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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Major Member
 
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5
引用:
作者鄉長
這個法律和救人被巫賴無關,而是你去救人,不小心把別人弄得更糟或弄死,可以不必負責

但如果家屬認定你就是肇事者,一樣可以對你提告

台灣應該是沒這種法律,但如果見死不救也是刑責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3072

所以不要以為看到人倒在路邊不理他就沒事,萬一監視器拍到你的車牌.....

第293條(無義務者之遺棄罪) 所有條文
 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不救他,結果他死了,你最高會被判刑五年

所以各位鄉民,你是救還是不救呢?


那這個法律 到目前為止有人被 判這條過嗎!?~~~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0-05-08, 02:05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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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  
tronic1983
Senior Member
 
tronic198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Alien Planet
文章: 1,110
引用:
作者Jake2003
今天剛好也有和人討論過這個問題

google了一下 發現國外有一種法律是針對這種現象定出來的

http://en.wikipedia.org/wiki/Good_Samaritan_law

這個法律就是保障好心救人者不會事後被傷者家屬告的法律....

不知道臺灣有沒有這種法律?


我國沒有這種法律
只有救人保證告你的家屬...
 
__________________
韓國貨還是不要買好了 ...
舊 2010-05-08, 02:13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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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onic1983離線中  
sutl
Elite Member
 
sut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引用:
作者shival
轉彎的小客車應該就要負絕大部份的責任,死角是他家的事

台灣一堆在路上開車的人,常常以為看不見就代表沒車。

實際要反過來,看不見就代表有危險。

台灣白痴如果這麼多的話,就只能用全面單向綠燈來控制交通了。這樣才不會發生綠燈撞綠燈的問題。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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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5-08, 06:21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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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離線中  
absent
*停權中*
 
absen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TNN, TW
文章: 621
我每次碰到一定在路邊馬上打電話...而且等到警察來才離開.......上次打電話通報後繼續去逛街.....警察竟然打來希望我再過去事發現場描述當時的情形.....喵的.....人都到戲院門口了
舊 2010-05-08, 06:47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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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ent離線中  
JonahSniper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56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030610

隨便一搜……

一樣的事情,就被告了……還救難協會常務理事咧

此文章於 2010-05-08 07:07 AM 被 JonahSniper 編輯.
舊 2010-05-08, 07:05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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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ahSniper離線中  
suicide80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花蓮
文章: 53
早上看到這新聞,事實上還是有很多好心人幫忙
有人去追肇事者、有人直接去報案...
社會還是很有愛啦
舊 2010-05-08, 08:35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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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cide80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新聞]學生遭輾 15名路過駕駛見死不救

引用:
作者鄉長
這個法律和救人被巫賴無關,而是你去救人,不小心把別人弄得更糟或弄死,可以不必負責

但如果家屬認定你就是肇事者,一樣可以對你提告

台灣應該是沒這種法律,但如果見死不救也是刑責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3072

所以不要以為看到人倒在路邊不理他就沒事,萬一監視器拍到你的車牌.....

第293條(無義務者之遺棄罪) 所有條文
 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不救他,結果他死了,你最高會被判刑五年

所以各位鄉民,你是救還是不救呢?

這邊還要更正一下 是消極不搶救沒事 你別碰到傷者 繞過去沒事
之前去上過刑法課程
如果像你舉例 你不救他,結果他死了,你最高會被判刑五年
那15個騎士 不就被檢察官 法官 告到翻了...........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0-05-08, 09:42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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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劉文衝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0
發生事故晚間十點左右 那條路很直又沒啥車 汽車機車通常時速都很快
時速60以上都很正常!!!
舊 2010-05-08, 10:42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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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文衝離線中  
塞小頭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0
引用:
作者suicide80
早上看到這新聞,事實上還是有很多好心人幫忙
有人去追肇事者、有人直接去報案...
社會還是很有愛啦


一樣,好險有監視器
不然還這替這些人擔憂
舊 2010-05-08, 11:43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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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小頭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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