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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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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的父母離婚多年了, 所以應該也沒有什麼繼承權益的問題會影響到樓主的母親.
再說, 繼承的問題也只會發生在樓主父親往生之後, 所以現在無法做拋棄繼承. 現階段, 若樓主保管的那筆錢的確是"退休金"那支配權的確還在樓主父親手中, 所以若連狐狸精的塔位要一起買有獲得樓主父親的首肯, 那筆支出就跑不掉, 因此樓主最好是表明父親退休金確切金額, 並告訴對方最多就付出這些錢, 不夠的請對方自己出, 別想要樓主幫忙多出一分一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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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三重
文章: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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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就我所知來回答你 首先是配偶部分 配偶的繼承權完全是來自於婚姻的關係 既然已離婚 則完全無所謂的繼承問題 被繼承人有所謂的遺囑遺贈給前妻 那也完全不是基於繼承關係而來的權利 所以你的第一個問題是 已離婚的原配與 被繼承人結束婚姻關係後 與被繼承人就如同回到結婚之前 完全無法律上的任何關係 當然 他們若有其他共同的財產並未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前處理乾淨的話(如共同置產或債務之類的)則不在此限! 兒女的話比較複雜 因為你是誰的子女就是誰的子女,不是法律關係所能釐清的,這是自然血緣關係而非法律關係! 所以被繼承人死亡後,其子女自然取得繼承權(非婚生亦同),唯一的例外是,當子女被法律排除其繼承權,必須是法律排除,否則即使是被繼承人討厭他而不欲其繼承,該繼承人都還有法律所保障的特留分!當然若被繼承人於繼承發生前已完全處理乾淨其名下所有財產則不在此限!因為繼承發生時,其名下已無任何財產成為遺產,所以不受遺產分配的法律限制! 所以若繼承人過了期限仍未拋棄繼承的話,法律上確實是要一併繼承被繼承人的債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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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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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印象中,死亡前二年的贈送好像也會被視為遺產 若是拋棄繼承,那樓主的那40萬等於也不保了 更甚至,會不會被現有配偶來亂之類的 所以,個人還是建議辦理限定繼承,至少權益不會受損,主動權仍在手中,要不要去多爭取就看後續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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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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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問題 ![]() A男與B女離婚, 婚生子女為C和D A男過世後, 財產債務由C和D來繼承, 而這兩人拋棄繼承權 如果C和D沒有下一代, 那B女也會有繼承的問題嗎? (B女是C和D的母親 ![]() 我搞不清楚的是, 繼承的順序 ![]() ![]() 引用:
這個部份沒差吧 反正樓主本來就打算用在葬禮上不是嗎? 這個部份可以視為支出的部份 (拍謝, 忘了在哪裡看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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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的不是穴 而是有妳的洞舔 我期待的不是液 而是和妳的慾奸 我期待煙花漫天 我可以永遠不怕妳捉奸 我期待的不是一句抱歉 此文章於 2010-06-21 06:10 PM 被 polar16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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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三重
文章: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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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首先 我不敢說我說的一定對喔! 財產與債務並不一定最終都得有人繼承 A男已與B女離婚,故B女取得A男繼承權利的法律關係已不存在 有權繼承的人由此案例單純的看 僅為C與D,(不考慮其他直系尊親屬的問題) 而CD二人既然拋棄繼承,則A男的財產與債務則成為無人繼承狀態 因B女已與A男離婚,根本無繼承權,也無繼承順位問題 除非由CD二人先取得繼承權利,再經由繼承關係由B女繼承CD的財產與債務(也就是CD二人死亡),然此時雖然該財產與債務起初源自於A男,然而B女卻是繼承來自CD二人的財產債務而非從A處繼承而來喔! 雖然是同一筆,但名目上大不相同,總之,不是繼承A男的財產與債務! 但是由於CD已拋棄繼承,當然B女不可能再取得由CD二人而來的繼承權 繼承的始終是權利本身,而不是順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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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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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熱心的提供意見
