較不會被獅子大開口

此文章於 2010-08-14 08:36 AM 被 Dragon cat 編輯.
舊 2010-08-14, 08:32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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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 cat離線中  
supjst
Major Member
 
supjs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272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你告他精神損失求償五十萬
這種事情不處理以後大家都來罵人白癡智障好了

當然...他會說他沒有罵人,你有證據嗎?
............

他不是和人打球
他說打人有很多人拉住他
應該有其他人聽到才對
只是願不願意當作證就.....
舊 2010-08-14, 08:38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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