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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鳳來樓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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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也要有命收才行 克難飯這種事一個不小心就很可能掛掉的 沒必要為了一點小錢賭那麼大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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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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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條子講話還真市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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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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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打他的事搞定,然後再去告他汙辱,這樣可以嗎?
他罵你是一回事,你打他又是一回事, 所以把打他的事結束後,不知道能不能告他汙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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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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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告他精神損失求償五十萬
這種事情不處理以後大家都來罵人白癡智障好了 當然...他會說他沒有罵人,你有證據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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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此文章於 2010-08-14 03:06 AM 被 supermaxfigh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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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NJ
文章: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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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只問你一件事:你要省兩千台幣..還是要背一個傷害前科?
你年紀多大了啊..這種事的輕重大小還不會分辨?警察說你就信..到時你背前科.他要替你背嗎? 趕快去和解了事吧..記得要立和解書....前面還有什麼讓他打.然後如何如何..這也是另一派不 負責任的說法..如果不幸被打死..誰去收那一萬一萬?你家人?想這種法子的智商有極度缺陷.有 這麼多閒工夫..好好為自己的將來計畫計畫吧... 還有..好好改改你自己的脾氣吧..一堆人拉你拉不住...你是牛嗎?打球變打人..對方出言不遜. 你的暴力更可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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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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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填三聯單嗎?照理說兩造要私了,"條杯杯"高興都來不及了,怎麼還會在旁邊搧風點火...是不是有漏掉什麼... 當時的狀況及事後的筆錄明顯不利於你 如果我是你,就算對方下次開1萬,我個人還是會選擇付錢了事 ![]() 應該有留承辦員警及對方的聯絡資料吧 建議您準備好錢及和解書 趕快找對方去警局把和解書簽一簽,把錢付一付,白紙黑字兩不相欠,省得夜長夢多 其實請對方先去驗傷,就等於變相要求對方額外的付出時間與金錢 如果錯又在你,這些成本最後還是會轉嫁回你身上 更糟的狀況是,對方再跟你和解的這一段時間中,假設醫生跟對方說...或親朋好友跟他說...,人家有籌碼漫天要價,你有多少籌碼就地還錢!? P.S. 和解書格式可以找承辦員警要範例 還有,從現在起,建議你最好把"某某警察"都稱為"某某警官",對你有好處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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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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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我已經不打籃球了,老了就要認份點
![]() 基本上會肢體碰撞的運動,只剩一種了 ![]() 說實在的,六千塊真的不貴,我光鏡片就差不多這個價了 所以你應該慶幸他沒有戴比較好的眼鏡在打球 理虧的人就乖乖付錢吧,除非你有關係,有關係沒關係 此文章於 2010-08-14 05:47 AM 被 coldic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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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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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對方沒倒下去裝死
![]() ![]() 六千 趕快給一給 對方罵你白癡時 你也可以告他 公然汙辱 阿 敢快和解最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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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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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贊成前面的說法 先和解然後再去告侮辱(如果告得成) 如果真照樓主那樣說被扒頭趴在地上,這分明是故意的 罵人也要付出代價 對方要告,那就互告,要背前科二個一起背 這樣二個都可能有前科,和解比較不會被獅子大開口 此文章於 2010-08-14 08:36 AM 被 Dragon 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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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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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不是和人打球 他說打人有很多人拉住他 應該有其他人聽到才對 只是願不願意當作證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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