![]() 親戚也是有建議要我爸白紙黑字寫清楚說那筆錢是要給我的, 不過還要見證人,如果請見證人到醫院還要加錢, 請律師見證更貴 ![]() 所以有人提供了另外一種方法, 就是把錢轉到毫無關係的人那邊(我老媽), 然後到時候說錢用再喪葬上. 不知道有沒有用 ![]() 覺得還是白紙黑字寫清楚好了 ![]() 覺得劇情真是比八點檔還要精采, 今天我姑姑也在, 正好聊到馬來塔位尺寸問題, 我又順口確認一下:塔位錢誰出? 我爸:... 鬼狐狸精愣了約3秒,蹦出:我出啊~這你不用擔心的~ 我想:好啊,妳都說妳要出了,我就不跟妳翻臉弄得氣氛那麼僵. 後來她把我姑姑叫去外面告狀, 說她很生氣,說我拿了退休金竟然還問塔位誰要出! 還說我們買了房子了,還要拿這37萬.(奇怪了,我買房子甘妳屁事 ![]() 又說她小孩麼小,我們都成年了,還把退休金給我們. 反正我姑姑也不想退休金被她拿走, 就叫她閉嘴別提 ![]() 我也跟我爸講白了, 我不相信她說的話. 本不想讓我爸有牽掛, 看來還是避免不了了 ![]() ----題外話---- 我想這就是好人的獎賞~ ![]() 今天從醫院騎車回朋友家時, 經過新光三越,一陣狂風吹起, 聽到旁邊有女聲尖叫, 當然轉過去看怎麼一回事~ 一看... 白色小褲褲~ 白色小褲褲~ 白色小褲褲~ 白色小褲褲~ ![]() ![]() ![]() 我想,老天爺也是疼好心人的, 大家要存好心做好事喔~ ![]() 我知道老爸這樣,不該還這麼興奮的, 罰站去 ![]() 此文章於 2010-06-21 11:52 PM 被 想當壞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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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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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反正, 狠一點. 你對你老爸, 不過就是想盡點世間所謂責任, 真的有感情嗎? 如果恨也算的話. 該處理的, 按部就班, 不要被他人左右. BTW, 40萬後事, 我只能說有點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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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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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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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吐你槽
但是還是算了 總之這種狀況保護自己是首要 買房子的錢又不是你老爸出的,馬來狐是在靠北邊走啥子的阿 所以馬來狐眼裡面只有錢,其他都是不重要的了 說難聽點,馬來狐跟你老爸在一起的時候就要考慮到這個果了 現在在機歪些啥阿?他們根本沒權利機歪吧 最後 你是好人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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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的目的在於,平抑物價,損益歸公! 民營化個毛啊!? --------------------------------- 不要把自己的好運氣,歸咎在別人的不努力! 人生不是得到就是"學到" 你學到了什麼呢? --------------------------------- 這輩子鬆過最緊的螺絲 *1800kg/Nm* --------------------------------- 十年藍綠兩茫茫,挺勞工,嘴砲強,得罪財團,政客莫敢當, 關廠裁員無薪假,派遣工,寇斯盪(Cost Down)。 通膨怪獸又登場,柴米油,驚驚漲。荷包縮水,苦往肚裡藏。 爆肝血尿過勞死,法未修,草已長。 轉於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20693&page=2&pp=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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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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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個垃圾袋給狐狸精就好了...塔位在這裡
![]() 我的想法啦!再怎麼爛,老爸畢竟是老爸;但對於其它,真的不用客氣...還買塔位給她勒。 大便給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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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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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重點在後續也許可能對方會來鬧的部份 花是花掉了沒錯,對方若是以樓主拋棄繼承東咬一口西咬一口的,樓主也累人 所以,先確保自己的立場和權益,至於要不要爭取更多那都是以後的事 此文章於 2010-06-22 06:12 AM 被 跳海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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