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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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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警察對於危險程度的判斷不能太過缺乏根據。 極端一點來說,所有攜帶一定大小包包的路人都可能藏有手槍,所以在伸手進包包找東西時也不知是不是要掏槍,警察這時可以先發制人將其擊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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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北縣
文章: 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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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據我所知美國警察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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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拉、歐拉、歐拉... ![]() 你已經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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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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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警察也是可以啊,但是結果沒槍的話不管哪國都會挨告,不一定能脫身。 說回那位西施好了,她身穿薄紗小可愛,一掌揮出去我不認為會有飛鏢什麼的射出來,除非是暗器大師隱身市井之中... 假如警察會覺得她的巴掌很危險,真的是蠻抬舉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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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文章: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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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客誤國、媒體嗜血、鄉民無聊、國民無知
舉國上下終日都在做著不符比例原則的鳥事 把有限資源與心力都耗在西施、護士這類癬疥之疾上 無怪乎國力日下,內外煎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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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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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是一針見血, 鄉民永遠是被媒體操作的一群人。 但是鄉民也是會進化的, 所以媒體更要找比以前更重口味的題材來吵 否則鄉民會無所適從。 我想,如果哪一天電力網路全掛了,(看Discovery據說嚴重的太陽風暴很有可能會導致電力設備全毀,有錯請指正),人們回到蠟燭點燈的時代, 媒體沒辦法把自己製造的消息大量迅速的傳給鄉民的時候, 那時候鄉民們得不到資訊而心生恐懼,連嘴泡的能力都被剝奪的時候, 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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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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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錯在挑釁
警察錯在執法過當 (情緒化 ) 賣檳榔穿 "正式 " 一點 生意可能比較差 穿著 "清涼 " 一點 生意會比較好 因為很多人買檳榔 大多醉翁之意不在酒...... 但是不管制就越來越誇張 甚至還有穿半透明 **** 露毛 的 管制了以後要嘛遵守遊戲規則 要嘛偷偷摸摸來 要嘛 遊走規則邊緣技術性犯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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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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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又不是飛刀門的小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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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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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這麼認為 ![]() 警察制服嫌犯須分男女,制服手段得看嫌犯大小瘦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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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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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得好 在國外妨礙公務就是這樣辦 那些還支持西施的我看還是看在女性的份上
性別平等的概念蠻薄弱的 為什麼女性就一定是受害者 如果是男性罵而被摔應該 在台灣人的眼中就是活該 換成女性就施捨一點同情 我們的性別平等觀念看來還 在起步階段 另外就事論事 女的已經嚴重妨礙公務 屢勸不聽 員警當然有執行公務的能力 那也是因為對方是否服從 影片中女的極端不配合 當然要用強制手段 側摔個人 覺得剛剛好 不然那女的公主病 大頭症根本讓員警無法辦下去 第一時間媒體標題都指責員警過當 台灣媒體就是嗜血 人民也是無腦一窩蜂 等 到影片出來才慢慢有人替警察說話 再說一次 對象如果是男的辱罵員警 大眾觀感又不一樣了 這就是歧視女性 女性是次等公民嗎 女性不會殺人嗎 用小頭想事情的人思考看看吧 不想看到歪理橫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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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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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犯違法, 所以是支持警方執行公務.
然而我必須說, 這警察的做法很丟臉而已. 制服方法那麼多, 何必要過肩摔. 不過是看對方弱小吧, 有本事去摔大尾的? 台灣的選擇性執法已經失去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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