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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屁吸低咪低
文章: 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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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有,如對方一直不出面,撐超過半年,用民事求償....(刑事追溯期半年,民事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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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站友想學實務的有機米酒製作嗎? ![]() ![]()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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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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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闖紅燈+超速違規是違規 2- 但是喝酒後超過規定根本是不得開車上路(不管是否正常行駛)<--這個罪刑更大 至於怎麼判,大家初步僅能猜到不可能有某一方是100%無過失! 只能看法官及事故鑑定來判斷責任比重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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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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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人多了 之前還遇到按喇叭後竟然還對我罵三字經要拿棍子打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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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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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補充: 1、闖紅燈+超速:一般來說是只是行政罰,若有造成死傷,此時才會是量刑的依據之一。 2、酒後駕車:抽象危險犯,也就是只要酒後酒精值超過標準,駕車就犯罪,不管有沒有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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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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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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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法官判決是對的 是理性的 過去以來都是受傷者占利 這種鄉愿的想法是錯的
法律都訂了 就應該根據法條來判決 台灣有很多想法做法都莫名其妙 知識份子應該跳出來領導 不能再讓鄉野風俗的觀念影響大部分人的觀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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